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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芒市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预算01-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预算01-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2-1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预算02-2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预算03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预算04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05-1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预算05-2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预算05-3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6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07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
芒市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领导和监督同级人大、政府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教育和管理全街道各族干部群众,抓好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2)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3)执行本级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4)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
党委政府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党委、人大、政府、群团工作。
纪检监察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武装部办公室:负责武装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管理、禁毒防艾、信访工作。
项目办公室:负责芒市镇项目管理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机、农科、畜牧兽医、水管、特色产业、甘蔗工作。
林业站:负责林业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计、扶贫、安监、企业、科委工作。
村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村镇规划、环保、交通工作。
社会保障中心:负责劳动保障、合医工作。
重大项目办公室:负责征地、拆迁等重大项目落实推进工作。
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
财政所:负责全镇财政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民宗、残联、计生、侨务工作。
文化广播电视中心: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工作。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凝聚全民力量,全面完成制定的目标任务。实现生产总值从11.49亿元增长至14.68亿元,年增长率5%,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达10224元,年增长率3.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89亿元,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芒市镇曾经获评中国西部百强镇。
2.“三农”工作成效显著。以脱贫攻坚为统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提升“三农”工作发展水平。脱贫成效巩固提升。我们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民生、最大的责任,紧扣“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建立防贫预警和保障机制,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全镇实现721户2908人如期脱贫,贫困发生率降至0%。农村危房改造2129户,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大幅改观。不断培育壮大扶贫产业,新增产业到村、到户资金2769.7万元,进一步夯实脱贫保障基础。通过用活政策、招商引资、项目申报等模式,全力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10个村委会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5万元以上,自我“造血”功能进一步提升。农业基础不断稳固。牢固树立“农业稳镇”理念,扎实开展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累计争取扶贫资金3800余万元,完成整修、渠道硬化等各类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达30余项,投入资金4900余万元。扶持合作社3家。狠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全镇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发展到65家。特色产业快速发展。利用自然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重点支持发展有特色、成规模的产业项目。全镇累计发展规模养猪场7家、养牛场8家,17000余亩茶叶、9000余亩坚果、4000余亩甜龙竹等特色产业形成一定规模。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人居环境“红黑榜”制度,达到一档标准自然村125个,二档标准自然村9个。实施“厕所革命”,改造农村户厕688座,新建公厕20座。积极探索城乡环卫一体化合作机制,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农村生活垃圾村庄有效治理率达到100%,农村“脏乱差”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美丽乡村整体跃升。不断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持续开展文明乡镇创建活动,提升魅力乡镇品位。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投入资金4994.63万元,实施水利项目33个,有效解决农村群众农田水利灌溉和饮水安全问题。芒究水库引水渠、红木园大沟、洞坎大沟、放马桥水库坝体工程等项目全面完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再上新台阶。围绕芒市重大项目建设做好服务,启动征地拆迁项目60余个,累计征收土地约12000亩,兑付土地款约1.2亿元,拆迁约15000平方米,兑付拆迁款约6000万元。投入资金7256.26万元,实施道路项目28个,建设里程121.67公里,养护道路48条236.36公里,农村公路网不断完善,公路通畅能力明显提升。乡村管理更加科学。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对车辆乱停、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行为加强监管,城镇精细化治理更为科学有效、智能便民。文明创建更加积极。以争创国家级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大“文明乡镇”创建力度,全方位、立体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编《傣族山歌—感党恩》《快板—促脱贫》《山歌—边疆人民心向党》等多个精品节目,被文化云和学习强国平台宣介推广,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松树寨村获评全国文明村,象滚塘村、回贤村获评云南省文明村。
