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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风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芒市风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风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风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预算01-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预算01-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2-1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预算02-2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预算03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预算04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05-1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预算05-2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预算05-3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6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07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
芒市风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风平镇人民政府依据规定,设置11个内设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村乡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所、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构成。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落实镇第六次党代会的关键之年,要更加清晰地看到风平镇发展面临的诸多机遇和挑战,紧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巩固拓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持上下一心、开拓创新的团结与担当,保持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的决心与勇气,全力打造宜居宜业生态田园乡镇,为芒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今年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建议为: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围绕上述目标任务,今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八方面的工作:1.聚力疫情防控常态化,实现经济社会新发展;2.聚力多方资源优势,实现打造风平新名片;3.聚力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镇村建设新突破;4.聚力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美丽乡村新画卷;5.聚力乡村振兴实施,实现脱贫成果新巩固;6.聚力民生实事推进,实现民生保障新成效;7.聚力社会综合治理,实现平安和谐新家园;8.聚力政府效能建设,实现服务水平新提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0人,其中:行政编制 51人,事业编制49人。在职实有12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5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27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73.5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1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1623.84万元,增长44.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文件、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和云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实施要求,单位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新增单位其他收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73.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73.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73.54万元(本级财力3173.5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减少316.16万元,下降9.05%,主要原因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芒市推行“缩面提标”改革建设专业化村(社区)干部队伍岗位整合,优化岗位设置,整合岗位补贴,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73.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17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3.5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6.16万元,下降9.05%,主要原因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芒市推行“缩面提标”改革建设专业化村(社区)干部队伍岗位整合,优化岗位设置,整合岗位补贴,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等;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部门预算要求,本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等项目预算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301 行政运行”功能科目1587.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临时人员工资以及为了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运行费用等;
“201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功能科目11.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运转及日常业务的开支;
“2010501 行政运行”功能科目11.7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及日常运转办公经费支出;
“2010601 行政运行”功能科目24.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及日常运转办公经费支出;
“2013101 行政运行”功能科目41.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及日常运转办公经费支出;
“2013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功能科目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镇党建经费支出;
“2013199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功能科目137.7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镇党支部经费及乡镇党总支经费支出;
“2050202 小学教育”功能科目8.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及日常运转办公经费支出;
“2070109 群众文化”功能科目74.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及日常运转办公经费支出;
“2080103 机关服务”功能科目41.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及日常运转办公经费支出;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功能科目3.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工资及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功能科目1.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功能科目150.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功能科目12.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082799 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功能科目168.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编内临时人员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功能科目8.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功能科目85.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2120201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功能科目8.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及日常运转办公经费支出;
“2130104 事业运行”功能科目545.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及日常运转办公经费支出;
“2130204 事业机构”功能科目54.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及日常运转办公经费支出;
“2130317 水利技术推广”功能科目29.6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及日常运转办公经费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功能科目112.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240299 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功能科目34.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工资支出、专职消防队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及消防特种车辆运行维护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3173.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38.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8.32万元,包括办公费153.15万元、水电费3.70万元、差旅费4.30万元、工会经费18.77万元、公务接待费0.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35万元、会议费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0.12万元、劳务费10万元、培训费2.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2.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6.88万元、退休费1.26万元、维修(护)费2.40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邮电费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5.9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50万元、住房公积金112.59万元、专用材料费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7.20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11.23万元、组干部报酬907.40万元、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工资28.57万元。
项目支出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风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30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1.1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一)因公出国(境)费。芒市风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二)公务接待费。芒市风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0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2.7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9次,预计接待225人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情况及2022年工作计划,2022年上级单位到我镇开展调研、考察等工作人数减少,减少预算开支。(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芒市风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50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0.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0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0.8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相关公车使用制度,日常合理维护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芒市风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361.50万元。
1.数量指标:补贴农户户数≧13397户,补贴面积≧98840.07亩;质量指标:补贴对象识别精准率≧95%;时效指标:补贴资金发放及时率=100%;成本指标: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361.50万元;社会效益:农村生产生活水平提升情况=100%;满意度指标:受益农户满意度≧95%,
2.将按政策标准按时组织补贴资金发放到位,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发放。
3.做好公示工作,接收群众监督,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信访案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组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发生。
九、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风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49.06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36.97万元,下降7.6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业务费缩减及部门人员调整。分别用于办公费153.15万元、差旅费4.30万元、水电费及维修(护)费6.10万元、工会经费18.77万元、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75万元、会议费及培训费8.50万元、劳务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10万元、乡镇党总支经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7.3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风平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4200.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49.14万元,固定资产261.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90.40万元,无形资产0.1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5.1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6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084.19平方米,账面原值541765.58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7677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无
(五)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另文下达的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我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05-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9-1)、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新增资产配置表公开空表(10)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3000200111
[附件: 芒市风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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