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4680    作者: 日期:20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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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预算01-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预算01-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2-1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预算02-2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预算03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预算04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05-1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预算05-2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预算05-3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6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07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

 

 

 

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芒市纪委)由芒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芒市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监委)由芒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芒市纪委与市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

芒市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本行政区域内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共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芒市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市委巡察办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州委、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州委巡察办和市委关于芒市巡察工作的重要决议、决定和指示;做好省委巡视组、州委巡察组在芒市巡视(察)期间的工作联络、服务保障、信息报送、情况反馈等工作;督促、督查被巡察单位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按要求上报整改方案和整落实情况等工作;向州委巡察办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州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保障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全市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服务管理等工作;对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巡视、巡察移交的事项进行督查、督办;配合有关部门调配、培训、监督和管理巡察工作人员;负责巡察工作信息处理和新闻宣传工作;办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纪委监委机关共设有1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监督审查室、第二监督审查室、第三监督审查室、第四监督审查室、第五监督审查室、第六监督审查室。另设机关党委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中共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芒市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州纪委七届六次全会和州纪委八届一次全会工作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中取得新成效。

1.突出抓好政治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继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督促各部门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输出”各项措施,坚决守住“不输入、不反弹、不外传”底线。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芒市“十四五”规划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作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巡察监督重点,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

2.全面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完善和运用好“蹲点式”调研“体验式”监督等做法,推动监督随机性和经常化。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不断提升派驻监督质效。加强对同级党委、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督促认真履职用权。

3.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好转。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决破除“庸、懒、散、推、拖、浮”等作风顽疾。持续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清廉芒市”建设,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

4.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三不”。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各类腐败问题。围绕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持续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问题。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做深做细查办案件“通篇文章”,加大典型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力度,营造更加浓郁的正风肃纪反腐氛围。

5.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坚决防止灯下黑。不断加强市纪委常委班子自身建设,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好“提素质、建铁军”专项教育活动,深入查找纪检监察系统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坚决防治“灯下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4人(含市委巡察机构20人),其中:行政编制77人,政法专项编制22人,工勤编制5人(机关工勤编3名,市委巡察机构2名)。

在职实有9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1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5辆,因其中1辆编制内新能源汽车是我单位于2021年委托芒市机关事务局公车平台以融资租赁方式购买,暂未支付任何费用,所以车辆虽由我单位使用与管理,但产权暂不归属我单位,故年末实有车辆较编制数少一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00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00.1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总收入2158.74万元对比,减少158.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2000.18万元,较上年的2158.74万元,减少158.56万元;两年均无其他收入,所以其他收入对比无变化。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医疗缴费制度改革,干部职工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的61.79万元,调至6.24万元,减少55.55万元;二是本年申请非税收入安排的成本性支出200万,较上年的300万元,减少100万元;三是本年市委巡察工作专项业务费15万元,较上年的20万元,减少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000.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00.1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00.18万元,其中:本级财力2000.1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158.74万元对比,减少158.5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医疗缴费制度改革,干部职工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的61.79万元,调至6.24万元,减少55.55万元;二是本年申请非税收入安排的成本性支出200万,较上年的300万元,减少100万元;三是本年市委巡察工作专项业务费15万元,较上年的20万元,减少5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000.1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000.1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880.18万元,与上年的2158.74万元对比,减少278.5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1467.4万元,较上年的1522.02万元,减少54.62万元,是因为医疗缴费制度改革,干部职工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的61.79万元,调至6.24万元,故人员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412.47万元,较上年的489.23万元,减少76.7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为适应预算制度改革,本年申请将非税安排的成本性支出120万元列入项目进行核算,故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项目支出120万元,与上年的0万元对比,增加12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适应预算制度改革,本年申请将非税安排的成本性支出200万元中的120万元列入项目进行核算,以前年度此项费用均在基本支出进行核算,故本年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1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1644.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干部职工的人员工资、公务交通补贴、办公经费、办案经费、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物业服务费和其他公用经费等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0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开展日常活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2.5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委机关、派驻机构、市委巡察办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4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委机关、派驻机构、市委巡察办2022年度退休的干部职工职业年金。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委机关、派驻机构、市委巡察办在职人员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81.2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委机关、派驻机构、市委巡察办在职职工公务医疗补助费用。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6.8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委机关、派驻机构、市委巡察办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880.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2.47万元,包括办公费86.85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差旅费76万元、水电费4.09万元、邮电费11万元、物业管理费11万元、劳务费13.6万元、福利费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0.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印刷费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0万元、工会经费17.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1万元,用于补助已逝干部张高庆之女生活补助。

项目支出120万元,其中:工会经费20万元,文明单位奖励金100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万元,较上年的24.5万元,减少0.5万元,下降2.0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万元,较上年的4.5万元,减少0.5万元,下降11.1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21次,预计接待170人次。

公务接待减少的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落实好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控制接待批次及人次,除省纪委、其他县市纪委因办理案件及相关特殊事项需接待外,其他公务接待从严从少进行管控,并严格内部接待的审批手续和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20万元持平,较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但其中1辆编制内新能源汽车是我单位于2021年委托芒市机关事务局公车平台以融资租赁方式购买,暂未支付任何费用,所以车辆虽由我单位使用与管理,但产权暂不归属我单位,故年末实有车辆为5辆,较编制数少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总体目标:一是突出抓好政治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二是全面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好转,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是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三不”,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各类腐败问题;五是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坚决防止灯下黑,不断加强市纪委常委班子自身建设,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设置相关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实施,我单位开展的主要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工作性质均涉及国家秘密,仍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芒市纪委监委罚没收入安排的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预算绩效进行了公开,该项目预算绩效设置了五个绩效指标:一是对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办理200人次;二是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接受信访举报120件次;三是对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立案、侦查,持续营造不敢腐的氛围;四是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的案件,有罪判决率达90%;五是全面推进巡察工作,切实提高巡察工作的政治性、针对性、有效性。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12.47万元,其中:一般公用经费208.46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08万元,工会经费17.81万元,其他交通费90.12万元,非税安排的成本性支出80万元,巡察专项经费15万元。与上年的631.91万元,减少219.4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虽然一般公用经费及其他交通费较上年有所增加,但本年申请非税收入安排的成本性支出列入机关运行经费80万,较上年的300万元,减少220万元;二是地方财政压缩经费,本年市委巡察工作专项业务费只安排15万元,较上年的20万元,减少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617.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8万元,固定资产576.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7.6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本年资产总额与上年的582.46万元相比,增加34.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59万元,固定资产33.37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1.项目名称:无

2.立项依据:无

3.项目实施单位:无

4.项目基本概况:无

5项目实施内容:无

6.资金安排情况:无

7.项目实施计划:无

8.项目实施成效:无

(五)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我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2200111 

[附件: 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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