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1601000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政法委作为党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协调政法各部门,全力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芒市委政法委重点工作不予公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委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委政法委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委政法委2019年度收入合计473.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3.93万元,占总收入的93.7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9.76万元,占总收入的6.28%。与上年对比减少21.0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调出人员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委政法委2019年度支出合计46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40万元,占总支出的93.31%;项目支出30.77万元,占总支出的6.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4.4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调出人员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委政法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9.4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7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相关工作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0.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32.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7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委政法委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3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省、州上级项目资金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各乡镇及街道开展政法各项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委政法委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3.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3.7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调出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1.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及项目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43.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0%。主要用于项目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养老保险金及方德济及抚恤金;
4、住房保障支出16.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及提退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委政法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5万元,支出决算为3.13万元,完成预算的25.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5万元,完成预算的32.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6.0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履行节约原则。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4.29万元减少1.16万元,下降27.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0万元,下降11.94%;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76万元,下降80.8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履行节约原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5万元,占94.25%;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占5.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政法委开张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委政法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9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8万元,减少4.0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表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芒市委政法委资产总额236.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0.97万元,固定资产95.2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3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
|
合计 |
1 |
236.17 |
140.97 |
95.20 |
|
39.97 |
|
57.23 |
|
|
|
|
|
|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 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公开表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其实质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其主要特点就是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制化的管理。政府采购主要以招标采购、有限竞争性采购和竞争性谈判为主。
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1601111
[附件: 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1013034902114]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斑色路26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8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