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2701000
芒市森林公安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芒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芒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基本职能:森林公安局是国家派驻林区具有武装性质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2.机构情况:芒市森林公安局属于行政单位正科级机构。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治安中队、刑侦中队、巡查中队6个科室。下设郊沿、勐戛、遮放、轩岗4个基层派出所,其中政工监督室、派出所为实职副科级机构。
3.人员情况及当年变动原因:芒市森林公安局有正式职工编制数40人(其中行政公务员编制数38人、工勤编制数2人);临时工辅警编制数26人;公益性岗位2人;2019年年末实有正式职工人数49人,其中行政公务员35人、工勤人员14人(其中有12人属退伍人安置,不占编制),退休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行政公务员缺编3人;2019年度有辅警编制数26人(月工资1500元),实有辅警32人,超编6人;2019年度有公益性岗位2人,实有2人。
4.公务用车情况:芒市森林公安局有公务用车编制数6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履行职责,全力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2019年,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涉林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一年来,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森林及野生动植物案件505件(与去年同期402相比上升103件,上升率25.6%),其中:刑事案件查破56件(与去年同期47相比上升9件,上升率19.1%),移送起诉案件26件34人,刑事拘留26件26人,取保候审44件44人。查办行政案件449件(与去年同期355相比上升94件,上升率26.4%),收缴:木炭215.26吨,各类木材原木689立方米,方材207立方米,活立木15.76立方米,水檀香69.5公斤,活树302棵,野生动物制品64千克,野生动物死体518.2千克,野生动物死体200只,野生动物活体107只,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73万余元。
2、狠抓治安防控,深入推进“平安林区”建设。
2019年,全面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基层、深入林区,加强林区治安防控力量、基础、网络、机制和能力建设。
3、强化执法改革,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2019年,以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为总要求,以解决执法问题为导向,推动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
4、狠抓科技强警,进一步提升信息化运用水平。
(1)推进数据信息化服务实战应用。推进数据信息化服务实战应用。开展林区警务系统数据采集工作,共采集执法记录仪信息159条,指纹信息432条,信息化服务实战效能进一步提升。
(2)加强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建设。全面开展公安网络信息化安全大检查,清查计算机、交换机等各类网络设备并纳入动态管理,100%安装“三个必装”软件和粘贴“严禁一机两用”标识,签订《公安信息网络安全责任书》,有效杜绝网络安全事(案)件的发生。
5、加强警务保障,努力改善基层执法办案条件。
2019年,立足实际,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加强警务保障工作,建立完善与职责任务相适应的警务保障体系,努力改善基层执法办案条件。
(1)积极争取经费保障。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工作的汇报,积极争取得到关心和支持,积极落实公用经费的保障和非税收入的拨付。
(2)稳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经费200余万元,建设轩岗派出所办公用房和附楼“五小工程”建设。同时,投入经费20万元,购置了部分单警装备、数码相机等办公设备和装备,改善了基层办公设备和装备,进一步提高了基层警务保障水平。
(3)规范财务管理,严格预算执行。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硬化预算执行,围绕重点工作调整支出结构,健全完善《经费管理使用规定》《内部控制工作手册》,有效保障了机构正常运转,提高了资金使用安全和效益。加强和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台账。
6、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森林公安队伍。
2019年,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狠抓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各项工作,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芒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4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芒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芒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369.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5.81万元,占总收入的99.7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96万元,占总收入的0.28%。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35%,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项目资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36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9.78万元,占总支出的80.29%;项目支出269.99万元,占总支出的19.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8.75万元,减幅1.35%。减少的原因是我局节省开支。
2019年各项支出占比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森林公安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9.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1.16万元,减幅为14.14%,主要原因是:我局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各项经费开支;二是部分项目实施中,待结账。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51%。(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基本支出占比图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森林公安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9.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2.41万元,增幅为150.97%,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局项目增加。具体项目开支是1、芒财建〔2019〕001号a24轩岗派出所项目资金25万元;2、芒财预〔2019〕001号a825苤菜坝湿地及保护区监控系统开支61.65万元;3、芒财农〔2019〕001号ny06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5万元;4、芒财农〔2019〕001号ny068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车辆运行23.47万元;5、芒财农〔2019〕001号ny037省级财政森林公安补助资金11.02万元;6、芒财农〔2019〕021号2019年省级财政森林公安补助资金40.53万元;7、芒森公〔2019〕001号州森林公安局拨装备购置款3.96万元;8、芒财预(2019)003号f170从非税收入安排工程款资金79.3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5.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29%。与上年对比减少22.71万元,减幅为1.64%,主要原因是:我局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各项经费开支;二是部分项目实施中,待结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主要用于房屋建设工程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4%。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6.农林水支出1188.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4%。主要用于森林公安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建设支出及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5.0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19.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58.75万元;资本性支出185.19万元。
7.住房保障(类)支出53.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53.1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占比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19.02万元,完成预算的86.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52万元,完成预算的85.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预算的94.2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33万元,下降14.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31万元,下降15.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5.7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53万元,占97.42%;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占2.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5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5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芒市森林公安局保障市局机关及所属派出所执行公务活动,执法执勤工作,开展执法办案及各类专项行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森林公安业务工作检查所发生的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芒市森林公安局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任务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局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州、市有关部门及森林公安系统人员到我市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各县(市)区森林公安系统人员来市局处理业务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费用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5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10万元,减幅为24.87%,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节省开支。我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26万元、印刷费0.78万元、咨询费0.17万元、水费0.68万元、电费3.37万元、邮电费6.10万元、物业管理费0.19万元、差旅费20.33万元、维修(护)费7.99万元、租赁费0.04万元、公务接待费0.49万元、被装购置费3.34万元、劳务费0.45万元、委托业务费25.42万元、工会经费4.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4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8.2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芒市森林公安局资产总额1645.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8.6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543.8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051.0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5万元,无形资产0.5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0.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7.08万元、净资产减少203.4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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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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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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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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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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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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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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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645.21 |
538.62 |
1543.80 |
1008.45 |
95.65 |
0 |
43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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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 |
0.58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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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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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5.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2701000
[附件: 芒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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