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6967    作者: 日期:2020/10/14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10101000


芒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芒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芒市人大)是根据宪法和法律设立的芒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驶日常权力的机关(以下简称芒市人大),根据宪法规定对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依法决定地方重大事项、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人事任免。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芒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芒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本年共召开人代会2次,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2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6项;二是开展执法检查2次,专题调研、检查、视察16次,专题询问1次,对3个政府组成部门进行工作评议;三是依法补选市三届人大代表29人,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3人次,选举监察委员会主任1次,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4人;四是建立市人民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制定《芒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监督暂行办法》;五是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组织州市人大代表视察2300余人,举办代表履职能力、脱贫攻坚、乡级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等业务培训3400余人;六是推进基层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建成人大代表工作站13个,人大代表联络室84个;七是助力脱贫攻坚,加大脱贫帮扶力度,帮助8个挂钩村协调解决资金952.3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人大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人大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都由我单位使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大2019年度收入合计960.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9.96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1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数953.08万元对比,增加6.98万元,增长0.73%,主要原因:增加调研、视察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大2019年度支出合计95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4.87万元,占总支出的94.26%;项目支出55.1万元,占总支出的5.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数953.08万元对比,增加6.9万元,增长0.73%,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划转调入新购置办公设备增加支出;二是对常委会会议室、机关会议室改扩建及办公大楼进行维修增加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芒市人大2019年度用于保障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4.86万元。与上年数913.52万元对比,减少8.66万元,下降0.95%,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精简会议培训,节约各项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6.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78.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芒市人大2019年度用于保障人大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1万元。与上年数 39.56万元对比,增加15.54万元,增长39.3%,主要原因:对常委会会议室、机关会议室改扩建及办公大楼进行维修增加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9.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与上年数949.98万元对比,增加9.98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划转调入新购置办公设备增加支出。二是对常委会会议室、机关会议室改扩建及办公大楼进行维修增加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7.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1%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机关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燃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召开人代会及常委会等专门会议支出;人大立法、监督、执法检查、代表培训、视察及人大代表履职支出;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楼修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3%。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离休费、抚恤金、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47.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机关按工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以上支出按经济分类划分具体支出如下:


1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80.1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99.82万元,津贴补贴254.9万元,奖金102.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98,职业年金缴费5.22万元,住房公积金47.6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16万元。


2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78.31万元,其中,办公费9.2万元,印刷费0.36万元,水费0.28万元,电费0.99万元,邮电费1.55万元,物业管理费1.38万元,差旅费19.03万元,维修(护)费3.93万元,会议费55.78万元,培训费9.76万元,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劳务费6.45万元,委托业务费0.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8万元,其他交通费49.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66万元。


3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44万元,其中,抚恤费38.15万元,生活补助,4.9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4万元,奖励金0.3万元。


4用于其他资本性支出55.1万元,其中,办公费2.0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26万元,大型修缮47.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3万元,支出决算为9.13万元,完成预算的68.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78万元,完成预算的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的40.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芒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照八项规定要求,严格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二是在接待工作中,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在标准范围内,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三是进一步加强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发生修理、加油等费用之前,由驾驶员报告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在指定店铺签名挂账进行修理、加油,季度末财务人员统一办理结账手续。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15万元,下降31.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9万元,下降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6万元,下降59.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及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及支出标准管理三公经费,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三公经费”得到小幅压减。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8万元,占85.21%;公务接待费支出1.35万元,占14.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7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人大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国人大的交流交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人大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31万元,与上年数202.01对比,减少23.7万元,下降11.73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严格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精简会议培训,努力节约各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芒市人大部门资产总额354.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6万元,固定资产352.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3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7.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0.4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72.08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54.96

1.96

352.66

283.04

10.3

0

59.32

0

 

0.34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芒市人大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本单位实际支出数,不包括资金下分、省级统采的项目资金)2.17万元。其中,货物2.17万元,工程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相关绩效自评工作见附表(公开表9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10101111

 [附件: 2019年芒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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