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浏览量:5693    作者: 日期:2022/9/15


芒市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德发〔2019〕26号)关要求,芒市财政局印发《芒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芒财〔2021〕88号),并委托云南滇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芒市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文件精神,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云农建〔2020〕5号)及《德宏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德发〔2020〕52号)文件要求,芒市农业农村局制定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获批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56,600 亩。

(二)项目绩效目标

新建高标准农田56,600 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带动农民生产及生活方式的转变,并逐渐引导农民融入产业规模化中,通过节水设施建设、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的进一步形成。能够有效改善百姓生活现状,提升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受益人数2,400人。

(三)项目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2020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年修订);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4.《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295号);

5.《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190号);

6.《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6〕98号);

7.与项目绩效评价相关的资料;

8.其他相关资料。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进行深入分析,发现本质问题,深挖根本原因,制定高效解决方案。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有效的决策依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3.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主要从项目立项充分性、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明确性,资金投入及资金管理合规性、合理性,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绩效管理执行情况,会计核算规范性,产出情况,最终效果及受益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评价基础

1.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原则。职责明确,与单位自评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此次绩效评价工作。

(3)激励约束原则。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必问责。

(4)公开透明原则。绩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绩效评价标准具体包括:

(1)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2)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评价组评价(含资料核查和现场评价),征求被评价部门意见,出具正式评价报告的程序开展评价工作。主要采用内控测评法、资料审阅法、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

(1)内控测评法

通过项目管理相关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评价其内控健全性及运行有效性,了解项目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流程和关键控制点,测试项目管理单位是否建立并执行相应的监控措施,有效控制项目进度、质量,监控资金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发挥绩效。识别项目管理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

(2)资料审阅法

通过查阅项目相关的政策文件、项目申报表、项目管理办法、工作总结、项目相关的统计报表及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资料等,了解项目立项背景、依据、目的、过程管理情况以及项目执行情况等。通过查阅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资金文件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拨付和支出情况以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现象。本次评价抽样采取100%全覆盖项目资金。

(3)成本效益分析法

通过对项目总体支出情况与效益实现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比较法

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5)因素分析法

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6)公众评判法

通过公众问卷及接受投诉情况等对项目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经济性、系统性原则,结合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设立相应的指标,并分配相应的权重(分值)。本项目绩效评价设置4个一级指标:决策、过程、产出、效益;17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风险分析、资金管理、组织实施、绩效管理、会计核算、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受益乡镇农户满意度;44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一)。

)评价过程

1.前期准备

接受委托后,评价工作组及时与被评价单位进行沟通,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实施背景、计划实施内容、预算安排情况、组织实施流程、资金拨付等,并收集相关文件资料。评价组对收集到的文件资料进行研读,并查阅与项目实施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文件规定,力求获取对项目全方位的了解。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相关项目特点,形成项目评价的总体思路,结合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初步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现场评价

根据初步形成的项目指标体系,评价组就前期收集的资料及采集的数据与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沟通核实,并根据项目负责人及资金管理科室的反馈意见再次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指标体系

3.满意度调查

结合项目情况,编制满意度调查问卷,采取对项目受益对象定向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对项目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

4.数据整理

评价组在评价实施过程中,采用适当的方法对收集的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和全面分析,要求被评价单位对欠缺的资料及时补充,对存在疑问的重要基础数据资料进行解释说明。同时利用各种公开的统计数据,如政府部门政务公开信息、互联网上各类相关数据信息。通过充分收集、分析和加工数据信息,形成对绩效评价宏观与微观层面的数据信息支撑。

5.绩效分析与评分

按照评价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基础数据,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量化评分。一是绩效评价指标分析,结合评价指标体系中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分别分析各指标的评价情况;二是对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量化、具体分析。完成绩效分析后运用既定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收集整理的数据和分析结果,对各项指标进行打分。根据各项指标权重,算出综合绩效分值,根据绩效得分,确定绩效等级。

6.综合评价

在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量化评分的基础上,总结分析评价对象总体的绩效情况及相关经验与做法,形成初步评价结论。并以事实为依据,认真梳理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剖析影响绩效的主要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总结教训,提出对策建议。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评分,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90(含)-100 分为优、80(含)-90 分为良、60(含)-80 分为中、60 分以下为差。

)撰写报告

评价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芒市财政局的要求,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甄别、分析;同时,提炼结论、撰写报告。

、绩效评价意见

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本次绩效评价得分92.45分,评价等级为“”。一级指标评价得分情况如下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决策

12

10

83.33%

过程

28

26

92.86%

产出

20

16.95

84.75%

效益

40

39.5

98.75%

合计

100

92.45

92.45%

经实地评价,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已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通过项目实施,建成高标准农田56,600亩。项目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普遍得到改善,实现能排能灌,农业抗灾能力明显增强,增粮稳粮效果显著。

从得分情况来看,此项目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较好,达到预期目标,决策和过程指标稍差,产出指标由于资金未足额到位,导致产出数量未到达预期目标。

、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文件精神,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云农建〔2020〕5号)及《德宏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德农发〔2020〕52号)文件要求,芒市农业农村局制定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通过《芒市人民政府关于芒市 2020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奖励资金)实施方案的批复》(芒政复〔2020〕306 号) 、《芒市人民政府关于芒市 2020 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及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芒政复〔2020〕106 号)、《德宏州农业农村局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芒市 2020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德农复字〔2020〕57 号)三个文件获批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56,600 亩。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指标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

