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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9043    作者: 日期: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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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全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离休退休干部、复员干部、退行士官(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待遇保障工作。

3、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工作。

4、组织实施就业技能和个性化培训,帮助退役军人解决在就业时遇到的有关问题;负责计划分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部、随军随调家属的工作安置、户口迁移、子女就学:协调退役军人的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等工作。

5、负责做好全市退役军人解困维稳工作,认真做好信息采集、数据维护、来信来访等工作。

6、按时做好专项资金预算以及各类专项资金的发放: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人员的住房、医疗、丧葬、抚恤等社会保障工作。

7、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参战退役军人优待政策。

8、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最美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及落实工作。

9、负责烈士陵园、军人公墓的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10、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11、管理指导芒市军粮供应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建引领,政治思想工作狠抓不放松

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和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全省退役军人工作会议、全州退役军人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不断推进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会6次,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重要政治理论。

二是强化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共同推进,与党的建设统领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让广大退役军人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心、关爱,增强退役军人凝聚力、向心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谁分管谁谈话”等制定,各股室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每个干部职工签订《监督执纪十大承诺书》,所有干部职工制定廉政责任风险点,局领导班子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全年召开班子会16次,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监督机制,形成民主集中制下的集体领导决策机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时刻了解掌握退役军人的思想动态,建立市、乡、村三级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及时化解信访矛盾,维护退役军人群体稳定;积极践行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发起“关爱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项目,积极帮助困难退役军人,与退役军人开展“一对一”结对子联络机制;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开展党员进社区服务,主动参与社区参与疫情防控;积极创建“退役军人建功新时代”党建品牌,发扬退役军人党员“退伍不褪色、永远听党指挥”的军人使命,积极挖掘和宣传中山乡芒丙村总支书记蒋荣成等优秀“兵支书”。

2、履职担当,主责主业工作狠抓不推责

一是倾情开展重大节日和重要纪念日的走访慰问工作。2020年春节,下拨乡镇活动经费20万元,组织乡镇开展走访慰问、座谈会等形式多样的关心、关爱退役军人活动,积极营造尊重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州市主要领导及部队领导走访慰问参战老兵、伤残军人、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35人,投入资金1.75万元;组织相关部门走访慰问企业军转干部33人,发放慰问金1.65万元;组织召开278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春节座谈会;发放1336名退役军人及义务兵家属春节慰问金共40万元。八一建军节,下拨乡镇八一活动经费54万元,组织退役军人开展走访慰问、座谈会等庆祝活动44场次;发放重点优抚对象1165人慰问金11.66万元;组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召开八一座谈会,走访慰问企业军转干部33人;走访慰问复员干部10人,发放慰问0.3万元;送达立功受奖喜报9人,发放奖金共0.9万元。9月3日,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走访慰问抗战老兵5人,发放慰问金0.5万元。9月30日,烈士纪念日走访慰问烈士遗属2人,发放慰问金2000元。

二是精准发放各类优抚资金。按时、精准、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资金是单位重要的优抚工作,截至12月份共发放各类优抚资金1513.19万元,伤残抚恤247.17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17.2万元,义务兵优待232.62万元,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17.33万元,其他优抚支出898.87万元。

三是扎实推进美丽军营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和开展驻滇部队营区周边环境整治创建美丽军营部署要求及省委陈豪书记指示精神,制定《开展驻芒市部队营区周边环境整治创建美丽军营实施方案》,细化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积极落实双拥工作军地协调“双清单”机制,投入资金200余万元,解决美丽军营建设问题16个,芒市中队、机动中队、市人武部等营区周边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创建美丽军营活动取得重大进展。

四是做好信访维稳及权益维护。全力做好涉军信访维稳和权益维护工作,特别市全国两会等重要敏感节点的稳控,做到信访人员“北京不去、跨区不串、本省不聚、网上不抄、大事不出”五不底线,做好舆情监控、信息互通共享,仔细研判涉军信访人员思想及信访动机。按时发放各类优抚人员定期补助,从源头消除矛盾产生。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及时核实信访原因并作出回复。2020年共受理信访件56件,接待来访215人次,答复率达100%。

