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2019年度农业产业精准扶贫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浏览量:10007    作者: 日期:2021/9/17

芒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芒市农业局及各乡镇

农业产业精准扶贫项目

2019年度

 

(直接介入)

 

 

 

 

 

德宏骏升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年

 

受芒市财政局委托,在芒市财政局、芒市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德宏骏升会计师事务所对芒市2019年度“农业产业精准扶贫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芒市2019年度“农业产业精准扶贫项目”主要建设任务为:通过实施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到2019年底,让全市所有有劳动能力、生产资源和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户和未脱贫户)都能得到农业产业扶持,实现全市贫困户有持续、稳定的增收产业。

资金采用年初预下达,年终根据实际检查验收完成情况进行清算,其中:

1.计划纳入年初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到户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资金2000万元,其中:风平镇70万元,江东乡100万元,芒海镇110万元,芒市镇72万元,勐戛镇443万元,三台山乡70万元,五岔路乡295万元,轩岗乡140万元,西山乡350万元,遮放镇220万元,中山乡130万元。

2.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资金30万元,其中:风平镇1.99万元,江东乡2.96万元,芒海0.88万元,芒市镇3.35万元,勐戛镇3.47万元,三台山乡0.79万元,五岔路乡5.13万元,轩岗乡1.69万元,西山乡3.73万元,遮放镇3.72万元,中山乡2.29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扶持产业范围及相关要求:

(1)种植业:主要扶持发展甘蔗、茶叶、咖啡、柑桔类、烤烟、西番莲、菌类、坚果、蚕桑等产业。

(2)畜牧业:主要扶持发展能繁母猪、能繁母牛(黄牛、水牛)、能繁母羊等产业。

(3)乡镇自选产业:各乡镇根据实际,为发展“一乡一业”,市场前景好、有龙头企业带动、能够帮助贫困户获得长期稳定收入来源的产业。

(4)为让有限的资金扶持更多的贫困户,每户贫困户扶持不超过2项产业(包含种植业、畜牧业、乡镇自选产业),每户贫困户享受产业扶贫奖补资金不超过9000元。各乡镇只能选取一项自选产业。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项目实施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

(1)甘蔗。建档立卡贫困户新植甘蔗补助400元/亩;宿根甘蔗补助200元/亩。每户扶持分别为不超过10亩。

验收时间:5月底前

(2)蚕桑。按照《芒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2019年度蚕桑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芒政发〔2018〕126号)执行。

验收时间:6月底前

(3)烤烟。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烤烟补助400元/亩,每户扶持不超过10亩。

验收时间:7月底前

(4)柑桔类。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柑桔类老园管理200元/亩,每户扶持不超过10亩。

验收时间:8月底前

(5)咖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产咖啡园改造补助200元/亩,每户扶持不超过10亩。

验收时间:8月底前

(6)西番莲。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西番莲补助300元/亩,每户扶持不超过10亩。

验收时间:8月底前

(7)澳洲坚果。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种植1年以上的澳洲坚果提质增效补助200元/亩,每户扶持不超过10亩,已享受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

验收时间:10月底前

(8)菌类。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姬松茸,新建种植大棚(每棚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补助2000元/棚,每户扶持不超过2棚;种植羊肚菌,补助2000元/亩,每户扶持不超过2亩。

验收时间:姬松茸8月底前;羊肚菌11月底前

(9)茶叶。建档立卡贫困户改造低产茶园补助200元/亩,每户扶持不超过5亩。

验收时间:11月底前

(10)草果。建档立卡贫困户草果老园改造补助200元/亩,每户扶持不超过5亩。

验收时间:11月底前

(11)能繁母猪养殖。建档立卡贫困户饲养能繁母猪补助600元/头。扶持资金每户不超4000元。

验收时间:10月底前

(12)能繁母牛(黄牛、水牛)养殖。建档立卡贫困户饲养能繁母牛扶持资金补助不超过5000元/户。其中,能繁母牛补助:本地牛补助1000元/头,杂交牛补助2500元/头。

验收时间:10月底前

(13)能繁母羊养殖。建档立卡贫困户饲养能繁母羊补助500元/只,扶持资金补助不超过3000元/户。

验收时间:10月底前

(14)乡镇自选产业。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自选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进行奖补。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通过绩效评价,从项目资金投入、过程管理、单位整体履职情况(产出)、单位整体履职效能等方面找出项目整体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调整优化脱贫攻坚政策,改进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让“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落到实处,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

对2019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项目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主要包括:绩效目标设定是否科学,项目预算执行是否有效,绩效目标是否完成,项目效益是否明显。

3.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是对2019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项目任务完成、资金管理、项目管理、项目效益、群众满意度以及其他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包括:

(1)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项目任务完成质量、数量情况;