4.绿色动能持续增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走好生态立镇之路,全面保护生态环境,使山更秀、水更绿、天更蓝。污染防控工作深入推进。以“蓝天工程”和“碧水工程”为抓手,采取科学治污、精准治污、铁腕治污等方式,开展秸秆禁烧和污水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做好扬尘管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及森林防火工作。全面压实河湖长制,建立镇、村、组三级河长体系,辖区内24项河湖库渠全部纳入河长制管理。实施芒市大河出境河上游污水区水污染综合治理、富阳河流域污水治理和勐板河水库综合治理工程。加强河砂和矿山治理,未发生因土壤污染造成的不良影响事件。生态培育工作成效明显。强化林业生产管制措施,在全镇范围内禁止天然林采伐,实现公益林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大力推进国土绿化工作,认真实施村庄绿化、田园绿化、滨河绿化。旅游产业发展初见成效。围绕绿色、生态、效益做文章,科学谋划发展,建设河心场“菲氏叶猴”生态旅游区,融合农耕文化和旅游观光,做实做细生态游、休闲游、体验游。芒市镇获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乡镇、云南省旅游名镇,回贤村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旅游名村。
5.民生事业全面进步。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大力发展民生事业,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注重社会保障。认真做好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收缴工作,参保率稳中有升,实现应保尽保。落实低保救助动态调整,开展6次动态调整,调整农村低保4300余人。及时妥善处置小花桥、硝塘、富阳河等自然灾害,发放救灾物资300余万元。全面落实特困供养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和优抚定补、高龄补贴等各项保障政策,社会保障更加全面。注重教育事业。以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均衡镇为抓手,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木康小学综合楼、河心场小学综合楼建设有序推进,信通小学、芒核小学、回贤小学教学楼投入使用。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0%,控辍保学成效明显。发放筑梦助教奖补资金61.1万元。注重卫生事业。全面提升医生素质和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就诊人次年同比增长10%。卫生院及10个村卫生室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建档立卡户人口实行“一站式一单式”结算,贫困患者住院报销比例达95%以上,大病、重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卫生院顺利通过省级“一级甲等”医院等级评审,慢性病管理中心通过省级验收。
6.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把扫黑除恶、信访维稳、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创新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全力打造“平安和谐芒市镇”。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黑恶势力和治安乱点排查,民兵、村组干部带头坚持治安巡逻筑牢群防群治防线,派出所接警800余起,处理各类治安案件350余起,群众安全感得到明显提升。芒市镇在德宏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作出较大贡献,荣立集体三等功。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落实信访例会、领导包案等制度,深入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影响治安稳定的不利因素,有效维护社会安定和谐。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公共卫生、消防等重点领域监管,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对学校食堂、农村自办宴席、小餐馆的安全卫生监管,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 42人,事业编制42人。在职实有9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56.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50.2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805.78万元。
与上年2634.91万元对比增加621.1万元,增长23.57%。主要原因分析芒市河长制工作经费、征地工作经费耕地地力补贴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450.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50.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50.23万元(本级财力2450.2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634.91万元对比减少184.68万元,减少7%。主要原因分析统计站及政协联络员等经费减少、村委会临时人员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256.0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5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2.23万元,与上年2610.91万元对比减少278.68万元,下降10.67%。主要原因分析专项业务经费减少、村委会临时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18万元,与上年24万元对比增加了94万元,增长391.66%。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芒市镇房租租赁费和市下东村红木园产业振兴示范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6.1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381.1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55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48 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6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27.61 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70.8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0.87 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62.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2.7 万元。
5.农林水支出511.2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448.23 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63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92.9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92.95 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2332.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58.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9.95万元,包括办公费263.9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2.34万元,包括生活补助169.9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2.39万元。