五是扎实做好军转干部服务工作。对企业军转干部进行解困维稳政策宣传,春节期间组织市信访局、工信局、供销社等相关部门进行走访慰问,开展企业军转干部在册人员及基本生活费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为2020年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补助金发放做好前期准备,两会期间做好企业军转干部队伍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企业军转干部队伍思想稳定。抓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队伍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召开“春节”座谈会,关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工作、生活和健康情况,走访慰问生病住院及父母病故的军转干部10人次,是深入社区与社区共同管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队伍,与284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进行常态化联系,确保思想稳定,积极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提供必要服务。

六是做好部分退役士兵两保接续工作。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简明的办理流程,把抽象政策具体化,把复杂程序条理化。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办机制,集中办公,专班负责,对照办理流程,细化对接方案,强化办理时效,提高办理效率。2020年,全市共排查核实退役士兵1500人,符合续保政策条件的退役士兵录入系统并受理147人(养老保险核查147人,医疗保险核查147人),养老保险完成个人缴费105万元,国家缴费216万元。医疗保险完成个人缴费0.3万元,国家缴费1.23万元。

七是扎实开展双拥工作。春节期间,走访慰问28个驻地部队,送去价值30余万元的猪肉、水果等慰问品,共叙双拥鱼水情。八一建军节期间,“四班子”主要领导组成慰问组,走访慰问了解放军31633部队、31636部队,武警云南总队机动三支队,武警德宏支队,市人民武装部;成立3组市级“八一”慰问组,处级领导带队,深入遮放镇、江东乡、芒海镇、中山乡,走访慰问基层连队官兵;市双拥办协调组织芒市农业银行、川渝商会等10余家双拥合作共建企业商家,组成7个慰问组先后走进军营进行“八一”慰问;有驻地部队的遮放镇、勐焕街道等5个乡镇党委、政府积极开展慰问部队活动。组织召开芒市2020年双拥工作座谈会,军地双方共叙双拥情,市委书记、市长毛晓同志参加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组织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40余名领导干部开展党政机关军事日活动,实地参观和体验部队军事装备建设情况,增强荣誉感和国防意识,激发双拥工作的原动力。

八是做好移交安置及就业创业工作。2020年,接收退役士兵共51人,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37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官14人。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退役士官量化评分结果,州级安置7人,芒市安置7人。今年因疫情影响,没有开展集中性就业招聘会和技能培训,注重在线上推送就业信息,通过微信工作群等电子媒介积极推送公安辅警、消防救援、置业安保等岗位招录信息数十余条,为退役军人就业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提供渠道,助力退役军人创业、就业。

九是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投入50余万元完成国防教育双拥一条街两侧宣传、广告牌设置,张贴灯杆广告,增设机场大道两侧及环东路国防知识宣传标语。在城市车站、站台张贴双拥模范城、征兵工作及国防教育等宣传海报1000多张;在报纸上开设国防专版,在政府网站设立国防专栏。在机场大道、城区主干道、城区入口处设立永久性双拥宣传牌6块,国防教育广告牌48块。积极探索打造双拥模范城建设“一条街、一个镇、一座城”新路子,与100多家企业签订了《双拥模范城建设合作共建协议》,发动涉及“衣、食、住、行,游、购、娱、建”等方面企业商家积极参与芒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帮助下,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连续三届殚连全国双拥模范城殊荣,为芒市再添一块沉甸甸的国家级金字招牌。

3、主动作为,全市重点工作狠抓不松劲

一是抓实脱贫攻坚。全力保障驻村工作,持续开展发帕村脱贫攻坚,帮扶干部坚持每月入户1次,指导贫困户做好环境卫生、产业发展等工作。累计投入资金近20万元,开展建档立卡户厨房修缮、场地硬化和产业发展。协调州农科所等部门为法帕村拉芽部落等村寨贫困户免费提供良种鱼苗,组织稻田养鱼、观光农业技术培训,大力发展新型休闲农业,农村农民及村寨集体收入大幅增加,不断拓宽贫困群众增收致富渠道,增加挂钩村农民经济收入,确保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验收顺利过关。

