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含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二部分 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创新驱动、科技发展、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制定并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工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和企业发展转型升级,促产、达产、提质增效工作。
2.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科技体制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协调实施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重大技术设备引进,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加快推进生物化工、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
3.指导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提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以及市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
4.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边境地区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保护无线电电磁环境,查处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5.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市内贸、外贸、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外资、境外替代种植和口岸建设管理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负责拟订芒市内贸、外贸、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外资、境外替代种植和口岸建设相关政策的建议;汇总编报和拟订全市年度进出口计划和贸易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6.指导全市利用外资申报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定期报告有关动态和建议,参与拟订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负责全市口岸建设,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芒市商务发展规划,提出体制改革意见和发展战略,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流通方式;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相关政策,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8.执行全市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全市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指导全市企业参与周边国家经贸活动;联系服务餐饮协会工作。
9.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进步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措施。研究制定全市科技发展战略,确定重点及优先发展领域,制订并组织实施芒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部门预算,管理市级科技事业费、科学技术普及经费、科技专项资金和科技发展基金,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提出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规划。贯彻落实“科教兴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统筹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建立并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和技术创新机制及技术服务体系,组织开展新成果、新技术的引进、示范、转移转化和培训工作及科技创新活动,全力做好科技人才的培育工作、推动科技示范企业的发展。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组织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多渠道、多方式、全面整合资源做好芒市科技扶贫工作。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需求分析。
10.负责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组织专家对先进科学技术引进、重大技术改造、重点工程建设进行前期预算、论证、评估。管理市级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工作。负责联系与市以上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科技合作,引进高科技成果,推动“市所合作”、“市院合作”。负责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参与研究制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承担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引进工作;参与国家和省、州、市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及其他科技先进人员的遴选上报工作。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农场的科技管理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完成市、乡两级党政一把手科技进步目标制考核的准备和考评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科技宣传工作,做好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的管理工作。承办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党政一把手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省、州科技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监督、指导。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下设1个事业单位(芒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8个内设机构和党总支。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工业发展运行股、内贸和市场管理股、外经贸管理股、口岸管理股、电子商务推进股、科技创新股、产业推进保障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实现工业总产值78.56亿元,同比19.67%;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74.08亿元,同比增长12.8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7.59亿元,同比增长12%;批发业商品销售额212.74亿元,同比增长45%;零售业商品销售额66.47亿元,同比增长10%;外贸进出口总额15.55亿元,同比增长8%。
2.固投和招商引资完成情况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2674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11.33%;完成招商引资亿元以上62800万元,亿元以下85000万元,完成亿元以上任务数的100%,亿元以下任务数的100%。
3.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情况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2020年芒市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总额为55084.17万元,涉及全市15个市直部门、4个乡镇、1个农场及4个投资公司,项目共计483个。截至2020年10月20日,芒市涉及拖欠账款的24家单位,累计已偿还账款55084.17万元(其中以资抵债44489.6万元),芒市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已全部清零。
4.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力度,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120多人次,重点针对规模以上企业、食盐仓库、民爆、加油站、农贸市场、报废汽车等监管对象,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服务,监督、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健全和落实。元旦、春节、国庆等节假前夕,开展专项集中攻坚行动大检查3次。
5.科技工作开展情况
(1)认真实施科技人才培引工程。做好2020年“三区”人才引进工作,推荐“三区”人才受培人员2人,完成农村科技特派员认定4人,培育专家工作站1家(德宏州任远养殖场)。
(2)抓实科技培训工作。年内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任务为300人次,其中:贫困劳动力培训50人次。积极开展科技宣传活动,参加了全市“三下乡”宣传活动和2020年德宏州社科普及宣传周活动。
(3)顺利通过了省科技厅对芒市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项目的评估工作;完成2020年芒市工程系列初级职务评审工作,推荐评审助理工程师42人,推荐评审技术员5人。
6.稳增长,贸易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成品油流通和特殊行业市场的监管。完成60家企业的特殊行业年检审核工作,其中,拍卖行7家、加油站53家。对加油站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21家,主要对节前隐患摸排、员工安全知识巩固、突发事件应急处突的演练、节日值班排班、企业安全责任人履职尽责、销售散装汽柴油、节日油品供应储备等问题进行检查。100%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7.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稳步推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确定项目实施方案,打造芒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完成电商功能的服务站点摸排和布局工作,预计共建服务站点60个,其中,12个乡镇级站点、48个村级点。完成电商下乡知识普及培训12期1239人。农村电商供应链体系建设初步建立,目前共签订服务协议16个商家8类特色产品,包含腌制食品、粮油、调味品、冲饮、干货、生鲜、竹编工艺、服饰,并建立芒市农产品数据库。指导芒市宏聚、志成茶业等14家企业利用拼多多搭建农产品电商销售平台。围绕本地生鲜果蔬市场打造电商专业村建设,目前已完成轩岗乡芒蚌村电商村选址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分别为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和芒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下设1个事业单位(芒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8个内设机构和1个党总支。