(2)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立项前期准备、项目任务的实施、项目公开公示情况、项目后续维护管理制度建设以及档案管理情况;

(3)资金管理情况包括资金到位、使用情况,资金拨付是否及时、是否专款专用、是否专账管理、项目资金支付凭据是否真实、完整,项目决算资料的合法、合规性,补助类项目是否通过惠民一折通;

(4)项目效益包括项目完成后实现的经济指标增长,群众满意度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指标体系

芒市2019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项目绩效评价内容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方面,评价指标分为三级,包括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17个三级指标。

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表4。

3.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规定的绩效评价方法,财政部门评价的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本次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议法等方法。在运用时坚持定量优先、简便有效的原则。

(1)比较分析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2)因素分析法。是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3)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4)其他评价方法。

3.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本次主要采用计划标准、历史标准、其他标准等。

(1)计划标准  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的标准。

(2)历史标准  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3)其他标准  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本次绩效评价由芒市财政局委托德宏骏升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以下简称事务所),事务所于2020年7月20日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组长:陈 静;成员:邹英  王凤阳  余晓夏  赵海君  李能垚  邱晓敏  王敏。

2.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

事务所在调查、了解、收集项目相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制定了2019年度“农业产业精准扶贫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并与芒市财政局绩效监督管理股、芒市农业农村局共同研究制定了2019年度“农业产业精准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2020年6月24日由芒市财政局下发《芒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芒财〔2020〕037号)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绩效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绩效目标完成、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完成绩效目标采取的管理制度和措施情况。

(2) 各相关单位于2020年7月1日以前完成重点绩效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3)2020年7月2日至8月11日,中介机构将对被评价单位项目按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在收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基础上,事务所组成绩效评价抽查小组,按项目资金的15%确定抽查范围,对遮放镇、三台山乡、芒市镇、勐戛镇、芒海镇、风平镇、轩岗乡、江东乡、西山乡、中山乡、五岔路乡等11个乡镇进行抽查。检查项目执行情况,收集、核实评价基础数据。

(4)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抽查结果和全部项目填报资料,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评价项目进行评价打分,并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德发〔2019〕26号)。

3.《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本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芒政办发〔2016〕175号)。

4.《芒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芒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芒开组〔2018〕40号)。

5.《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19〕13号)。

6.《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13〕251号)。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8.《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9.《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

10.《芒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芒财〔2020〕037号)。

11.《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会协〔2016〕10号)。

12.各乡镇2019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评价计算方法

芒市2019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满分100分。

计算公式为:

项目评价得分=∑一级指标分值

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

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分值=∑四级指标分值。

根据评价得分(满分100分),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等。

评价分值档次

档次

分值

90(含)-100分

80(含)-90分

60(含)-80分

60分以下

(二)评价结论

芒市2019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得到了芒市财政局、芒市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的支持,根据提供的资料和抽查情况、对应评分标准,得出评分如下所示:

1.项目村评价等级结果

经综合汇总,得出芒市2019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项目绩效评价等级。

2.芒市2019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总体得分及评价结果

评分指标

总体得分

评价等级

标准分

100

 

评价得分

89.9

项目具体得分,详见芒市2019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项目绩效评分表(附表5)

四、绩效评价指标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构建产业扶贫长效机制的意见》(德办发〔2017〕5号)和《德宏州贫困退出后续精准帮扶巩固提升工作意见》(德开组〔2018〕71号)要求,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订了《芒市2019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方案经芒市三届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讨论通过,并报请二届市委第68次常委研究同意,2019年5月16日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19〕19号),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贯彻落实。

(二)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管理

(1)成立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芒市人民政府专门成立芒市产业扶贫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芒市农业农村局。芒市产业扶贫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产业精准扶贫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建立责任主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对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产业扶贫细化方案,具体负责辖区内产业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统计上报等工作。

(3)加强技术培训和服务

芒市农业农村局、芒市林业和草原局、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等有部门加强对科技扶贫的指导、完善科技服务体系,保证参与产业发展的贫困户都能掌握基本种养殖技术,提高种养殖效益。

(4)强化监督考核

各乡(镇)、市直有关单位要对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导,做到事前有安排、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农业产业精准扶贫成果将作为对乡(镇)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年度项目任务、工作措施落实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缓慢、落实不力的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实、监督不力、出现骗取套取或挤占挪用产业资金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追回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项目验收流程

各乡镇必须按照各项产业验收时间开展验收工作,验收流程为:各乡镇贫困户产业实施完成后,由所在村村委会统一登记,经贫困户本人签字后进行公示,公示5日内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主任、村督委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报所在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专人进行验收,将合格产业情况汇总上报芒市农业农村局、芒市林业和草原局,芒市农业农村局、芒市林业和草原局按不少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审核,经审核无异议后,芒市农业农村局、芒市林业和草原局分别将审查意见反馈到各乡镇,由各乡镇上报市政府审批后,才能向芒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报账。

