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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5091    作者: 日期:20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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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芒市公安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预算01-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预算01-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2-1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预算02-2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预算03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预算04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05-1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预算05-2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预算05-3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6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07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

芒市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芒市公安局主要职能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公安局共设置27个内设机构,包括7个大队(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禁毒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特警管理大队)、1个指挥中心、4个室(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禁毒委办公室、预审室)、11个派出所(城南派出所、城北派出所、锦华派出所、城郊派出所、风平派出所、轩岗派出所、江东派出所、五岔路派出所、三台山派出所、西山派出所、芒海派出所)、4个拘押场所(看守所、拘留所、三非遣返站、戒毒康复所)。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政治引领,从严治警,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断推向纵深;

2.防范风险,主动进攻,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全市社会稳定;

3.紧盯重点,严守底线,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及边境管控;

4.严打整治,守护平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5.创新驱动,优化机制,深化推进警务机制改革创新;

6.科技引领,夯实基础,切实提升实战和管理效能;

7.创新驱动,规范执法,热情服务群众提升执法公信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4人,其中:行政编制 41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4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4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9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91人。

车辆编制38辆,实有车辆3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300.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300.08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626.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626.0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比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1,326.00万元,下降7.9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326.00万元,下降7.97%,政府性基金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财政困难,上级专款拨付减少,二是降低了执法办案成本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300.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300.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300.08万元(本级财力15,300.0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626.08万元相比减少1,326.00万元,下降7.9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财政困难,上级专款拨付减少,二是降低了执法办案成本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300.0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30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32.14万元,与上年16426.08万元对比减少4193.94,下降25.53%,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困难,上级专款拨付减少;项目支出3,067.94万元,与上年200万元对比增加2867.94万元,增长1433.97%,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技防项目补助经费、增加辅警加班工资和绩效工资补助经费、平安城市租赁补助经费等。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201行政运行10,538.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84.84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040203机关服务16.7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80万元,主在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5.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民警、职工、事业人员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2082799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846.22万元,主要用于临时人员辅警各类社会保险基金缴费;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1万元,主要用于民警、职工工伤及生育保险缴费;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384.7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医疗补助缴费;

2210201 住房公积金506.81万元,主要用于民警、职工单位补助住房公积金缴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2,232.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02.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0.26万元,包括办公费227.86万元、水电费70万元、印刷费30万元、差旅费70万元、邮电费15万元、被装购置费116.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培训费10万元、劳务费15.41万元、工会经费84.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5.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9.53万元,包括生活补助559.53万元。

项目支出3,067.94万元,其中: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技防项目补助经费936.26万元、辅警加班工资和绩效工资补助经费1,070.16、医疗费补助资金6万元、警务通服务补助经费150万元、平安城市租赁补助经费905.52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公安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95万元,较上年减少110万元,下降15.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公安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公安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万元,与上年5万元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50次,预计接待53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公安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90万元,较上年减少110万元,下降15.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90万元,较上年减少210万元,下降35%;公务用车运维护费2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万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6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8辆。

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较上年减少,主要是由于2021年计划购置执法执勤车28辆,因此造成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较大,今年预算较去年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主要是由于芒市公安局现有车辆大多数使用年限较长,每年需要大量的经费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导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芒市公安局2022年度预算总资金15,30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32.14万元、项,2目支出预算3,067.94万元。

绩效总体目标:通过2022年预算经费使用,在今年收支预算内,确保完成以下整体目标:目标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芒市社会治安稳定。

目标2:严厉打击各类案件犯罪,确保芒市经济快速稳定发展。

目标3:完成上级公安机关及各级党委政府交给的各类安全保卫任务。

目标4:根据芒市委、市政府安排和要求,进一步抓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确保芒市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圆满完成。     

目标5:大力抓好公安机关机构改革工作。

目标6:进一步抓好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

目标7: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完成扫黑除恶各项工作。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芒市公安局2022年度项目预算总资金3,067.94万元,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技防项目补助经费、增加辅警加班工资和绩效工资补助经费、平安城市租赁补助经费等。通过项目预算经费使用,确保完成以下整体目标:

目标1:完成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项目,严防新冠疫情输入。

目标2:按时发放辅警加班及绩效工资,拴心留人,从而严厉打击各类案件犯罪,确保芒市经济快速稳定发展。

目标3:完成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租赁费支付工作,为打击各类犯罪活动提供强有力保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公安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70.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07.47,下降64.3%,主要原因为去年纳入基本支出的如辅警加班工资和绩效工资补助经费、警务通服务补助、平安城市租赁补助经费今年纳入项目支出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分别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事务、机关服务方面。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公安局资产总额14439.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51.91万元,固定资产4545.7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596.23万元,无形资产145.6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04.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84.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 100.00平方米,账面原值6.66万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37.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273.34 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芒市公安局无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五)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我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1300111

   [附件: 芒市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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