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2400000
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专业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等)
第二部分 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组织拟定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统一领导和管理芒市林业和草原局,完成市委和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自然资源局属行政单位正科级机构。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规股、确权登记和测绘地理信息股、规划股、开发利用和行政审批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产资源管理股、执法监督股、组织人事股10个业务股室,下设规划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共3个事业中心,派出11个乡镇、1个街道、1个农场国土资源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认真结合自然资源工作抓好脱贫攻坚。一是贯彻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2018年至2019年,芒市获批实施15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总投资11338万元,涉及11个乡镇105个搬迁村民小组、125个工矿用地地块,拆旧区建设规模7596.34亩,可复垦耕地面积4902.081亩。目前已完成复垦复绿面积5959.91亩,占已开工建设的13个项目(6478.1165亩)总面积的84.38%。截至目前,已完成验收2个;2021年2月2日在昆明验收内业资料5个;正在准备内业验收资料4个;正在准备竣工资料1个;正在全力推进实施1个;因项目部分片区由于一时无法搬迁,正在进行方案调整2个。二是抓好涉及扶贫资金项目实施。2018年以来我局承担建设涉及扶贫资金的土地整治项目共3个,建设规模808.14公顷,总投资2930万元,分别为芒市江东乡李子坪等3个村、芒市勐戛镇象塘村、芒市五岔路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于2018年11月开工建设,现已竣工。三是认真开展挂钩村扶贫工作。坚持脱贫不脱钩,保持帮扶的连续性,多筹并举,有效增加贫困户收入,提升生活质量。目前挂钩村3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全部脱贫。
2.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加快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十三五”期间上级下达芒市耕地保有量至2020年不低于5.3133万公顷(79.6995万亩),基本农田不低于48755公顷(73.1325万亩),芒市耕地面积现状为54761公顷(82.1415万亩),比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多0.1628万公顷(2.4420万亩);基本农田划定面积48773公顷(73.1597万亩),比上级下达指标多划18公顷(270亩),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超过上级下达任务。2018-2019年开工建设8个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2091.8126公顷,新增耕地345.8552公顷,项目预算总投资9748.08万元。8个项目于2020年5月14日已全部完成验收,目前正在开展新增耕地指标入库报备工作。
3.自然资源规划全面铺开,“多规合一”初见成果。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目前正在开展12个前期专题研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启动芒市镇、风平镇、遮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2020年第一次)的评估及修改工作,现已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城市总体规划2019年1月已报省政府,待批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年以来已编制8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于2020年4月28日通过省级审查,目前已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并封库,待国家、省级发布实施。《芒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芒市域乡村建设规划》、《芒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2016-2050)》、《芒市城市设计》、《芒市城市水系专项规划》、《芒市城市路网体系专项规划》等城市专项规划正在稳步推进。“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建设现已完成项目需求调研、数据分析、数据资源整合以及平台初步建设,待硬件购买安装调试后即可进行试运行。2020年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5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8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27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0份、《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核实意见书》257份,组织召开规委会23次,审查各类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14个、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57个、沿街建筑外立面方案46个,出具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97次。
4.全面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积极盘活处置闲置土地,截至目前闲置土地36宗1219亩,完成整改23宗923.69亩,完成总任务的75.75%,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周期超过3年(含)或闲置土地发生率为2.8%。
5.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十三五”期间,通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对中山乡等11个乡镇实施地质灾害治理21个,投入资金8060万元,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92个。实施因灾避让项目27个,争取因灾搬迁补助资金4170万元,计划补助农户1790户。2020年共治理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12个,大型项目2个,投入资金1970万元。全年共完成23个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规划设计储备,预计投入资金1800多万元。结合芒市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督促做好新搬迁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53个,共争取搬迁补助资金4944万元,计划搬迁农户2177户,累计拨付资金670万元。
6.规范矿产资源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十三五”期间完成《芒市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执行矿业权出让计划管理机制和矿业权市场交易制度,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登记发证三级联网审批。完成新立采矿权登记8个,延续变更登记15个,注销整合探矿权、采矿权20个。2020年完成矿山生态修复6个,修复面积350亩,投入资金650万元。办理矿业权审批登记2个、采矿权许可5个,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1048.655万元。开展7个矿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及联勘联审。
7.强化用地保障,用地报批及供地工作稳步开展。“十三五”期间完成建设用地报批830.4484公顷,完成供地181宗,面积1344.3116公顷(含龙瑞高速公路)。2020年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7宗2.8797公顷,针对急需上报的重点项目,主动与项目涉及乡镇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要求对报批前的征地工作进行对接,以保证后期能尽快上报项目农用地转用征收。上报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涉及建设用地2宗。积极与芒梁高速公路、大瑞铁路对接临时用地事宜,待资料齐备且审核无误后批准用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215号)要求,为德宏州传染病医院办理先行使用土地50亩。保障了芒市站前小镇(172.75亩)、天沐候鸟社区(122.15亩)、芒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用地(80亩)等一批重大建设项目落地建设。