(6)项目实施情况

芒市2019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项目分三批完成项目验收。

第一批:芒市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9年8月8日抽调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组成7个抽查验收小组,对各乡镇上报的第一批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到户产业进行了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各乡镇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验收进度如下:

序号

乡镇

抽验时间

出具审核意见时间

1

风平镇

2019年8月21日至22日

2019年9月9日

2

江东乡

2019年8月19日至21日

2019年9月9日

3

芒海镇

2019年8月14日至22日

2019年9月9日

4

芒市镇

2019年8月15日、19日至20日

2019年9月9日

5

勐戛镇

2019年8月14日至22日

2019年9月9日

6

三台山乡

2019年8月27日

2019年9月9日

7

五岔路乡

2019年8月21日至22日

2019年9月18日

8

轩岗乡

2019年8月15日

2019年9月18日

9

遮放镇

2019年8月26日至27日

2019年9月18日

10

中山乡

2019年8月15日、19日至20日

2019年9月9日

11

西山乡

2019年8月15日

2019年9月18日

第二批:芒市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9年11月4日抽调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组成6个抽查验收小组,分两次对各乡镇上报的第二批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到户产业进行了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各乡镇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验收进度如下:

序号

乡镇

抽验时间

出具审核意见时间

1

风平镇

2019年11月6日至7日、21日

2019年11月29日

2

江东乡

2019年11月13日

2019年11月29日

3

芒海镇

2019年11月21日

2019年11月29日

4

芒市镇

2019年11月12日至13日

2019年11月29日

5

勐戛镇

2019年11月13日

2019年11月29日

6

三台山乡

2019年11月21日

2019年11月27日

7

五岔路乡

2019年11月12日至13日

2019年11月30日

8

轩岗乡

2019年11月22日

2019年11月29日

9

遮放镇

2019年11月22日

2019年11月27日

10

中山乡

2019年11月21日至22日

2019年11月27日

11

西山乡

2019年11月13日

2019年11月29日

 

第三批:芒市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9年12月17日抽调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组成4个抽查验收小组,对各乡镇上报的第三批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到户产业进行了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各乡镇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验收进度如下:

序号

乡镇

抽验时间

出具审核意见时间

1

风平镇

2019年12月20日

2019年12月25日

2

江东乡

由林业部门验收

由林业部门验收

3

芒海镇

4

芒市镇

2019年12月20日

2019年12月23日

5

勐戛镇

2019年11月27日

2019年12月25日

6

三台山乡

2019年12月24至25日

7

五岔路乡

2019年12月23日

2020年1月2日

8

轩岗乡

2019年12月24至25日

2020年2月12日

9

遮放镇

2019年12月23日

2019年12月25日

10

中山乡

2019年12月18日

2019年12月25日

11

西山乡

2019年12月20日

2019年12月25日

 

2.财务管理

坚持“先建后补、资金到户”原则,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支出进度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7〕222号)和《芒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芒政办发〔2019〕13号)有关要求,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按照“谁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方案编制、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资金报账、责任风险承担由实施乡(镇)负责。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由实施乡(镇)以村委会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禁套取骗取和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任务完成情况

芒市2019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项目完成任务总计1506.517万元,其中:农业产业精准扶贫项目1476.517万元,扶贫培训30.00万元。

(1)甘蔗。建档立卡贫困户新植甘蔗8785.61亩,宿根甘蔗4432.99亩,补助金额合计353.3118万元。

(2)蚕桑。未纳入芒市2019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项目绩效评价范围。

(3)烤烟。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烤烟2872.1亩,补助金额合计114.884万元。

(4)柑桔类。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柑桔类老园管理1207.6亩,补助金额合计24.152万元。

(5)咖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产咖啡园改造补助86.7亩,补助金额合计1.734万元。

(6)西番莲。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西番莲4113.3亩,补助金额合计123.4万元。

(7)澳洲坚果。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4157.8亩,补助金额合计83.156万元。

(8)菌类。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姬松茸57亩,种植羊肚菌12.2亩,补助金额合计13.6万元。

(9)茶叶。建档立卡贫困户改造低产茶园3390.5亩,补助金额合计67.8万元。

(10)草果。建档立卡贫困户草果老园改造补助787.4亩,补助金额合计15.748万元。

(11)能繁母猪养殖。建档立卡贫困户饲养能繁母猪1276头,补助金额合计75.6万元。

(12)能繁母牛(黄牛、水牛)养殖。建档立卡贫困户饲养能繁母牛本地牛2064头,补助金额合计215.5万元,杂交牛1038头,补助金额合计258.006万元。

(13)能繁母羊养殖。建档立卡贫困户饲养能繁母羊1100只,补助金额合计55万元。

(14)甜脆玉米。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甜脆玉米610.2亩,补助金额合计30.51万元。