二是狠抓疫情防控。疫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作为、全力以赴,向全市退役军人发出倡议,号召退役军人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宣传疫情防控、配合疫情防控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为湖北疫情捐款12000多元,单位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为疫情捐款5000多元,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长期轮流到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安排退役军人参与疫情堵卡执勤工作,发动个私协会、川渝商会、湖南商会等双拥共建企业商家全力支持遮放芒海中山勐戛4个边境乡镇卡点一线抗疫工作,筹集20余万元太阳能发电机、防疫口罩、防寒军大衣、电热取暖器、日常生活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组织企业商家4批次70余人次到边境一线防疫指挥部,走访慰问抗疫一线人员,筑起了党政军民商全社会共同参与边境地区疫情防控坚固长城。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属于政府的组成部门,设有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优抚股、政策安置股、双拥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烈士褒扬所),是一级核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图片1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2,313.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3.9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决算数1,693.83万元对比增加620.12万元,增加36.6%,增加原因是:一本单位于2019年4月份成立,2019年无预算,人员于2019年8月份配齐,公车于2019年10月由机关事务局划拨到我单位,前期费用由原相关单位支出,2020年经费为整年开支;二是本单位除本级财力安排资金外还有上级补助资金,特别是城镇重点优抚对象自然增长机制、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各类优抚对象的补助都会随着经济增长而逐年提高补助标准,市级预算、上级配套都有所提高。

图片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2,3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6.48万元,占总支出的37.22%;项目支出1,461.62万元,占总支出的62.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数与2019年决算数1700.25万元相比,增加627.85万元,增长率为36.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单位于2019年4月份成立,2019年无预算,前期无费用支出;二是双拥模范城创建;三是优抚对象补助有增长机制;四是烈士陵园维修维护等。

图片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6.48万元。与上年决算数596.34万元对比增加270.17万元,增加45.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单位于2019年4月份成立,人员于2019年8月才全部配齐,2019年无预算,前期无费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2.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4.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67%。

图片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61.62万元。与上年1,103.91万元对比增加357.71万元,增加32.4%。具体项目开支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86万元,抚恤金发放1043.01万元,退役安置补助发放201.18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补助发放85.78万元,卫生健康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78.9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8万元。增加原因是城镇重点优抚对象自然增长机制、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各类优抚对象的补助都会随着经济增长而逐年提高补助标准,市级预算、上级配套都有所提高。

图片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3.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9%。与上年1,686.83万元增加627.12万元,增加37.1%,增加原因是:一本单位于2019年4月份成立,2019年无预算,人员于2019年8月份配齐,公车于2019年10月由机关事务局划拨到我单位,前期费用由原相关单位支出,2020年经费为整年开支;二是本单位除本级财力安排资金外还有上级补助资金,特别是城镇重点优抚对象自然增长机制、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各类优抚对象的补助都会随着经济增长而逐年提高补助标准,市级预算、上级配套都有所提高。

图片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52%。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75万元,死亡抚恤15.56万元,伤残抚恤247.17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17.2万元,义务兵优待232.62万元,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17.33万元,其他优抚支出898.87万元, 退役士兵安置19.32万元,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81.87万元,行政运行100.8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0.46万元,拥军优属30万元,事业运行75.92万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72.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78.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78.99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12.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2.92万元;

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粮食专项业务活动11.8万元。

图片7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完成预算的6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预算的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预算的42.6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落实过紧日子决策部署,严格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45万元,增长402.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8万元,增长12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7万元,增长137.0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于2019年4月成立,人员于2019年8月全部配齐,公务用车于2019年10月由机关事务局划拨交接到我单位,2019年支出为只有11、12月份;二是因我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下乡调研比较多,公车车况欠佳,我单位进行了维修;三是2020年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年,迎接上级检查考核、各县市交流业务较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万元,占64.61%;公务接待费支出0.64万元,占35.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下乡调研、走访、春节八一慰问部队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6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县市交流学习、双拥模范城创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01万元,与上年41.86万元对比增加94.15万元,增长224.92%,办公费、 印刷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  公务接待费、 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都有增加,增加主要原因一是烈士陵园维修费用增加,二是因我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下乡调研比较多,公车车况欠佳,我单位进行了维修;三是2020年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年,迎接上级检查考核、各县市交流业务较多,接待费、创建经费都有所增加。四是清明节、烈士纪念日活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 邮电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资产总额67.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68万元,固定资产50.64万元,净值42.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2.4万元,净值10.54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97.41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2万元,流动资产减少24.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建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7.16

13.67

42.95

 

21.9

 

21.05

 

 

10.5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优抚对象:是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的统称。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监督索引号53310300676301111

 

 [附件: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11019035939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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