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0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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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九、其他公开信息(含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芒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拟订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2、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3、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对中央和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按照规定权限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稽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4、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物流业、服务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5、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计划生育政策,参与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等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确保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开展全市价格认证工作。
7、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8、承担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工程”等有关具体工作。
9、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起草地方性粮食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市粮食行业、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收储和动用建议;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切实做好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工作和军粮供应工作。
10、加强粮食市场监管,贯彻落实国家粮食价格政策,适时平抑市场价格,规范粮食流通秩序;负责全市粮食余缺和粮食品种调剂,指导和协调市区域之间粮食的购销和调剂;协调省、州、市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监督检查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编制全市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规划,指导协调粮食仓储体系建设并监督管理;协调民政等部门做好救灾救济和贫困地区、缺粮地区的粮食协调供应管理工作;负责粮食应急工作,指导协调突发事件等情况下的全市粮食市场供应,建立粮食市场应急预报预警体系。
11、负责全市各类粮油商品流通统计调查和报表汇总;负责全市粮食财务、会计核算、审计、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对全市粮食行业贯彻执行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承办受理行政复议,参与行政诉讼;开展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统计信息发布和咨询;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设12个内设机构(股所级)和机关党委。12个内设机构(股所级)为办公室、财务管理股、综合计划股、投资管理股、农村经济发展股、地区发展股、社会发展股、基础产业股、能源管理股、项目稽查股、物价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股、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股、粮食流通管理股、储备军供管理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为:
——生产总值增长15%以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3%;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
——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2%;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3%;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
——旅游总收入增长15%;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3.5%以内;
——万元GDP能耗完成州下达指标。
(一)聚焦产业发展,全力培育经济增长新引擎。产业培育是芒市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必须紧紧围绕“做精一产、做强二产、做优三产”的目标,聚焦“两型三化”和“三张牌”,发挥“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优势,围绕“七大产业”发展布局,积极培育一批百亿级、十亿级重点产业,深度挖掘经济增长潜力,全力以赴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抓好项目策划储备,进一步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建设。认真贯彻《政府投资条例》,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积极谋划包装一大批项目,力争纳入国家和省州“十四五”规划和重大项目库。坚持“一把手”招商,采取精准选商、以商招商、委托招商,确保项目招得来、能落地、见效快。建立和完善土地供应、土地收储等机制,积极盘活闲置国有土地,全力保障重大项目用地指标。运用国有资源、资本参与市场要素的再分配,撬动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芒市的重大项目建设和运营,努力实现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营商环境“红黑榜”制度。深入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一网通办”“一部手机办事通”,实现一般不动产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5个、2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再压减一半。帮助实体经济企业争取优惠政策,切实降低生产成本。积极协调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企业的资金支持,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加强金融生态建设,为银企联动创造良好信用环境。
(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科学决策、依法决策、高效决策。加强学习研究,提高谋篇布局和抓经济工作的能力,高质量编制完成“十四五”规划。
(五)全面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巩固“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为芒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二是深刻汲取相关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结合职能转变,围绕项目审批和资金安排等重点环节,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始终坚持良好的工作导向,用民主集中规范工作运转,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三是认真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组织开展党的组织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突出抓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城市建设、招商引资、改革开放”五项重点任务,全力打造宜居宜业生态田园城市,努力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 2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4人,其中: 离休 2人,退休 4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960.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60.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960.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60.0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60.04万元(本级财力4920.0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960.0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96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0.04万元,项目支出40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0.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用支出。
2010401 行政运行471.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工资支出费用。
201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35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单位办公费用,全市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2010408 物价管理60万元,主要用于物价检查监督管理工作办公耗材、油费、餐费等支出。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2.7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老干部工资、报刊费等费用支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养老保险缴纳。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失业保险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48.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220101 行政运行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耗材、油费、餐费等支出。
22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耗材、油费、餐费等支出。
2220105 粮食信息统计25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工作办公耗材、油费、餐费等支出。
2220599其他重要商品储备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物资储备采购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60.04万元,项目支出4000万元)。
1、 基本支出960.04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524.73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340.93社会保障缴费64.72万元,住房公积金48.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1.04。商品和服务支出239.45万元,其中,办公费140.27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9.38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一)1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1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二)150万元,其中,其他资本性支出1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86万元,其中社会福利和救助6.2万元,离退休费29.66万元。
2、项目支出400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40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采购预算资金157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本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4960.04万元,其比上年831.08万元增加4128.96万元。增加幅度496.82%。本部门预算支出为4960.04万元,其比上年831.08万元增加4128.96万元。增加幅度496.82%。主要原因为机关运行办公费用增加、应急物资采购增加,新安排全市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二)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预算为960.04万元,比上年度基本支出676.08万元预算增加283.96万元,增加幅度为42%,主要原因为机关运行办公费用增加、应急物资采购增加。
(三)本年度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为4000万元,比上年度项目支出155万元预算增加3845万元,增加幅度为2480.65%,主要原因为今年新安排全市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12.3万元相比,减少或增加0万元,下降或上升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或增加0万元;下降或上升0%;公务接待费减少或增加0万元,下降或上升0%;不变的原因主要是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经费支出,能保障单位基本运转;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或增加0万元,下降或上升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或增加***万元,下降或上升0%;公务用车购置减少或增加0万元,下降或上升0%。公务用车运行费不变的原因主要是: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经费支出,能保障单位基本运转。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9.45万元,其中:办公费140.27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9.38万元。与上年97.01万元对比增加142.44万元,增幅 146.8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的专项业务费由原来的项目支出调整到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中,增加办公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为:生产总值增长15%以上;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旅游总收入增长1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3.5%以内;万元GDP能耗完成州下达指标。
2.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全面完成前期工作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通过批准,部分项目实现开工建设,并能争取到中央、省级项目资金。
[附件: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附件: 102芒市计划发展和改革局_2020012202584220200217055614109]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0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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