(15)马铃薯。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马铃薯882.3亩,补助金额合计44.115万元。

(16)完成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94期(次),金额合计30.00万元。

芒市2019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详见附表2-1、产业精准扶贫培训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详见附表2-2。

2.资金使用情况

(1)芒政办发〔2019〕13号文件安排芒市2019年纳入统筹整合资金计划2030.00万元(含培训30.00万元);

(2)芒市2019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项目使用资金1506.517万元(含培训30.00万元):

①2019年度到位资金总计1444.5629万元(含培训30.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17.69万元,省级资金426.8729万元(含培训30.00万元);

②2019年度使用资金总计1442.607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15.735万元,省级资金426.8729万元(含培训30.00万元),资金使用率99.86%;

③2019年结余资金:第一批及第二批结余资金1.955万元已由芒市财政收回。

④第三批资金63.9091万元由于产业验收时间较晚,于2020年到位,到位后使用资金63.9091万元。

芒市2019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芒市2019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贫困人口受益较大,经济发展得到了极大的促进。使芒市所有有劳动能力、生产资源和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都得到了农业产业扶持,有持续、稳定的增收产业,增加了收入。

2.社会效益

该项目实施后,脱贫户按照脱贫不脱钩原则同样享受了农业产业扶贫政策,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脱贫工作的重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

该项目实施后,未对芒市各乡镇生态造成破坏,特别是坚果产业对保持水土、净化空气等方面发挥良好作用,四到五年可以成林,每年固定的二氧化碳与一般用材林或者天然林相当。

4.可持续影响

芒市2019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以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务院“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多村一品、一村一品、一村一特、一村一业、一户一产业”和“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龙头带动、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对建档立卡户提升“造血”功能具有积极作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产生了长远的社会影响。

5.群众满意度

绩效评价抽查小组在各乡(镇)、村委会相关人员陪同下,对确定的抽查点进行抽查,抽查方式为发放调查问卷及电话核实,共抽查531人(户),抽查结果显示,群众满意度较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和做法

1.联席会议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由各相关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项目工作会议,通报项目实施进度,解决存在问题,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工程中的协调工作,做到各项目实施单位的思想统一、步调一致。

2.项目公示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正常推进,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并对实施的项目资金计划进行公告公示,确保项目受益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3.检查验收制度。协调组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实施项目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限期整改。对实施完成并合格的项目及时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完善项目资料档案。

4.对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导,做到事前有安排、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未能按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要求全面细致设置绩效目标,未对绩效目标进行过程跟踪,而是根据实际检查验收完成情况进行清算,不能确定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情况是否相符。

2.建档立卡户多,农业产业种类多,部分村委会上报材料不及时、不准确、甚至漏报、错报,产业验收难度较大,影响农业产业化精准扶贫工作进度。

3.农户文化素质偏低,发展产业单一且后劲不足,第二产业创新不够,覆盖面小。

4.异地搬迁农业产业发展压缩和农产品市场波动大,扶贫产业项目过多辐射面广,在实施过程中部分项目缺乏管理和技术培训服务。

5.养殖到户项目由于时间的限制以及每户养殖状况不同,难于跟踪问效,尤其是时间久远后无法提供养殖效益的验证。

6. 项目绩效在过程管理中,其资料整理及档案管理不到位,项目的前期准备、项目实施及后续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和汇总不够充分完善,绩效资料档案“重”预算和结果,“轻”过程和管理。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芒市农业产业精准扶贫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工作,设定清晰、可衡量的数量指标值及质量指标。

(二)进一步加在政策宣传,提升产业扶持政策知晓率,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每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都知晓农业产业扶持政策。

(三)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选准脱贫产业,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试验示范等方式,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实现技能全覆盖。

(四)稳定传统产业发展的同时继续加强对特色产业发展的宣传和培训,增加创收途径。

(五)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创业致富带头人等的辐射带动作用,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合作经营组织。

(六)注重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互补,遵循市场和产业发展规律,合理确定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规模,提高产业发展持续性和有效性的培训。

(七)绩效管理是从决策到过程,最后到产出(结果)和项目后续管理的归整,资料档案也要完整的从决策到过程,最后至产出,还要形成项目的后续管理制度,以完善规范绩效档案。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八、附件

(一)各乡镇自评报告

(二)自评表(附表1)

(三)项目任务完成情况(附表2-1、附表2-1)

(四)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附表3)

(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附表4);

(六)评分表(附表5)

 [附件: 绩效评价附表(2019年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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