芒市财政局

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3883    作者: 日期: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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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政策措施和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档案管理、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组织拟定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主体功能规划,拟订土地利用规划、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指导乡镇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定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对全市自然资源保护进行监管。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及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芒市林业和草原局。

 

16.职能转变。芒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7.完成市委和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芒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机关。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用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加快推进国土综合整治

 

2.认真落实“三个挂钩”要求,保障项目用地顺利落地

 

3.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加快“一张蓝图”绘制进度。

 

4.强化科学防治地质灾害,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倡导绿色矿山发展理念。

 

6.强化用地保障,加快用地报批和供地。

 

7.依法办理规划手续,保障城市建设发展。

 

8.稳步推进确权登记和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加快历史遗留问题化解。

 

9.严格执行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管能力。

 

10.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始终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

 

11.创新开展自然资源宣传工作。

 

12.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5人),事业人员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7,025.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85.97万元,占总收入的99.7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0万元,占总收入的0.23%。与上年收入5520.28万元对比增加11505.69万元,增长208.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5520.28万元增加11465.69万元,增长207.70%,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项目拨款增加,用于傣族古镇专项债券资金以及土地整治项目、地灾治理工程、芒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补助资金增加等;其他收入比上年0万元增加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收到芒市土地整治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7,02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9.15万元,占总支出的9.1%;项目支出15,479.41万元,占总支出的9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5522.28万元对比增加11506.29万元,增长208.3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傣族古镇专项债券资金以及土地整治项目、地灾治理工程、芒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补助资金支出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9.15万元。与上年1833.04万元对比增加了283.8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在职人员增加,工资拨款数增加、人员日常经费增加,同时临聘人员工资、保险开支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41.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479.41万元。与上年3689.24万元对比增加了11790.17万元,增长319.58%,主要原因为傣族古镇专项债券资金以及土地整治项目、地灾治理工程、芒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补助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62.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48%。与上年3305.44万元对比增加了3757.37万元,增长113.67%,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开展城市规划、大河片区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国土整治等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8.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缴纳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

 

2.卫生健康(类)支出17.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医疗保险费;

 

3.节能环保(类)支出1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主要用于两江流域规划工作;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5,698.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8%。主要用于土地整治项目、增减挂钩项目、土地补偿等;

 

5.住房保障(类)支出87.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61.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1%。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5.64万元,完成预算的62.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5万元,完成预算的71.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完成预算的39.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于2021年底拍卖处置一辆公车,减少了相关的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按照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5.25万元,下降48.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41万元,下降42.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5万元,下降65.1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结算以前年度欠拨公车维修费而2021年仅结算本年度公车维修费,同时我单位于2021年底拍卖处置一辆公车,减少了相关的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按照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5万元,占82.49%;公务接待费支出0.99万元,占17.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6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开展卫片图斑核实、地灾巡查、矿山巡查、土地整治项目等自然资源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6万元,与上年432.81万元对比减少了225.21万元,下降52.03%,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中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芒市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37048.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124.5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123.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0800.20万元,无形资产原值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93.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9.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08平方米,账面原值0.79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4.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99项,账面原值85.3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875.5平方米,账面原值124.23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4.9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7048.56

15124.58

1123.78

712.60

35.69

 

375.49

 

20800.2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的“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芒市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0.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8.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40.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良、中、差,项目支出自评5个,评价金额1101.03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5个,良0个,中0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其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3400201111

 [附件: 附件 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2101906103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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