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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中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芒市中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中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中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预算01-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预算01-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2-1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预算02-2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预算03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预算04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05-1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预算05-2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预算05-3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6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07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
芒市中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乡党委: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领导和监督同级人大、政府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教育和管理全乡各族干部群众,抓好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2、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乡政府:1、执行本级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3、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党建办、纪委、村建办,社会事务办、社保办、财政所、农经站、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我乡主要抓好以下七个方面重点工作:抓实强边固防,力争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展现新风貌;强化产业支撑,力争在提升跨越发展能力上释放新活力;建设美丽中山,力争在打造边境乡村形象上彰显新魅力;聚焦跨越发展,力争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中呈现新景象;改善社会民生,力争在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中开创新局面;坚持文化引领,力争在构筑精神文明高地中绽放新光芒;推进依法治乡,力争在维护和谐稳定大局中展现新成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 35人,事业编制38人。在职实有6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2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38.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38.2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0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40.05万元对比,增长598.24万元,增幅48.24%,主要原因是2021年上级补助收入未纳入年初预算数,2022年预算时上级单位要求把上级补助收入纳入年初预算数。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338.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38.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38.29万元(本级财力1338.2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40.05万元对比,增加98.24万元,增加率为7.92%,主要原因是2022年纳入预算的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增加,导致2022年在职人员工资、经费预算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38.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3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38.29万元,与上年财政拨款支出1240.05万元对比,增加98.24万元,增加率为7.92%,主要原因是2022年纳入预算的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增加,导致2022年在职人员工资、经费预算相应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0万元持平;单位自有资金500万元,为项目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1.6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569.5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62.14万元。
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3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40.7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65万元。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0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77.2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81万元。
210卫生健康支出60.5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0.5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0万元。
212城乡社区支出32.6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29.1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64万元。
213农林水支出224.8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02.5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2.26万元。
221住房保障支出53.1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53.18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
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0元,公用经费支出6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338.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9.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33万元,包括办公费140.21万元、差旅费2万元、邮电费7万元、工会经费8.86万元、会议费5.84万元、电费23万元、培训费7万元、其他交通费24.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3.07万元,包括生活补助7.97万元、其他对个和家庭的补助265.10万元。
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中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1.9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中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0万元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中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3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150次,预计接待400人次。
增加原因主要是因为疫情影响。相关单位到我乡指导检查等工作量增,预计相关公务接待费会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中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万元,与上年24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与上年24万元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芒市中山乡人民政府无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中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5.33万元,与上年191.74万元对比,增加33.59万元,增加率为17.52%,主要原因是2022年纳入预算的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增加,导致2022年在职人员核定公用经费预算相应增加。主要用于政府日常办公费用支出,包括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中山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303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00.03万元,固定资产842.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93.65万元,无形资产1.5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0.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0.6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72平方米,账面原值52.65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35.0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2项,账面原值35.1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芒市中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五)空表说明
由于我部门无财政另文下达的项目资金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我部门预算公开表中05-3表、06表、08表、09-1表、09-2表、10表此次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3001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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