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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预算01-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预算01-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2-1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预算02-2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预算03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预算04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05-1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预算05-2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预算05-3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6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07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定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务服务机构内部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提供本市政务咨询服务,协调督办中心政务窗口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反馈。
3.负责中心政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受理、交办、督办中心政务窗口行政效能投诉。
4.负责提供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及政务服务事项的带领代办服务。
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属单位2个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主要职责:
1.办理进场交易登记、招标申请、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务;
2.办理统一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包括招标公告、采购公告、出让(挂牌、拍卖)公告、中标(或交易结果)公示、交易活动不良行为记录等;
3.办理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事务,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
4.办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情况证明、统计、分析等事务,为公共资源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和服务;
5.办理工程直接发包、定向采购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的相关手续。
6.建立、管理、使用和维护市级统一的综合性评标专家库;
7.建立、管理和维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场所、设施和日常交易秩序;
8.负责对进驻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服务。
9.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和规范。
10.指导乡镇一级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是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芒市行政审批局、芒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务监督股、电子政务及信息技术股、行政审批改革股、市场服务股、投资审批股、建设审批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和政策法规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一是建议由司法局牵头、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对县乡两级政府各部门办理事项人员进行一次法律方面培训,使各部门及办事人员提高思想认识、法律意识,严格按照精简及优化后的事项和流程执行。二是建议政府出台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对不按照要求执行或变相执行的单位进行监督通报等处罚措施。
2.并联审批、网上审批, “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要求各部门确定具体负责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实行问责制。
3.梳理制定权责清单方面。一是进一步规范、加强权责清单事项的取消和承接工作,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省、州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完善、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取消和承接相应事项,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二是将适时、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2022年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总收入114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1147.6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545.42万元对比增加602.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财政拨款收入1147.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47.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147.66万元(本级财力 1147.6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545.42万元对比增加602.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项目。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总支出1147.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4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26万元,与上年545.42万元对比减少75.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完成了大厅标准化建设部分项目;项目支出677.4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67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301行政运行957.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
2010350事业运行117.7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0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7.38万元,主要用于
2210201住房公积金22.78万元,主要用于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470.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7.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66万元,包括办公费5万元、水电费8.2万元、维修(护)费25.6万元、差旅费2万元、工会经费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万元、邮电费14.86万元、劳务费25.14万元、福利费3万元、生活补助4万元、培训费1万元、专用材料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6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万元。
项目支出677.4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0万元;大型修缮647.4万元;基础设施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万元,较上年2万元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2万元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25次,预计接待2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专项业务类:州级和芒市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专项总资金:677.4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类:办公设备购置30万元;大型修缮:647.4万元。
州级和芒市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已完成州级和芒市政务服务场所建设的三分之一以上的资金拨付,购置计划完成率:完成30%;主体工程完成率:60%;竣工验收合格率:60%;计划完工率:100%;受益人群覆盖率:已完成部分覆盖率100%;社会效益:已完成部分受益人群覆盖率100%;受益人群满意度:已完成部分受益人群覆盖率100%;使用人员满意度:使用人员满意度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6.66万元,与上年149.07万元对比减少32.41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完成了大厅标准化建设部分项目。主要用于政务局日常工作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9455.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942.59万元,固定资产1513.1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2021年资产总额减少41658.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预算无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五)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政府购买服务”、“县对下转移支付”、“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我部门预算公开表中05-3表、06表、08表、09-1表、09-02表、10表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63700111
[附件: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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