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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芒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二部分 关于编制芒市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说明(含转移支付情况说明、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借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政府预算公开表 (见附表)
1.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2.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3.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公开到款级)
4.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州、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5.芒市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6.芒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7.芒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8.芒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9.芒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省对下转移支付)
10.芒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11.芒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12.芒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地区)
13.芒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14.芒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15.芒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16.芒市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17.芒市本级2021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18.芒市本级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19.芒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20.芒市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提前下达情况表
21.芒市2022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22.芒市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23.芒市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第四部分 公开空表说明
第一部分
芒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2年1月20日在芒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芒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芒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芒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近五年财政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坚持以依法科学理财为抓手,不断强化预算管理,努力增收节支,按照有保有压,保障民生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财政改革,有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一)财政收支实现快速增长
2021年完成财政总收入27.14亿元,比2016年的12.47亿元增加14.67亿元,增长117.6%,年均增长21.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48亿元,比2016年的5.81亿元增加10.67亿元,增长183.6%,年均增长29.8%,其中:税收收入从2016年3.84亿元增加到5.37亿元,增长39.8%,年均增长8.7%,非税收入从2016年1.97亿元增加到11.11亿元,增长4.64倍,年均增长54.1%。五年共争取上级补助收入119.65亿元,其中2021年争取上级补助收入25.41亿元,比2016年的22.14亿元增长14.8%,年均增长3.5%。2021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21亿元,比2016年的28.05亿元增长39.8%,年均增长8.7%。
(二)财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财政部门努力克服经济增速放缓、收支矛盾突出等不利因素,多方筹措、统筹调度资金,全力保障涉及民生领域的各项重点支出。一是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等措施,加大对民生领域资金投入,五年累计投入民生资金125.9亿元,年均增长11.1%;二是积极申报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五年获得上级发行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6.54亿元,涉及土储、棚改、教育、卫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勐板河水源地等建设项目9个;三是本级实施放马桥水库、芒市大河综合治理(一期)暨清塘河水库备用水源地保护等PPP项目6个,其中社会投入项目资金23.69亿元,为减轻地方财政压力,助推地方经济发展添砖加瓦。
(三)财政改革持续深化
五年来,持续深化金融、财政等各项改革,一是围绕金融服务工作目标,积极协调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引导小微企业进一步优化结构和转型发展要求,稳企业保就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认真做好金融精准服务与信贷领域支持,2021年实现存贷款余额536亿元,比2016年增长60.4%,促进金融服务业健康发展;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纵深改革,全面实施了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实现了预算单位、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之间跨部门、跨系统的联网操作和“无纸化”办公,财政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五年来,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预算资金153.7亿元,全市公务卡发卡量6527张,公务支出刷卡报销金额1.34亿元;三是推行政府综合财务报表编制试点工作,通过精心安排部署,实现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综合财务报告全覆盖,为市委决策提供有效数据支撑;四是转变政府采购监管方式,通过搭建以互联网为基础,以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和大数据预警监管为重点的“政采云”网上交易、全面实现“网上办”“一次办”和“不见面办”目标。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城乡面貌变化最为明显的五年;是地方财政实力不断壮大,宏观调控能力明显增强的五年;也是我市财政收支不断增长,民生投入最多、理财水平显著提升的五年。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财政改革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三保”支出缺口增大;二是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偿债压力持续加大;三是历年欠拨专款兑付压力居高不下,财政运行风险显现;四是地方财政投入大瑞铁路、高速公路、农村公路、学校建设、疫情防控和社会保障等政策性配套资金压力剧增,地方财政难以为继;五是当前财政预算约束、国有资产监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等工作与财税体制改革发展还有差距。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理性应对,并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经济发展,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资金监管,逐步加以解决和完善。
二、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主要工作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和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工作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主动作为,真抓实干,通过强化收入征管,整合财政资金,盘活资产资源、强化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为“十四五”良好开局奠定基础。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情况。全市财政总收入271377万元,比2020年决算数增长(以下简称增长或下降)81%,增收121471万元,完成预算的165.8%,完成调整预算的113.2%。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845万元,增长106.1%,增收84843万元,完成预算的187.3%,完成调整预算的100.5%。