项目支出118万元,其中:房屋租赁费55万元;基础设施购置63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镇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6.6万元,较上年增加35.9万元,增长173.4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镇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镇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万元,较上年1.8万元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36次,预计接待360人次。
持平原因为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公务接待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镇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4.8万元,较上年增加35.9万元,增长189.9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5万元,较上年增加35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万元,较上年增加0.9万元,增长4.7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增加原因是2022年芒市镇将新购两张公务用车,则车辆购置预算数及公车落户费等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芒市镇2022年重点项目为芒市下东村红木园产业振兴示范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总体目标为通过实施项目,提升产业园区内通行条件,及硬件配套水平,项目绩效目标指标为:
1.硬化处理产业园区内部1—3米不等的现有步道621米;
2.基本农田示范种植田块平整改造8亩;
3.加固改造现有的水塘约7亩;
4.修复水塘旁破损房屋;
5.建设林下停车场500平方米;
6.建设简易公厕1个;
7.竣工验收合格率大于100%;
8.受益人群覆盖率大于100%;
9.受益人群满意度大于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镇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4.57万元,与上年432.72对比减少88.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芒市镇2022年办公大楼租赁费预算安排在项目支出及统计站及政协联络员经费减少。分别用于日常运转中水电费、邮电费、村组办公经费等方面。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镇资产总额4675.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91.78万元,固定资产122.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459.71万元,无形资产0.6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2.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7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85.91平方米,账面原值53.69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59.0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 1595项,账面原值184.8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34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6万元,其中出租资产3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6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1.项目名称:芒市下东村红木园产业振兴示范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立项依据: 芒政请〔2021〕182号(芒市镇人民政府关于批准芒市芒市镇下东村红木园产业振兴示范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
3.项目实施单位:芒市镇人民政府。
4.项目基本概况: 下东村位于芒市芒市镇北部,距离芒市城区8公里,大瑞铁路从下东辖区过境,红木园村民小组隶属芒市镇下东村委会,是一个典型的山区汉族村寨,有农户152户、农业人口702人,一个党支部,共有正式党员20人。红木园小组生态环境良好,缓坡山地面积广阔,水系覆盖面广,全年无强风天气,适合各种水果生长。近年来,红木园村民小组紧紧围绕以红木园村一产(立体农业)+三产(观光旅游)相结合的乡村旅游农业观光示范区为目标,以“四季有花开、四季有果摘”的生态农业体验为抓手,充分利用紧邻州府芒市城区这一独特优势,着力打造集农业、观光、休闲、体验于一体的产业振兴示范村。在市委、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关心下,红木园村先后实施了红木园农田大沟改造工程、新型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田间林果产业改造提升项目等。通过实施下东村红木园产业振兴示范基地项目,进一步提升边疆民族地方党组织引领产业发展的能力,为乡村振兴、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走出一条产业+旅游相结合的新路子。
5.项目实施内容:
(1)硬化处理产业园区内部1—3米不等的现有步道621米(1350平方米),预计投入资金约19.5万元;
(2)基本农田示范种植田块平整改造8亩,预计投入资金约17.5万元;
(3)加固改造现有的水塘约7亩,预计投入资金约11.9万元;
(4)修复水塘旁破损房屋,预计投入资金约10.5万元;
(5)建设林下停车场500平方米,预计投入资金约1.25万元;
(6)建设简易公厕1个,预计投入资金约2.65万元。
6.资金安排情况:
该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资金共计63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该项目建设期为2021年11月至2022年6月,项目分四个阶段进行:宣传发动阶段、项目准备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检查验收阶段,实施阶段为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检查验收阶段为2022年6月。
8.项目实施成效:
(1)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1000多亩果园,预计2025年全部进入丰产期,预计年产量2135吨,产值1600万元。
(2)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可带动下东村红木园小组14户建档立卡户、151户一般户产业增收,同时有利于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的现代农业发展路子。
(3)生态效益。通过项目实施,探索生态绿色产业,对生态农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4)示范带动作用。一是激活芒市镇北部旅游环线众多旅游元素,改变下东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单一的现状,带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二是为广大党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党群示范教育平台,有效推广基层党建引领产业发展、推动文化繁荣、带领群众致富的先进经验。
(五)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另文下达项目支出、无政府基金预算、无政府购买服务、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无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无新增资产,故我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05-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新增资产配置表10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3000100111
[附件: 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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