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供销合作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3666    作者: 日期:2022/10/19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84901000


芒市供销合作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供销合作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芒市供销社主要职能:项目组织申报、管理工作、农村流通网络体系规划;规范化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所属企业管理指导等工作。


1、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2、贯彻落实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


3、负责供销合作社部门项目的组织申报、管理工作;


4、指导全市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和行业管理工作;


5、组织所属企业的工商登记和年检。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农产品销售购进总额实现97636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3%;农产品销售总额106782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0%;其中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总额为1895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3.7 %;利润总额为664.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 %;社有资产总额2036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23%


2、持续推进乡镇基层社分类改造,夯实为农服务组织基础。完成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个,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1个,提升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1个,改造薄弱基层社1个,新建村级基层社3个。广泛吸纳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新增基层社社员3000人。


3、创新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不断拓展为农服务领域。针对全市水稻种植面积大,农民劳力不足、技术缺乏的实际情况,依托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自愿托管土地的农户,以“菜单式”的形式,委托合作社帮助农民采取犁田栽秧等形式开展土地托管工作。目前,全市共完成土地托管800亩。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机作业面积1万亩次。


4、持续抓好“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和“新网工程”建设。新建电商基地1个,新建农村电商服务站点1个,完成电子商务企业运营正常1个,建设乡村级服务点1个,标新建连锁网点16个农资网点。


5、积极参与“扶贫 832”平台,助力农产品销售。芒市供销社积极组织下属企业德宏小匡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第一时间入驻芒市“扶贫832平台”,开展消费扶贫工作,为农副产品销售抢占先机,截至目前,已销售农副产品927.83余万元,有效促进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带贫减贫成效明显,为芒市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出积极贡献。


6、持续抓好食用菌产业发展。截至目前,已完成食用菌发展种植总产量为4475吨 ,总产值10600万元。


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是落实主体责任。(2)加强廉政教育,拓展学习渠道,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3)强化制度建设,认真防控排查,健全廉政风险防范长效机制。(4)狠抓作风建设,强化清廉意识,打造务实担当党员干部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供销合作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供销合作联合社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供销合作联合社2021年度收入合计345.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5.8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356.40万元对比减少10.59万元,下降2.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356.40万元减少10.59万元,下降2.97%,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其他收入比上年36.35万元减少35.3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本年无改制职工办理土地证费用以及档案规范化管理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供销合作联合社2021年度支出合计34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43万元,占总支出的94.1%;项目支出20.4万元,占总支出的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支出合计361.47万元对比减少15.64万元,下降4.33%。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无改制职工办理土地证费用以及档案规范化管理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供销合作联合社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5.43万元。与上年318.11万元对比增加7.32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薪金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0.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供销合作联合社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4万元。与上年43.36万元对比减少22.96万元,下降52.95%,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德宏小匡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铺面室内外装修费用补贴。项目开展工作情况:加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积极开展集宣传供销、展示产品、体验购物于一体的线上线下体验店建设,并积极推进合作社产品,截至20211231日,小匡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铺面室内外装修已完成验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供销合作联合社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321.16万元对比增加24.67万元,增长7.68%,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薪金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单位部分;


2.卫生健康(类)支出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大病医疗补助;


3.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80.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单位保运转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农民合作社规范建设、基层建设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8.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1%。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4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接待事项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9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接待事项减少。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供销合作联合社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05万元,与上年数30.83万元对比增加4.22万元,增长13.69%,主要原因:支付以前年度办公耗材费,导致办公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96万元、邮电费1.97万元、差旅费0.65万元、维修()1.39万元、会议费0.06万元、劳务费0.51万元、工会经费3.55万元、福利费1.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2万元。(主要用于广告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芒市供销合作联合社资产总额7.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7.4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原值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与上年持平,其中固定资产原值与上年持平。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41

 

7.41

 

 

 

7.41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位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1个,评价金额20.4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1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84901111

 [附件: 芒市供销合作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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