(2)支出情况。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2099万元,增长4.6%,增支171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5.7%,完成调整预算的99.7%。
(3)平衡情况。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845万元,加返还性收入1705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751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6301万元,调入资金8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1000万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3979万元,收入总计441490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2099万元,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4910万元,上解支出6173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45万元,支出总计43402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46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5682万元,下降7%,减收6445万元,完成预算的78.4%,完成调整预算的96.1%。
(2)支出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8598万元,增长26.9%,增支33577万元,完成预算的118.1%,完成调整预算的86.1%。
(3)平衡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5682万元,加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17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97400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126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1400万元),上年结余30721万元,收入总计316980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8598万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30687万元,上解支出9805万元,支出总计29909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789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0万元,增长100%,增收40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2)支出预算。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800万元,增长100%,增加40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3)平衡情况。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0万元,加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9万元,上年结余1万元,收入总计840万元;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8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万元,支出总计80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1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情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4863万元,增长42.6%,增收25338万元,完成预算的119.6%。
(2)支出情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4781万元,增长8.9%,增支6083万元,完成预算的99.1%。
(3)平衡情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4863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3934万元,上年结余41923万元,收入总计170720万元;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4781万元,上解支出40548万元,支出总计11532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5391万元。
(二)2021年财政主要工作
1.多措并举,财政收支实现“双突破”
面对国家实施减税降费支持实体经济政策和边境疫情突发减收等因素的影响,财税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多措并举,挖存量、找增量,财政收支实现“双突破”,一是财政总收入突破27亿元大关,从2020年23.96亿元增至2021年27.1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突破16亿元,完成16.48亿元,提前3个月完成全年目标;二是财政总支出突破55亿元,从2020年50亿元增至2021年55.0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突破39亿元,完成39.2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突破15亿元,完成15.86亿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全州各县市相比,绝对值和增幅均位居第一位。
2.主动作为,实现“一个化解四个确保”
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化解金融、债务风险和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一是稳妥化解芒瑞大道工程债务风险,通过采取风险缓释措施,顺利达成与债权企业的和解协议,及时支付置换贷款,有效缓解了短期偿债压力;二是确保完成隐性债务年度化解目标,通过采取纳入预算安排、单位自有资金偿还、债务核减等措施,超额完成年度目标1.43亿元;三是确保按时偿还到期各项融资本息11.69亿元,其中本金6.91亿元、利息4.78亿元,有效维护地方政府信誉;四是确保消化历年财政暂付款6.57亿元,完成年度目标3.28亿元的200.3%;五是确保涉农资金使用率圆满达标,完成2020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清零”和2021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率分别达到81%和92.7%。
3.统筹兼顾,“三保”和重点支出持续增加
一是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2021年完成“三保”支出21.65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05.7%,增长8.2%;二是加大民生领域投入,集中财力重点保障公共安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林水、生态环保投入,完成支出30.16亿元,增长7.6%,民生资金投入不断增加,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积极争取获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5个,共7.14亿元,先后启动智慧停车场、第二污水处理厂、标准化厂房(三期)建设等一批既能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又能增进民生福祉的重大项目,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四是牢牢守住疫情“不输入、不反弹、不外传”底线,多渠道筹集防疫资金,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投入,建立疫情防控应急资金保障机制,累计投入9.82亿元,为筑牢疫情防控提供财力支撑。
4.笃行实干,金融和国企改革取得新进展
一是建立健全金融工作协调机制,搭建政企银沟通平台,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通过积极引入提供政府性融资担保,达成意向性贷款9笔,获批金融机构贷款2.46亿元;同时,为11家企业争取疫情防控期间贴息和创业担保补助资金0.37亿元,为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提供金融政策资金支持;二是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实现国企“党建入章”全覆盖,完成市建投公司整合重组、市国投公司新组建工作,推动成立7户混合所有制公司,通过将小、散、弱的国有公司全部纳入整合重组,配置优势资产、资源,创新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理念,不断提升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为财政增收奠定基础。
5.深化改革,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强化预算约束,严格落实长期过“紧日子”要求,按照一般性支出下降5%的目标要求,全年压减行政运行成本1800万元;二是政府会计核算管理改革有序推进,完成139家预算单位上线运行,实现决算报表、财务报告系统生成和财务数据信息共享,为财政财务全过程监管奠定基础;三是财政财务公开进一步扩大,实现预算单位预决算和财务报表全面公开,并扎实推进国有资本收益、政府采购等信息社会公开;四是公务费报销改革取得新进展,已完成138家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费申请审批和支付报销行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2022年预算(草案)及主要工作
(一)2022年预算(草案)