8.积极推进确权登记和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深化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目前正在全力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调查发证,完成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中心点位信息采集62336宗,已完成土地调查55000宗,完成率82%,争取春节前完成90%。稳步推进不动产登记发证,符合登记发证48327宗,累计完成登簿43045件,完成率89%。2020年初,再次压缩登记办理时限,将一般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全年接到土地权属纠纷84件,已调解80件。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测绘工作,全年未发现测绘企业违法违规测绘情况。
9.严格执行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完成“十三五”期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任务。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反弹势头。加大巡查力度,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通过采用在巡查中宣传的方针,对当事人积极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较好地制止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2020年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31份,立案受理查处30件,移送芒市公安局4件,报送芒市纪委监委处分建议书1份,报送芒市纪委监委涉嫌违规线索1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1份,收缴罚没款154.64万元,拆除违法建筑物860.04平方米。开展卫片执法检查324个图斑。摸排农村乱占耕地图斑13976个,核实完成率100%。参与清理非法购买土地6760户,面积3611.06亩,其中市内购买5695户、市外州内购买387户、州外购买678户,非法出售土地1840户。
10.加强法治建设,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做好“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及年度普法工作,制定年度普法计划,编印订购宣传材料,充分利用“三下乡”活动、4·22“地球日”、科普宣传活动周等活动,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利用挂钩村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宣传学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讲座。对照《开展“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推进深挖根治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清查梳理,将本单位涉及线索按上级“清零”时限完成。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 21人,事业编制74人。在职实有10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9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38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7236.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36.44万元,政府性基金5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364.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5000万元以及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7236.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236.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36.44万元(本级财力2236.4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364.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5000万元以及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236.4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23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6.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24.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增加;项目支出5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94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66万元,其中: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14.3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1.93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37万元;
210.卫生健康支出105.19万元,其中: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37.29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2.8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10万元;
212.城乡社区支出5000万元,其中: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000万元,2120802.土地开发支出3000万元;
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26.64万元,其中:2200101.行政运行831.48万元,22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43.8万元,2200150.事业运行551.36万元;
221.住房保障支出98.95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98.95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301.工资福利支出1507.90万元,其中:
30101.基本工资356.83万元、30102.津贴补贴559.53万元、30103.奖金29.74万元、30107.绩效工资156.36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1.93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8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7.29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47.47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98.95万元;
302.商品和福利支出688.39万元,其中:
30201.办公费49.56万元、30205.水费1万元、30206.电费5万元、30207.邮电费30万元、30211.差旅费20万元、30213.维修(护)费30万元、30215.会议费1万元、30216.培训费5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2.5万元、30226.劳务费180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225万元、30228.工会经费39.73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51.9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2万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15万元,其中:
30301.离休费11.79万元、30305.生活补助3.36万元;
310.资本性支出5025万元,其中:
31002.办公设备购置25万元、31005.基础设施建设3000万元、31012.拆迁补偿20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1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356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的原因为实施项目上级开展检查调研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5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8.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8.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运行维护费增加的原因为2021年外业工作增加,如到芒市辖区乡镇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巡查、自然资源执法工作、规划选址、地质灾害巡查等工作。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设置相关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实施。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236.4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23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6.44万元,项目支出5000万元。