2.绩效目标

项目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施方案制定年度绩效目标,并将绩效目标分解为具体指标。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密切相关,合理可行。绩效指标清晰明确。指标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

3.资金投入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8,087.57万元,其中财政预预算资金6,706.42万元,自筹资金1,381.15万元。2020年度申请财政预算资金6,250.4万元。项目资金有预算且资金来源明确。指标满分2分,评价得分2分。

4.风险分析

    项目实施前未进行必要的风险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指标满分2分,评价不得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

芒市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照《云南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2020年度申请财政预算资金6,250.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618.32万元,资金到位率90%,到位资金100%支付。资金的拨付由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主管单位逐个审核签字确认,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并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支出。评价中,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指标满分9分,由于资金未及时全额到位扣1分,得分8分。

2.项目管理

项目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及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农田建设系列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管理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芒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为项目法人。项目招标程序合规,并按规定签订相关合同,过程执行工程监理制度。完工后按要求进行工程结算及竣工验收,目前项目已交付使用并办理相应交付手续。指标满分13分,评价得分13分。

3.绩效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中,芒市农业农村局在项目实施年度终后进行绩效自评并形成绩效自评报告对项目实施优劣及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但未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绩效监控。指标满分2分,评价得分1分。

4.会计核算

项目资金会计核算及时准确,会计处理恰当,会计工作规范。会计凭证附件齐全,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手续完善。指标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

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完成56,6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田间灌溉排水沟135条,全长78,241.1m;建设田间机耕路36条,全长14,720.7m;土地平整111亩(水毁修复);建设取水坝25座,预制混凝土管涵洞286座,挡土墙424.7m,渡槽3座,农桥6座,农机涵洞94座,下田道279座;建设取水口1座,沉淀过滤池2座,进水池1座,蓄水池61座;热镀锌钢管安装24,261.8m;钢筋石笼100米,混凝土路肩757.7米。评价结果为完成部分预期指标。项目成本控制在年度计划内。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16.95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项目的实施,建成高标准农田56,600亩。项目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普遍得到改善,农业抗灾能力明显增强,粮食和其他作物产能得到增加,平均粮食增产达到80kg/亩,一定程度上提高当地农民收入,带动乡镇经济增长指标满分8分,评价得分8分。

2.社会效益

项目实施后,建设区粮食总产量持续增加,受益2400人,其中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365户,带动108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为项目区脱贫攻坚贡献力量。同时,项目的实施为保证地区性粮食安全和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稳定奠定良好的基础。指标满分8分,评价得分8分。

3.生态效益

项目实施后,水资源得到充分合理利用,减少水土流失。同时项目区开展实施增施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等农艺措施的推广应用,提高了土壤有机质和氮、磷、钾等养分含量,减少了化肥的施用量。工程措施与先进的农艺措施相结合,在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的同时,也减少了水质污染和土壤污染,进而有效地保护和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指标满分8分,评价得分8分。

4.可持续发展

项目的实施,将持续改善耕地质量,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为粮食安全、社会稳定、生态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资源基础,同时大大提高了农户用地养地的意识,调动农户生产积极性,提升耕地产出率。指标满分8分,评价得分8分。

5.受益对象满意度

本次评价通过发放问卷的形式调查受益对象满意度,共计向受益乡镇农户发放问卷100份,收回有效问卷72份。根据被调查结果,项目受益对象对此项目的实施情况满意度为94.05%,未达到95%。问卷中反映的主要建议为希望加大建设力度,增加灌溉渠道的数量。指标满分8分,评价得分7.5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实施前,芒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到项目实施村社广泛征求基层群众对项目建设和实施的意见建议。实施方案编写过程中,芒市农业农村局会同设计公司的设计人员深入实地勘察现场,最大限度地结合项目区实际,力求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项目实施过和中,在时间紧、任务重,施工条件差的情况下,芒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各有关参建单位及时从项目各个环节做了明确分工,做到目标任务清楚,操作有序,各司其职。同时,涉及各政府部门通力合作,全力参与建设,最大程度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项目未进行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

由于芒市农业农村局对风控工作认识不到位,对该项目未进行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建议芒市农业农村局重视风控工作,特别是疫情不确定因素较多,影响范围较广,直接影响包括资金短缺,成本增加,项目期限延长等,对项目进行深入的风险分析,提早识别风险,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方案。

2.项目资金未全额及时到位

2020年度申请财政预算资金6,250.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618.32万元,资金到位率90%。

由于芒市近年来深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地方财政资金严重不足,对项目资金无法提供保障,建议项目编制实施方案时,充分考虑疫情影响因素,深入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的资金短缺风险,针对该风险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

3.项目未进行绩效监控

建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绩效监控并形成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报告。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原因进行分析并及时纠正,认真落实预算资金执行进度和项目实施过程绩效监控的“双监控”管理制度。

4.项目部分建设内容未达到预期指标

由于地方配套资金未足额到位,导致实际建设内容未能全部按照既定实施方案进行建设。建议芒市农业农村局加强与芒市人民政府的沟通,强调高标准农田建设不足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后续利用受限的风险,争取足够的资金保障项目的实施。

  [附件: 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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