根据全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试点县债务化解方案,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均增长3%的目标,编制财政五年收支目标如下: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为:2022年10亿元、2023年11亿元、2024年12亿元、2025年13亿元、2026年14亿元。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别为:2022年43亿元、2023年45亿元、2024年46亿元、2025年47亿元、2026年49亿元。
为完成上述目标,2022年财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州委八届一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中央、省、州、市关于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预算管理改革有关要求,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率,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和预算透明度,全力保障我市高质量跨越发展。
2022年,全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建议为: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000万元,扣除上年一次性增收因素增长12.6%。其中:税收收入54000万元,非税收入46000万元。
(2)支出预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342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5%。
(3)平衡情况。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000万元,加返还性收入1295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690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6000万元,调入资金736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95万元,上年结余7463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0500万元,收入总计490524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33427万元,加上解支出62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0897万元,支出总计490524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575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00.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5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4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4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4732万元。
(2)支出预算。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7561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7%。
(3)平衡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57532万元,加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00万元,上年结余1789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21900万元,收入总计500322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75612万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40710万元,上解支出12000万元,调出资金支出72000万元,支出总计500322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0%。
(2)支出预算。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16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0%。
(3)平衡情况。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00万元,加上年结余31万元,收入总计1631万元;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16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万元,支出总计1631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19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4%。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29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572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367万元。
(2)支出预算。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235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1%。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39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379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468万元。
(3)平衡情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1995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8207万元,上年结余55391万元,收入总计195593万元;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2351万元,上解支出42901万元,支出总计12525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70341万元。
(二)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
1.培植财源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目标顺利实现
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生态田园城市建设为引领,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利用自贸区政策优势,围绕增强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引导效应,大力优化招商营商环境,做好精准招商引资工作,支持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市场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做大做强实体经济,努力培植和挖掘新的税源增长点,不断做大做实财政“蛋糕”;二是千方百计组织收入,努力克服减税降费政策及疫情减收的影响,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原则,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的征管,充分挖掘税收增收潜力,实现税收收入平稳增长;三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进度,加快河道治理及河砂处置,推行行政事业单位铺面、公租房租金市场化运行机制,为财政增收创造条件;四是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土地收储,盘活国有闲置土地,加大土地性质变更、土地整治盈余用地指标和国有土地出让力度,实现土地出让收入25亿元目标任务。
2.严格预算控支出,集中资金保障重点和民生支出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统筹调度资金,集中财力和资金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支出需求。一是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法定预算,未经市人大批准的预算,一律不得纳入预算安排,从源头上杜绝无预算安排支出事项;二是严格落实基层财政财力保障主体责任,全力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兜牢兜实财政“三保”底线;三是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按照一般性支出压减6%以上目标要求,降低行政成本,集中财力重点保障各项还本付息、乡村振兴及重点民生支出项目的资金需求;四是按照“早谋划、早实施、强监管、抓绩效”的原则,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2022年涉农整合资金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年度“两率”目标如期完成。
3.政策引领增活力,不断加强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
一是围绕配置优质资产、资源为抓手,继续将保障性住房、供排水、国有矿产、采石采砂等经营性优质资源资产注入国有公司,充分发挥国有公司资产资源效益最大化,通过承接市级重点和民生项目增强公司营收能力;二是根据国有企业未来发展规划和建设运营管理实际,积极引进熟悉投融资、市场营销、精通金融工具和金融创新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优化从业人员结构,提高国有企业专业化运作水平和能力,为国有企业提供人才保障;三是按照国有企业三年行动方案,制定市场化转型营收目标,力争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最大化,实现2022年0.5亿元、2023年过亿元的上缴目标,为财政纾困解难提供资金支持。
4.严明纪律强队伍,不断提升财政服务经济发展能力