在执行部门整体绩效情况时分三个阶段即:投入(目标设定、预算配置);过程(预算执行、预算管理);产出(职责履行、履职效益)。
加快推进基础业务工作。深化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快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尽快申请州级验收。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尽快完成土地、房产、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资料移交和数据整合工作。积极探索土地、房产、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四权合一”的不动产登记发证试点工作;不断强化执法监察工作。认真完成每年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任务。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违法批地批矿、侵害农民权益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办力度,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反弹势头,实现违法违规用地明显减少,自然资源市场秩序根本好转;加强依法行政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制国土建设,深入开展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和“七五”普法规划,做好规划期间的各项普法工作。继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培训教育管理,加大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着力提高干部综合能力素质。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项目拆旧区房屋拆除及复垦
社会效益:增加了耕地和林地面积,提高了土地质量;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用地效率,促进集约节约;尊重农民意愿,助推脱贫攻坚。
生态效益:项目建成稳定投产后,项目区作物常年轮作换茬生长,表土植被恢复,地表常绿,绿地覆盖率提高,空气净化,环境美化,生态功能增加,土地侵蚀能力降低,更有利于创造一个优良的生态环境。
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完成后,拆旧区将可新增耕地面积30.4168公顷。
2.完善7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个地块260宗安置地不动产证办理
促进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解决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收多年历史遗留问题,被征收户的利益得到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被征收户群体信访维稳矛盾得到化解。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13.39万元,其中:办公费 47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2.56万元,邮电费30万元,维修(护)费30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5万元,差旅费20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劳务费1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委托业务费225万元,工会费 39.73万元,培训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5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0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479.95万元,增加了233.44万元,增加48.64%,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和委托业务费增加、聘用临时人员增加同时劳务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
芒市乡镇增减挂钩15个项目
二、立项依据
1、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芒市中山等4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批复(云国土资规
﹝2018﹞94号)
2、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芒市江东轩岗等4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批复(云国土资规﹝2018﹞93号)
3、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芒市五岔路等3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批复(云国土资规﹝2018﹞95号)
4、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芒市风平等3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批复(云国土资规﹝2018﹞96号)
5、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芒市中山轩岗等4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批复(云国土资规﹝2018﹞205号)
6、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芒市轩岗等3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批复(云国土资规﹝2018﹞271号)
7、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芒市轩岗三台山等4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区实施方案的批复(云国土资规﹝2018﹞352号)
8、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芒市勐戛风平等2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区实施方案的批复(云国土资规﹝2018﹞270号)
9、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芒市中山等5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批复(云国土资规﹝2018﹞258号)
10、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芒市芒市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批复(云国土资规﹝2018﹞256号)
11、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芒市西山等3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批复(云国土资规﹝2018﹞257号)
12、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芒市五岔路等6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批复 (云国土资规﹝2018﹞329号)
13、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芒市勐戛等9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批复(云国土资规﹝2019﹞24号)
14、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芒市芒市镇等8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批复(云国土资规﹝2019﹞31号)
15、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芒市江东风平等3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批复(云国土资规﹝2018﹞259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芒市自然资源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全市获批15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涉及11个乡镇105个搬迁村民小组4919户(项目区实际统计数)、131个工矿用地地块,拆旧区建设规模7596.35亩(农村居民点6606.97亩、工矿用地989.78亩),可复垦耕地4902.13亩,总投资约1.13亿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拆旧区房屋拆除及复垦
六、资金安排情况
1、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来源为通过芒市人民政府投资,资金有保障。
2、为严格资金管理使用,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组建项目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资金的支付、审批结算工作。
3、建立资金风险防范机制,为确保项目资金能安全运作,严格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必须建立资金风险防范机制。