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工业发展运行股、内贸和市场管理股、外经贸管理股、口岸管理股、电子商务推进股、科技创新股、产业推进保障股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 22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4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34.07万元(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1827.37万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106.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34.07万元(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1827.37万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106.7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84.63万元(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874.44万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11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4.63万元(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874.44万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110.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增加949.4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底边检查室建设项目1000万元和市场改造提升委托业务费15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934.07万元(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1827.37万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106.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34.07万元(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1827.37万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106.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34.07万元(本级财力1934.0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84.63万元(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874.44万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110.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84.63万元(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874.44万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110.1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4.63万元(本级财力984.6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增加949.4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底边检查室建设项目1000万元和市场改造提升委托业务费15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34.07万元(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1827.37万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106.7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934.07万元(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1827.37万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10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4.07万(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827.37万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106.70万元)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84.63万元(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874.44万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110.1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84.63万元(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874.44万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11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4.63(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674.44万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110.19万元)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预算总支出较上年增加949.44万元(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增加952.93万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降低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49.44万元(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增加152.93万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降低3.49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增加了市场提升改造业务费150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800万元。
(一)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25.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科学技术支出156.94 万元(工业和商务科技局76.52万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80.42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事务管理和行政运行。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74.74万元(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62.02万元,芒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12.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39.66万元(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32.67万元,芒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6.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37.32万元,(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30.75万元,芒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6.5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其他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底边检查室建设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585.66万元(基本支出585.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23.58万元(基本支出323.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83万元(基本支出22.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资本性支出1003万元(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台式计算机2台,便携式计算机2台个,办公桌5张、办公椅5把、文件柜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3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部门绩效分为整体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
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整体支出绩效有:1.按目标任务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经济指标;2.按目标任务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固定投资和招商引资指标;3.对辖区重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4.做好“三区人才”的推荐和管理工作;5.按要求完成科技培训指标;6.按照目标任务抓好外贸进出口工作;7按照目标任务抓好提升工业总产值和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工作;8.做好推进电子商务农村综合示范工作;10.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部署安排好2020年进博会、边交会、南博会等会议的召开
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项目支出绩效:建设底边检查室:中山底边检查室(占地4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澡堂河底边检查室(占地面积79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50平方米)整个项目工程总量>=2450平方米,安全事故发生率<=5%,竣工验收合格率>=100%,计划完工率>=95%,计划开工率>=100%,受益人群覆盖率>=100%,受益人群满意度>=95%
芒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1.做好科学技术服务推广工作,培训农村实用技术人才;2.做好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工作;3.加强高新技术培育工作;4.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2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市场改造提升委托业务费1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2021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底边检查室建设)根据发改批复文件规定属于涉密项目,相关内容不宜公开。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840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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