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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预算01-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预算01-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2-1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预算02-2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预算03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预算04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05-1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预算05-2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预算05-3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6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07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是芒市委、芒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党史征研股、地方志编审股3个股室,各股室工作职责如下:
综合股工作职责:负责党史、地方志、年鉴的编撰、组稿工作;负责公文的收发,搞好文件、档案、图书资料的管理及财务工作;参加有关会议,承办会议,负责上传下达,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做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上级机关来文、来电的督办和来访人员接待;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史征研股工作职责:负责制定芒市党史工作规划、编纂方案;负责党史、组织史资料的征编、研究工作;负责年鉴中党史资料的编辑工作;负责开展党史专题调研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党史的教育、宣传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方志编审股职责: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负责拟定芒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负责市志资料的征集、编纂、研究和审稿工作;负责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的编纂工作;负责本市民族历史文化、地情丛书的编写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党史征研股、方志编审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持续用好罗志昌的红色资源,着力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传统、积极探索边疆民族地区开展党史工作有效做法。编纂出版《罗志昌传》《芒市简史》两本书籍。充分利用《中国共产党潞西历史》第一卷(1949~1978)《潞西市志(1978~2005)》《芒市年鉴》《史话芒市》(第一辑?2017)等芒市党史历史书籍,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以智慧启人,为芒市全体党员了解学习芒市党史历史提供学习资料。拍摄罗志昌历史人文宣传片——《边疆民族地区走出的革命先驱——罗志昌》、省情系列微视频——《美名芒市》。讲好四堂芒市党史方志课。继续用好“史话芒市”微信公众号。积极助力芒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丰富党史学习教育形式,做好芒市“‘四史’馆”及“地方志馆”资料提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过程中,单位制定为民办实事清单5件,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做好罗志昌革命史实陈列室管理。完成罗志昌故居红色教育基地前期建设规划。编纂出版《芒市年鉴(2021)》。完成中共芒市委党史研究室上报规划、“地方志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案例”及芒市《部门志、乡(镇)志、村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的撰写。
2022年,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编纂出版、公开发行《芒市年鉴》(2022);二是加快推进罗志昌故居布展修缮;三是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四是持续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五是进一步推进“四个百场”党史宣传教育,助力党史学习教育,讲好四堂党史历史课;六是全面高质量完成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七是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八是出台芒市《部门志、乡(镇)志、村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九是做好革命遗址普查与保护工作;十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和综合考评各项工作任务要求。
党有所指、史必所为,党有要求、史必落实。当前,党史地方志工作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2022年的工作中,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市委关于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工作安排,坚决立下“愚公志”、突出“精专深”、走好“统筹棋”,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全面抓实抓细每一项工作,全面创新担当积极主动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前进,撸起袖子加油干、团结一致向前看,努力推动芒市党史地方志事业取得更大的成绩,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芒市党史地方志工作新篇章。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编制2022年预算单位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0.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8.7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42万元。
与上年324.56万元对比,减少14.39万元,下降4.43%,主要原因分析为2022年人员减少,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及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8.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8.7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8.75万元(本级财力308.7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324.56万元对比,减少14.39万元,下降4.43%,主要原因分析为2022年人员减少,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及住房公积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0.1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75万元,与2021年基本支出324.56万元,对比减少37.81万元,下降11.65%,主要原因分析为减少行政人员工资支出、社保费及业务费中的其他商品和服务费支出;项目支出22万元,与2021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万元对比,增加2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为年内支付罗志昌人文历史宣传片及单位年鉴出版印刷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8.75万元,其中:
1.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236.52万元,占总支出的76.6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201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万元,占总支出的6.48%,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支出。
3.2013105专项业务2万元,占总支出的0.65%,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支出。
4.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0.24万元,占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1万元,占总支出的6.8%,主要用于单位承担部分养老保险支出。
6.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万元,占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单位承担部分的工伤险等社会保险。
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03万元,占总支出的3.9%。主要用于承担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8.2210201住房公积金15.76万元,占总支出的5.1%,主要用于单位承担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6.75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8.22万元,主要包括:
1.30101基本工资 64.25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26.97%。
2.30102津贴补贴118.64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49.8%。
3.30103奖金5.35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2.25%。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01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8.82%。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03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5.05%。
6.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8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0.5%。
7.30113住房公积金15.76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6.61%。
商品和服务支出46.03万元,其中包括:
30201办公费13.09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28.44%;
30202印刷费2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4.34%;
30205水费0.04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0.1%;
30206电费0.17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0.37%;
30207邮电费2.4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5.21%;
30211差旅费1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2.17%;
30213维修维护费1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2.17%;
30214租赁费0.34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0.74%;
30217公务接待费0.2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0.43%;
30226劳务费2.5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5.43%;
30228工会费2.63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5.71%;
30229福利费2.2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4.78%;
30239其他交通费15.56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33.81%;
31002办公设备购置2.9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6.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万元,主要包括30305生活补助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
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主要为办公费6.5万元、印刷费11万元、培训 费0.5万元、劳务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2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5万元,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3万元,增加0.2万元,增长6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2021年0万元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变化原因:与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较2021年0.3万元,增加0.2万元,增长6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3次,预计接待30人次。
增加原因是年内要打造罗志昌故居红色教育基地,需要接待有关人员制作方案。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2021年0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变化原因:与上年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预算拨款收入310.17万元,其中:基本预算支出经费286.75万元,项目支出经费23.42万元。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根据表05-1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23.42万元,主要用于《罗志昌》人文历史专题影视片拍摄资金2万元,罗志昌陈列室故居工作经费1.42万元,专项业务资金年鉴印刷费、劳务费、办公费及培训费20万元。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根据表05-2分项目说明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主要用于完成以下绩效总体目标:
主要用于完成绩效总体目标中:罗志昌陈列室故居工作经费1.42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24万元、业务费专项资金2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5.56万元、 芒市罗志昌故居修缮布展工作经费70万元、住房公积金15.76万元、公用经费安排的公务接待费0.20万元、《罗志昌》人文历史专题影视片拍摄专项资金2万元、一般公用经费27.4万元、 社会保障缴费34.22万元、工会经费2.63万元、 公用经费安排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0万元、行政人员支出工资188.24万元。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6.03万元与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61万元对比减少8.58万元,下降15.71%,分别用于行政运行45.79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0.2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为缩减人员经费,将业务费调入项目支出中的专项业务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资产总额26.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4万元,固定资产24.7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2021年资产总额34.66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1项,账面原值9.4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无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五)2022年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预算公开表的空表说明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预算05-3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故预算公开表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预算05-3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8300111
[附件: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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