进一步强化抓财政队伍建设,提高财政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以“绝对忠诚理财、绝对担当施财、绝对干净用财”的服务意识,致力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树立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的防范意识,做清廉财政人;二是坚持正向激励主基调,建立健全干部职工“能上能下”的制度机制,着力营造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勇于创新的良好环境,进一步调动和激发财政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三是以培养“复合型”财政干部职工为抓手,全面提升干部学习、履职能力,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坚持在学中干、干中学,学出信仰、学出本领,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建设的强大动力;四是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在全系统开展“比作风、比贡献、争一流、促发展”活动,打造高素质财政干部职工队伍,提升财政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
各位代表,风劲潮涌,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须快马加鞭,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树立必胜的信心、大胜的决心、全胜的雄心,始终保持干事的激情,始终保持创业的热情,始终保持攻坚的豪情,以“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克难奋进,共同为芒市财政早日脱困、渡过难关群策群力、出谋划策,为进一步巩固“十四五”良好开局成果,奋力开创芒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二部分
关于编制芒市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说明
——2022年1月20日在芒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芒市财政局
2021年,在合理测算下年收入的基础上,根据市委、人大、政府相关决定、决议、意见和工作安排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结合各部门提出的支出需求,统筹市本级财力,市财政局编制了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现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预算安排原则
2022年预算收支的安排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履行部门职能的需要为依据。收入预算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财税政策相衔接;支出预算按“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保基本民生、保还本付息、保债务化解”的原则,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后,视财力情况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支出。
二、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收入为490524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5866万元,上年结余7463万元,调入资金736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0500万元。
(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000万元,扣除上年一次性增收因素增长12.6%。其中:税收收入54000万元,增长0.5%,增收279万元,非税收入46000万元,扣除上年一次性增长因素增长31%,增收10876万元。
(二)上级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25686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295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690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6000万元。
1.返还性收入12959万元,其中,增值税固定数额返还3638万元;消费税固定数额返还480万元;所得税固定数额返还402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6439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性收入2000万元(预计超2020年上划省级税收基数返还2000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6907万元。比上年收入197513万元增长9.8%,增加预期财力增量收入19394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预计36000万元,比上年收入36301万元减少301万元。
(三)上年结余和调入资金
1.上年结余7463万元。最终将以上级批复数字为准。
2.调入资金73600万元,其中: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0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2000万元。
(四)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
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0500万元,2022年需偿还一般债券还本资金50897万元,其中:通过争取上级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偿还40500万元,市本级预算安排资金偿还10397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0524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3427万元(部门预算安排支出307427万元,上级指定用途转移支付支出90000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6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0897万元;上解支出6200万元。
(一)部门预算经费安排支出情况
本级部门预算经费安排支出307427万元,含人员经费171031万元,公用经费8129万元,业务及配套经费20746万元,项目还本付息支出31273万元,专项建设资金安排27022万元,非税收入安排支出12249万元,上年结转支出32647万元,预备费4330万元。
1.人员经费支出171031万元,一是工资性支出135629万元,其中:在职人员106853万元,离退休28776万元;二是乡镇村社区人员及其他临时人员、遗属补助、助学金等其他人员补助支出20668万元,其中:乡镇各类财政供养人员8106万元(村、社区、小组干部,各类协管员、宣传员,团支部书记,合同制消防员,三支一扶等),各单位聘用临时人员11966万元(含村级动物防疫员、编内聘用临时人员社会保险单位缴费、保安工资、原聘村干部补助、乡村医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人员等,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助、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供养、学生助学金、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教育帮扶补助、农村困难党员补助、两案人员生活补助等)。助学金596万元;三是住房公积金9526万元;四是预留人员经费3208万元,其中,抚恤及安葬费1500万元,职业年金“退一缴一”单位缴纳部分1510万元,提前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198万元;五是预留2022年工资增长2000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8129万元,按定额标准测算的各单位公用经费为6344万元,工会经费1588万元,离退休公用197万元。
3.业务费及配套支出20746万元,含社会保障配套资金11000万元,农房火险、收戒人员伙食费等业务费等9246万元,村组办公经费及三资管理办公费、老干部党支部补助等500万元。
4.项目还本付息支出31273万元,其中:用于一般债券到期利息10210万元,其他各项融资还本付息资金21063万元。
5.专项建设资金27022万元,会议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基金、全市专项扶贫资金等其他切块资金5074万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教育实施校安工程专项资金1300万元,交通公路管理专项资金1000万元,卫生健康专项资金450万元,农业发展1500万元、水利建设1600万元,城市环卫——建设及运行费用3000万元,火化奖励补助450万元,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00万元,国有资产处置成本2000万元,税务征管业务经费800万元,其他部门专项建设支出3402万元,预留全市切块资金4846万元。
6.非税收入安排支出12249万元,根据各单位预计2022年收取非税收入情况核定成本性支出。
7.上年结转支出32647万元,其中根据年末结算单上年结转支出应为7463万元,为兑付历年累计结转上级专项资金本级财力增加安排支出25184万元。
8.预备费433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40条规定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预留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二)指定用途转移支付支出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6907万元,其中:上级指定用途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安排90000万元,本级可支配财力用于部门预算支出126907万元。