4、资金支付必须实行报请制度,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支出单据须经办人签字认可,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列支。项目资金设置专用账户,会计、出纳人员专项管理。
七、项目实施计划
拆旧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初步拟定开工时间从该项目收到省厅下达批复后第1个月开始准备,工期为3个月。
八、项目实施成效
本项目实施后,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增加了耕地和林地面积,提高了土地质量。
通过拆旧区改造和土地整理,平整土地、水利配套,增加了耕地面积,耕地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为确保当地区域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土地利用率没有发生变化,为100%,但是改变了土地用途,由原来的建设用地变成了农用地,土地产出率得到明显提高,新增耕地可以补充因各项建设占用和生态退耕等减少的耕地数量。
2、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配置土地资源。
通过土地整理,对拆旧区域一定数量土地的利用结构、方向进行安排、设计、组合和布局,可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率,维持土地生态系统相对平衡,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使具有生态功能的农业用地逐渐连片成方,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增强综合经济实力,提高农村经济规模经营效益,发展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和改善农民生活。
3、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项目区的农业基础设施等条件得到改善,耕地质量进一步提高,有利于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有利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当地的经济发展注入新鲜活力,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确保退耕还林还草目标的实现,以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通过项目建设,为当地有效提供可利用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实现耕地保护目标,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贡献。
4、提高用地效率,促进集约节约
通过德宏州芒市五岔路等3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可提高闲散、废弃土地利用效率。合理引导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大幅提高土地集约程度。通过开展增减挂钩工作,为城乡统筹发展搭建平台,提高农村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合理布局农村居民点,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
5、尊重农民意愿,助推脱贫攻坚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受益权,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通过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为贫困区注入资金活力,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保证农民共享芒市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成果。项目的实施,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以精准扶贫为要求,对散乱、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促进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全力助推贫困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开展。
项目实施不仅有效盘活建设用地,增加耕地面积,还可以补充基础设施建设占用的耕地面积,同时达到确保粮食安全,节约用地指标,发挥土地效能,减少闲置浪费的目的,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最终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因此项目实施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项目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发展主要是依靠有效的工程措施和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来实现。项目的生态效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一是从项目区来看,项目复垦前土地利用现状为闲置居民点用地,生态环境较差。通过项目的实施,将从根本上解决项目区脏、差、乱及周边水土流失问题,有效地增强了土壤的“三保”能力;通过对项目区的综合建设与整治,保持了水土,改善了生态环境。
二是从全市的角度来看,项目的实施,增加了项目区的耕地面积,这对山区的陡坡耕地退耕还林工作是一大支持,项目的实施将补充城镇基础设施占用的耕地面积,同时也可补充退耕还林占用的耕地面积,这将为全市的生态环境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在土地复垦过程中,虽然对项目区范围内的植被有一定的影响,但在施工过程中,注意挖方土石的回填工作,不会形成新的环境污染。项目的实施,不会形成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不会对项目区外造成新的环境污染,因此,项目的实施,不会有环境风险。并且项目建成后,可以通过与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环境工程有机结合,通过生物、工程措施,优化农作物种植结构,可涵养水源、治理水土流失,防止土地蜕化和土壤污染,增强土壤肥力和抗灾能力。项目建成稳定投产后,项目区作物常年轮作换茬生长,表土植被恢复,地表常绿,绿地覆盖率提高,空气净化,环境美化,生态功能增加,土地侵蚀能力降低,更有利于创造一个优良的生态环境。
据估算,项目实施完成后,拆旧区将可新增耕地面积30.4168公顷。项目区通过对土地的复垦及综合整治,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深耕细作,充分利用项目区内丰富的光热资源,对发展良种粮食作物有着良好的市场前景,对改善项目区的产业结构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项目二:
一、项目名称
城市基础设施拆迁户办理产权证补助经费
二、立项依据
市三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纪要《芒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被拆迁户搬迁安置用地办理不动产权证实施方案》
三、项目实施单位
芒市自然资源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加快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统筹沿边地区城乡发展,历年来芒市陆续实施多个市政基础建设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涉及项目规划范围内居民的房地产进行拆迁,拆迁工作由芒市城市建设工程指挥部负责,2009年后由芒市征收安置办负责。现多个市政基础建设项目拆迁安置工作已完成,但被拆迁户搬迁后的安置地不动产权手续还未完善。经核对,现需办理7个项目(分别为:风情街、机场大道、河东路、金塔大街北段、罕相路、西里夜市、边境公路连接线芒市机场至风平佛塔段)10个地块260宗安置地不动产权证,总面积120545.33平方米(约180.8亩)。
五、项目实施内容
完善7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个地块260宗安置地不动产证办理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善被拆迁户搬迁安置地不动产权手续,保障被征收户的利益,化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被征收户群体信访维稳矛盾。项目资金来源为通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有保障。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结合每个安置点情况,分批分类进行完善,初步拟定开工时间从2021年2月开始,2021年8月完成,工期6个完成。
八、项目实施成效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被征收户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得到顺利实施完成,促进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解决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收多年历史遗留问题,被征收户的利益得到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被征收户群体信访维稳矛盾得到化解。是市委、市政府执政为民施政方针的具体体现,如该问题未得到解决,会发生群体性上访,对信访维稳工作带来隐患。
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2400111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斑色路26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8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