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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民族工作,民族宗教事务,民族经济发展,民族稳定维护工作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的相关职责,指导全市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有关领域的衔接和实施;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快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一是认真落实第二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抓好2018年5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2个民族特色村建设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有关组织协调、编制建设方案、档案材料收集等工作,申报落实2018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700万元,确保示范区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顺利完成。二是继续做好直过民族及扶少工作,积极协调财政和农业部门,配合实施好2018年直过及扶少100万元及产业发展40万元项目,申报落实2018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140万元,提升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水平。三是继续做好少数民族文化抢救工作。积极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好2018年度省级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项目,推进全市民族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收集、挖掘、保护、传承发展,促进全市民族文化繁荣。四是加强民族民贸工作,促进民族企业发展。继续做好民贸政策的宣传贯彻,认真组织市级认定的民贸企业做好财政贴息贷款的申报、补助工作,推进民族企业发展。五是继续做好人口较少民族和边民保险保障工作。
(2)加大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一是认真接访群众来信来访76人次,其中:咨询更改民族成份的30人次,符合办理更改民族的5人。接访过程中认真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国家对少数民族的惠农政策、少数民族资金管理办法和民族成份更改等法律法规及政策。二是根据《芒市民族宗教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农场民族宗教矛盾纠纷及隐患进行排查,共排查4次。三是利用“芒市民宗”微信公共平台,大力宣传民族文化、语言、文字和中央、省州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的宣传报道等。2018年,共发布各类信息54期。
(3)强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一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坚持每月走访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对能引发矛盾纠纷的隐患问题进行排查化解工作。二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经常性深入宗教场所宣传宗教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三是抓好民族宗教培训工作。加强对宗教分管领导、民宗助理员、宗教教职人员等的教育培训工作。四是开展宗教执法活动,维护宗教秩序。
(4)大力培养和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加强与组织部门、民宗局的沟通联系,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发现、推荐和培训工作,不断充实壮大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5)扎实推进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创建工作。一是制定出台《芒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芒办发〔2018〕14号),成立了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创建办。二是市委、市政府将示范市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范围。三是结合芒市实际,按照点面结合、先行先试、完善提高,提出示范创建“进景区、进村组、进家庭”的“七+N”创建方向。四是把创建工作与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同部署同安排同宣传,建立菩提民族团结宣传一条街,芒市大街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精品大道等,整合宣传资源,扩大宣传影响力。
(6)全力推进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制度建设。
一是7月8日召开全市“一网两单”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学习了“德宏州‘一网两单’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对推进“一网两单”建设进行了思想动员和部署安排。各乡镇按会议要求,加快了调研和基础摸排工作。二是建立了市、乡、村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逐一建立宗教场所、人员等信息台账,对辖区内的宗教场所在地图上进行标注,通过汇总数据后,形成同级宗教网格化地图。制定了《芒市宗教工作三级联动机制名册》,按照“全面覆盖、属地管理、规模适中、就近方便”原则,围绕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地点划定工作网络,做到网络划分全覆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420.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0.5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7年相比较,减少1971.01万元,主要原因为:扶贫专项资金指标下达到各乡镇实施。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42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70万元,占总支出的68.17%;项目支出133.89万元,占总支出的31.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7年对比,减少1971.01万元,主要原因为:扶贫专项资金指标下达到各乡镇实施。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6.7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政策性增加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4.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2.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3.8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30.82万元,主要原因为扶贫专项资金指标下达到各乡镇实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0.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971.01万元,主要原因为扶贫专项资金指标下达到各乡镇实施。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6.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44%。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35.52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186.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31.2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420.59万元的5.33%。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0.18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18万元),项目支出2.22万元(中央就业补助资金_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2.22万元);
3.城乡社区(类)支出23.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420.59万元的5.55%。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9.48万元(包含商品和服务支出17.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1万元),项目支出3.89万元(芒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专项工作经费3.89万元);
4.农林水(类)支出96.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420.59万元的22.94%。主要用于项目支出96.50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1.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420.59万元的2.74%。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1.52万元( 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60万元,支出决算为6.17万元,完成预算的57.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1.96万元,超预算的19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7.80万元,决算为2.14万元,完成预算的27.44%;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8万元,决算为2.07万元,完成预算的73.9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6.17万元比2017年3.88万元增加2.28万元,增长58.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96万元增加1.96万元,增长19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14万元增加0.04万元,增长1.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7万元增加0.29万元,增长16.2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业务量增大,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部长出访缅甸开展海外统战联络工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6万元,占31.7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万元,占34.68%;公务接待费支出2.07万元,占33.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6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部长出访缅甸开展海外统战联络工作。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1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芒市民族宗教事务所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5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2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0.72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9.46万元、印刷费1.14万元、水费0.19万元、邮电费4.95万元、差旅费9.40万元、因公出国费1.96万元、维修(护)费2.0万元、租赁费0.35万元、公务接待费2.07万元、工会经费6.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7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4,178.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86.46万元,固定资产49.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242.5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92.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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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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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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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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