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4915    作者: 日期:202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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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预算01-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预算01-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2-1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预算02-2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预算03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预算04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05-1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预算05-2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预算05-3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6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07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潞西市委办公室、潞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潞办发〔201087号)精神,设立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为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根据《中共芒市委关于印发<芒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芒发〔20195号要求,单位名称由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变更为芒市文化和旅游局(加挂芒市文物局牌子),单位级别不变。单位主要职能职责调整如下: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和智慧文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芒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转机关。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图书馆、文化馆、民族文化工作队、芒市文物管理所、办公室(含财务室)、公共服务股、智慧文化和旅游股、非遗和文博股、产业发展股、资源开发股、市场行业管理股、文化旅游宣传合作交流股、党总支。


所属单位0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着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深化文旅融合,提振发展信心,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营造良好氛围,2022年争取实现旅游接待人数、旅游社会总收入实现增长10%


(二)着力推动文旅产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德宏现场办公会精神,立足芒市的民族文化优势、特色产业优势、地理区位优势,打造一批主题有特色、产业有支撑的文旅康养项目,引领全市产业升级、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将文化旅游产业、大健康产业作为文旅项目重要板块内容融入规划建设,为康养旅游新胜地的打造提供重要支撑。重点打造傣族古镇、史迪威度假区、田园康养小镇、芒市大河水城、敏实科技人才部落小镇、象滚塘半山雨林酒店、天空之城等一批文化旅游康养综合体项目建设。继续推动勐巴娜西AAAAA级景区、回贤古寨AAA级景区创建工作。完善包装并储存一批旅游项目,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外宣力度,吸引国内外知名旅游品牌进驻芒市。以勐巴娜西珍奇园文旅夜市街为重要平台,结合夜间经济、地摊经济在芒市规划几条文旅商品街,建设一批文化旅游特色餐饮街区,活跃芒市旅游市场。


(三)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继续大力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建成运转规范、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络,进一步优化公共文化服务,切实增强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继续推进菩提寺维修工程,经常性开展非遗名录进景区、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展示展演、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宣传、举办非遗讲座等。做好文化惠民工程,保质保量完成送戏下乡活动。


(四)着力提升文旅整体形象。与住建、交警等部门紧密协作,力求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旅游功能相配套。极力整合社会资源、项目资金,加大投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专债等资金加大基础投入。快速推进芒市智慧文化和旅游服务中心、回贤古寨等项目的智慧化建设,培育半山酒店、精品酒店、民宿、精品农家乐,丰富完善文化旅游活动,促进夜间经济发展。深入推进文化旅游市场检查,保持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五)着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阵地意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等工作,继续做好帮扶联系村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加大对老干、工青妇、双拥工作指导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党建各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 17人,事业编制56人。在职实有7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63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62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79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91.4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 1905.68万元对比减少114.22万元,减少5.99%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用经费核算方式改变,由上年人均2万元核算降低为人均1.8万元;二是人员调动、退休等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791.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91.4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91.46万元(本级财力1791.4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1905.68万元对比减少114.2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用经费核算方式改变,由上年人均2万元核算降低为人均1.8万元;二是人员调动、退休等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791.4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79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1.46万元,与上年1605.68万元对比,减少114.22万元,减少7.11%,一是一般公用经费核算方式改变,由上年人均2万元核算降低为人均1.8万元;二是人员调动、退休等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300万元,与上年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1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7.08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临时人员工资、一般公用经费开支、工会等;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文化事业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及文化旅游行业协会成立等。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92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社会保障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59.8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障、临时人员失业保险等支出。


221住房保障支出78.66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491.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2.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96万元,包括办公费92.74万元、水电费0万元、差旅费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离退休费及其他支出38.89万元。


    项目支出30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7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文化事业发展办公经费81万元,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经费90万元,文化旅游行业协会成立工作经费50万元,图书馆购书经费4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7万元,较上年13.2万元,减少0.5万元,下降3.7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5万元,较上年4.8万元减少0.3万元,下降6.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15次,预计接待225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成本,有效降低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2万元,较上年8.4减少0.2万元,下降2.3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万元,较上年8.4减少0.2万元,下降2.3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减少的原因,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一度规范公务用车,减少公务用车成本支出,车辆减少1辆,费用相应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22年重点项目安排300万元,其中芒市图书馆购书专项资金4万元,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经费165万元,文化旅游行业协会发展经费50万元,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81万元。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如下:


(一)芒市图书馆购书专项资金


项目实施后,要完成一批次的图书采购工作,购书量不低于800册,图书使用年限不低于30年,读者对阅读获得感的满意程度不低于95%


(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经费


项目实施后要完成芒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同时要在观景台、旅游项目规划、旅游路线包装、旅游基础设施等工作中加大投入,建设内容较上年增长5%左右,建设验收合格率达100%以上,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取得明显成效,芒市旅游形象进一步提升,旅游收入明显增加,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文化旅游行业协会发展经费