(三)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6000万元,对应安排支出36000万元 。
(四)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偿还2022年度一般债券转贷资金到期本金50897万元,比上年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4910万元增长45.8%。
(五)上解支出
上解支出6200万元,含税务、安全局、审计、法院、检察院、监察体制等上划部门经费固定上解5573万元,预留其他上解支出627万元。
(六)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收入490524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342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0897万元,上解支出6200万元,收支相抵,预算收支平衡。
四、“三保”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芒市“三保”预算安排支出194601万元,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4.9%,其中:保工资支出148000万元,保运转支出18017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28584万元。
五、芒市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2022年芒市“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5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2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2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80万元)。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05万元相比,减少49万元,下降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2万元,下降11.1%,下降原因为厉行节约,压减不必要的支出;公务接待费减少7万元,下降2.4%,减少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需求降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40万元,下降3.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20万元,下降5%;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20万元,下降2.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下降原因为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厉行节约,严控支出,减少不必要的购车需求,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均衡性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是根据省财政厅2022年均衡性转移支付预告数19977万元和《云南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规定,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和推进“三农”、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民生支出的原则进行编制。预算安排用于人员工资支出19077万元、运转经费支出500万元、公益性项目配套支出400万元。
(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是根据省财政202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预告数15008万元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办法的通知》规定,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目标和保障县乡公共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落实上级出台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逐步消除县级基本财力缺口的转移支付资金的原则进行编制。预算安排全部用于人员工资支出。
(三)生态转移支付支出预算。生态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是根据省财政厅2022年生态转移支付预告数2050万元和《云南省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实施办法》规定,“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必须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的原则进行编制,预算安排用于节能环保支出150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550元。
七、举借政府债务说明
芒市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71,400万元,其中: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安排24,400万元,用于芒市职教中心新建项目;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安排15,000万元,用于芒市人民医院新建住院楼项目;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安排10,000万元,用于芒市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三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安排12,000万元,用于芒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场项目;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安排10,000万元,用于芒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八、有关数据说明
由于预算年度与人代会召开时差的关系,在编制预算草案和报告期间,省、州、县三级财政正处于对账调整期,因此,《芒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上年结余”的有关数据,均为快报数。
附:部分名词解释
一、转移支付
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现行政策将转移支付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类。
二、零基预算
零基预算是不考虑过去的预算项目和收支水平,以零为基点编制的预算,具体指不受以往预算安排情况的影响,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逐项审核预算年度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结合财力情况,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的一种科学的现代预算编制方法。
三、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
四、地方政府综合债务率计算公式
(一)综合债务率=全口径债务余额÷综合财力
(二)综合财力=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本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本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
五、“三保”支出保障范围
(一)保工资包括:国家出台的基本工资、规范后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行业性津贴、乡镇岗位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等7项,随工资计提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 6项;以及省级按中央政策出台并报中央备案同意的改革性补贴、公务交通补贴等。不含临时聘用人员支出、绩效奖励。
(二)保运转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定员定额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村(社区)运转经费等,不含为开展特定工作、实现特定目标而安排的一次性、阶段性专项经费。
(三)保基本民生包括:国家及省级核定并纳入基本民生政策的事项,包括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40项民生项目。
第三部分 2022年政府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第四部分 公开空表说明
一、2022年芒市政府预算公开表格中,表3-3 “芒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分地区)”、表3-4 “芒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数据为空:主要是芒市本级 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支付数据,所以公开空表。
二、2022年芒市政府预算公开表格中,表5-7“芒市2022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数据为空:主要是芒市2022年无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所以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3000010111
[附件:2022年政府预算公开表202201281217021070]
[附件:芒市衔接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公示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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