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4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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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芒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九、其他公开信息(含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芒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芒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农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重特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重特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农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农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芒市应急管理局设1室7股(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综合减灾救援协调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安全生产执法股、救灾和物资保障股、非煤矿山股)和1个专职消防队,核定编制数16名,其中:公务员编制14名,工勤编制2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芒市应急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聚焦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会议要求,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责任落实,深化重点专项整治、加强风险管控措施,推进应急管理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的提升,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迎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芒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项指标分别为:事故总起数下降34.29%、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36.36%、经济损失下降24.11%。
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扎实推进1.领导高度重视,责任压得实。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全会、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等会议上,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就春节期间、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及“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进行重点强调和安排部署。二是年初全面部署安排安全生产工作。4月2日,市长毛晓主持召开了芒市2019年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以及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对下一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三是市委市政府高度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市委书记、副书记、市长、副市长牵头带队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检查5次,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实。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一是组织召开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3次,以高压态势推动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二是继续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持以问题导向,对隐患治理实行清单化管理、签字背书、挂牌督办、复查验收等隐患整改责任机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三是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以最高的标准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措施,以最严的要求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措施,以最全的措施加强复产复工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复产复工安全验收制度。目前,全市共成立检查组130个,出动检查人员1545人次,检查企业(单位)和场所1100余处,查出隐患772条,均责令立即或限期整改;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案件11起,其中:一般行政处罚7起,事故立案4起(2018年未结案1起),已结案9起,收缴罚款72.3万元,未结案2起;查处非法经营鞭炮15万发、礼花7000发。3.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一是工贸行业方面。全年,上报工贸行业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2家;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贸企业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金属冶炼企业专项治理稳中推进,金属冶炼行业“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工作正在探索试点;二是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方面;对全市成品油、烟花爆竹、甲醇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共出动车辆69辆/次,出动207人/次,检查企业75家。检查共发现隐患375处,已整改375处。申请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家(卓信硅业空分制氧线、芒市糖厂酒精生产线、遮放糖厂酒精生产线)。三是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方面。加大矿山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芒市鑫地矿业有限公司大矿山铅锌矿和芒市诚元砂石有限公司光明采石场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约谈并立案查处,倒逼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同时,指导和督促芒市兴磊石场等8座矿山开展“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及标准化的提升工作。认真抓好应急减灾救援工作:1. 宣传教育与应急演练。在市委、市政府统一指挥下,协调多部门开展全市清明节“文明祭扫劝导工作”和2019年度“防灾减灾日”“安全宣传月活动”等各类形式的宣传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3次,普及了全市各族人民群众防灾减灾知识,积极营造全市“保安全、防事故”的浓厚宣传氛围,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增强人民群众对各类突发灾害事件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 认真落实灾害防治工作。一是芒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2019年灾害信息员培训会,全市13个乡镇(街道、农场)分管领导和灾害信息员共计40余名同志参加培训。二是为切实有效防范处置汛期各类自然灾害,我局每日收集、汇总全市自然灾害受灾情况,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实时关注和掌握灾情动向,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三是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大排查及汛期矿山企业安全检查,及时准确掌握当前各地灾隐患点变化情况,确保险情出现第一时间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妥善处置受灾群众,要求受灾乡镇第一时间处置,确保人员安全并组织各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到达受灾地区开展处置工作,按要求做好灾后救助工作。3. 加强应急力量建设。一是通过调查、收集各乡镇(街道、农场)社会应急力量基本情况,总结归纳芒市地区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现状,现全市共有12支救援队(含乡镇消防队),合计380余人,其中蓝天救援队40人(备案于州民政局),成员由社会上各行业组成;二是实地走访开展普查抽查工作情况,目前全市各企业尚未成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辖区内监管企业共170余家,此次调查分别对各行业企业进行抽查,共抽查企业80家,建立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59家,占抽查总数比为74%,未成立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占抽查总数比为26%。4. 做好汛期防范应对和安全生产值班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汛期是灾害性天气的多发期,今年入汛早、汛期长,市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密切沟通、开展会商研判,及早进行防御防范部署,针对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对可能出现的洪涝、地质滑坡、泥石流、崩塌等自然灾害,督促指导各乡镇、市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汛期各类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一是加强了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防御防范指引信息;二是迅速行动,全面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提前转移涉危区域群众;三是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严肃值守纪律,确保领导在岗带班、值守人员24小时在位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做好了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及汛期的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成功防御了多次强降雨天气袭击,确保无人员伤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 14人,机关工勤编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2人,财政部分供养22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72.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2.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72.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2.1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2.12万元(本级财力710.1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72.1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7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2.12万元,项目支出25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1.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4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35万元,主要支出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11万(其中:行政运行经费:316.4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2.54万元,安全监管项目支出250万,他非税收入安排62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0.91万;商品和服务支出152.72万元(办公费41.6万元,印刷费15.92万元,差旅费11万元,邮电费2万元,维修(护)费24万元,劳务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委托业务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19.2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49万元(退休费:10.95万元,生活补助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54万元);资本性支出25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259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72.1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与2019年306万元相比收入增加466.12万元,增40%。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为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整合资源将原芒市安监局组建芒市应急管理局,从水利局、民政局、林草局、防震减灾局隶转入芒市应急管理局10人,工资支出增加。其次2020年新增矿山大数据平台项目资金250万元。
(二)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72.12万元,与2019年预算总支出相比增加466.12万元,增40%。其中:基本支出522.12万元,与2019年相264万元比增 258.12万元,增12.9%。
(三)项目支出250万元,与2019年42万元相比增加205万元,增加了全市矿山监控系统建设项目250万元 。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10万元相比,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或增加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无增减,下降或上升0%;(减少或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全面压缩接待次数、陪同就餐人员、接待中严禁上烟、酒水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或增加0万元,下降或上升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或增加0万元,下降或上升0%;公务用车购置减少或增加0万元,下降或上升0%。公务用车运行费没有变化。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52.72万元(其中办公经费89.72万元,委托业务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维修(护)费: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较上年124.51万元增加28.21万元,增长13%。主要是因为加强芒市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严肃值守纪律,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位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维修值班室和芒市应急指中心,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芒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预算编制将本单位年度开展的重点工作都进行了预算:第一芒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效能,完善监管机制和推进依法治安上取得新突破。第二强化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三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完善。
2.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通过该信息化系统建设能够实现以下功能 :一是实现对矿山现状的安全监管、风险管控;二是实现对税收的计量征收;三是实现对矿山超重超载行为的监测监管;四是实现对矿山扬尘、噪音及环境保护的监测监管;五是实现对矿山超层越界、占用林地等违法开采行为的监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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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应急局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附件: 133芒市应急管理局_2020012203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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