项目实施后,要建成制度健全、运行有效的旅游行业协会,为芒市旅游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为芒市旅游创收提供有力保障,在旅游路线服务、旅游引导、景区景点介绍等方面为游客提供更多样、更到位的服务,提高游客的旅游体验获得感。


(四)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后,发放宣传册1000份,组织不低于500人次的培训会,参训率达到95%以上,资金使用时效为2022年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2.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1.4万元,与上年150万元对比,减少18.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用经费核算标准降低,由上年人均2万元降低至1.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我局资产总额21569.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021万元,存货,2.42万元,固定资产880.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665.3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45.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6.7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四)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我单位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如下: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经费


2.立项依据:《中共芒市委办公室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德宏现场办公会议精神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芒办通〔202167号)。


3.项目实施单位:芒市文化和旅游局


4.项目基本概况:项目主要用于芒市文化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建设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经费,用于完善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健全旅游要素,主要用于提升芒市旅游形象,提高知名度,加大文旅产业对新媒体的扶持力度。


5项目实施内容:芒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房屋建设、精品旅游线路附属配套设施(观景台、旅游厕所、标识标牌、休息站),文创产品设计开发。


6.资金安排情况:2022年市级预算资金安排165万元,其中芒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建设75万元,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经费9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计划2022年内实施完成。


8.项目实施成效:项目实施后,芒市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取得明显成效,芒市旅游形象进一步提升,旅游收入明显增加,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项目二:


1.项目名称: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中共芒市委一届第10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建设民族文化强市的实施方案》(中共芒市委一届第10次常委会会议纪要),决定从2013年起每年安排1200万元的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事业发展资金各600万元)。


3.项目实施单位:芒市文化和旅游局


4.项目基本概况: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推动芒市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加大文化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音响设备设施配套等。


5.项目实施内容:用于文化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音响设备购置等。


6.资金安排情况:2022年市级预算资金安排81万元,其文化设施建设、音响设备购置40万元,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41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计划2022年内实施完成。


8.项目实施成效:项目实施后,发放宣传册1000份,组织不低于500人次的培训会,参训率达到95%以上,资金使用时效为2022年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2.立项依据:《中共芒市委办公室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德宏现场办公会议精神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芒办通〔202167号)。


3.项目实施单位:芒市文化和旅游局


4.项目基本概况:项目主要用于芒市文化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建设和芒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完善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健全旅游要素,主要用于提升芒市旅游形象,提高知名度。加大文旅产业对新媒体的扶持力度。


5项目实施内容:芒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房屋建设、精品旅游线路附属配套设施(观景台、旅游厕所、标识标牌、休息站)建设,文创产品设计开发。


6.资金安排情况:2022年市级预算资金安排165万元,其中芒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建设75万元,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经费9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计划2022年内实施完成。


8.项目实施成效:项目实施后,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取得明显成效,芒市旅游形象进一步提升,旅游收入明显增加,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项目三


1.项目名称:文化旅游行业协会发展经费


2.立项依据:《中共芒市委办公室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德宏现场办公会议精神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芒办通〔202167号)。


3.项目实施单位:芒市文化和旅游局


4.项目概况:主要用于芒市文化旅游行业协会成立工作经费,包括办公用房配置、制度成立、办公设备配置等。


5.项目实施内容:主要用于芒市文化旅游行业协会成立工作经费,包括办公用房配置、制度成立、办公设备配置等。


6.资金安排情况:2022市级预算安排资金5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计划2022年全部实施完成。


8.项目实施成效:项目实施后,要建成制度健全、运行有效的旅游行业协会,为芒市旅游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为芒市旅游创收提供强制保障,在旅游路线服务、旅游引导、景区景点介绍等方面为游客提供更多样、更到位的服务,提高游客的旅游体验获得感。


项目四


1.项目名称:芒市图书馆购书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中共芒市委办公室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芒办发〔201124号)明确:按照县(市)级图书馆每年购书经费不低于8万元的标准安排公共图书馆的购书经费;要保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中心、基层站点和服务点每年正常运行经费的投入,按照每年县(市)级8万元、乡级5万元的标准安排运行经费。


3.项目实施单位:芒市文化和旅游局


4.项目概况:主要用于芒市图书馆馆藏图书购置和更新换代。


5.项目实施内容:芒市图书馆图书购置。


6.资金安排情况:2022年市级预算资金安排4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计划2022年完成实施。


8.项目实施成效:项目实施后,要完成一批次的图书采购工作,购书量不低于800册,图书使用年限不低于30年,读者对阅读获得感的满意程度不低于95%


(五)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政府购买服务、县对下转移支付、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等事项,故本单位预算公开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5700111

 [附件: 180020011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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