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共青团芒市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7516    作者: 日期:2019/10/22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71201000

 

 共青团芒市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共青团芒市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共青团芒市委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共青团芒市委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18年共青团芒市委概况

1.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共青团芒市委在市委、市政府和团州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职能,团结带领全市广大青少年在芒市经济社会发展事业中贡献力量。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共青团芒市委属群团组织。班子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下设1室3股即:办公室、青年发展股、学少股、志联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共青团芒市委在团州委和芒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团十八大精神,落实市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牢牢把握共青团工作政治方向,着力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在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共青团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三项基本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跟党走,突出思想引领、突出有为建设、突出精准服务、突出改革创新,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建设“四个城市”,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聚青春智慧,汇聚青春力量。

(一)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取得新成效

1.理想信念教育持续深化。深入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通过团干部学在先、带动青年深入学的方式,依托青年“五用”宣讲队、团十八大精神宣讲团、“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等载体,将学习宣传贯彻中央、省委、团中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和共青团云南省十四大代表大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引导青少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大力实施芒市“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青年骨干120余人,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团员青年、教育团员青年。

2.主题教育有声有色。以重大活动和节庆日为契机,深入社区、农村、学校和企业,以主题团(队)日、专题讲座、志愿服务、文艺表演等形式,广泛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青年大学习”“我的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团组织同频共振,不断树牢青少年的“四个自信”,坚定不忘初心跟党走的信念。开展“铭记英烈·不忘初心”芒市城区清明扫墓活动,使1200余名青少年增强了历史使命感和民族责任心。利用寒假开展芒市地区第十八期少年军(警)校培训班,深化国防知识教育,让87名青少年学生牢固树立了爱国主义思想。

http://www.dhms.gov.cn/czj/js/plugin/editor/themes/common/anchor.gif3.思想教育方式不断创新。一是深化网上理论宣传,通过芒市共青团“双微”平台,加强青年网民思想引领和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二是持续深化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建好、用好网络宣传员队伍,积极开展舆论引导,动员网络宣传骨干在新媒体上主动发声、辟谣。三是开展“青春践行党的十九大 边疆青年促跨越”“青春践行党的十九大边疆青年话发展”“争做新时代向上向善好青年”等线上线下活动,展示芒市青年在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过程中敢于拼搏、奋发有为的良好精神面貌,表达青年人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的坚定决心。

(二)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示新作为

1.主动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一是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脱贫攻坚行动中生力军作用,引导帮助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为贫困户脱贫致富提供有效途径,开展“梦在远方,路在脚下—共青团与你同行”优秀外出务工青年经验分享交流活动2次,共有50余人参加,其中建档立卡户35人,开展“梦在远方 路在脚下—出征啦”外出务工青年欢送仪式,帮助解决外出务工青年10人;打造了遮放普小文黑猪、竹鼠养殖培训基地,通过以点带面,使更多青年通过创业脱贫致富;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志愿脱贫项目,先后有30余名志愿者参与其中,累计帮助500余名德昂族贫困青少年提升了沟通交流能力。二是推动禁毒防艾深入开展。积极参与省、州防治艾滋病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青少年防治艾滋病宣传实现项目化运行,社会组织服务水平得到提升。以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6·26”国际禁毒日等为契机,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禁毒防艾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深入挂钩点开展禁毒防艾进校园活动,充分展示志愿者热情的精神风貌,得到良好的群众反映。三是助力巩固卫生城市建设。组建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志愿者服务队,成员由市直各单位和芒市城区各中小学共同组成。协助开展文明宣传、监督、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争当河小青 青年志愿环保行”等志愿服务,累计数百名志愿者参与,助力芒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为芒市打造宜居宜业生态田园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2.激励青年建功成才。大力发挥青年文明号在青年中的示范作用,2018年新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3个、州级青年文明号4个;积极培育贷免扶补示范户8户,青年助力脱贫攻坚个人7人鼓励广大青年积极建功立业。

3.深化青年志愿服务。扎实开展“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学雷锋”、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格兰芬多自行车节等志愿服务40余场次;坚持“七步走”,做好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岗位申报、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补录、体检、培训七个环节,全年共计173名国家及地方项目志愿者到乡镇、机关、医院、学校第一线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三)在联系服务凝聚青年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务实推进青年创业就业。一是积极推进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全年“贷免扶补”放贷170167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放贷15150万元;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深化“领头雁”培养计划,开展肉牛养殖、烤烟种植、电商等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3期,培训创业青年290人次;三是搭建就业平台,充分利用见习基地帮助青年增强就业能力,提高就业成功率,积极帮助15名青年上岗就业。

2.扎实推进青少年关爱行动。组织开展“情暖童心”留守儿童微心愿认领活动,实现全市贫困青少年、留守儿童微心愿200个,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爱青少年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希望工程助学项目、爱心圆梦大学项目,资助小学生15人、中学生50人、大学新生27人,共发放助学金16.45万,发放爱心大礼包100个,为困境青少年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3.切实回应青年期待。针对大龄青年男女在婚恋交友方面的需求,举办“青春芒市 美丽邂逅—2018·等你”青年联谊活动,为广大青年搭建交流交友的平台,切实回应青年在婚恋交友方面的期待。

4.稳步推进青少年维权工作。一是切实履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公安、司法等预青成员单位,针对青少年群体的不同需求,不断丰富工作内涵,认真做好新形势下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20场次,大力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二是开展“青春践行党的十九大 马列主义话初心”倾听日活动,鼓励引导青年坚定信念、牢记使命,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和奉献者。三是召开2018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增强工作合力,强化调研督导,推动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四)在共青团改革中焕发新活力

1.扎实推进从严治团。一是深化团的自身建设,始终坚持党建带团建,狠抓自身建设,扩大组织覆盖,持续开展团员发展调控工作,严把入口关,使“入团不容易”成为新常态,全年全市共计入团650人。二是扎实开展“云岭青年大学习”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做到指导基层全覆盖,团市委每名专职团干至少联系一个基层团组织,全程指导他们开展“云岭青年大学习”行动,通过导学、讲学、研学、比学、践学等方式,不断深化活动内涵。五四期间各级团组织开展“云岭青年大学习”五四主题团日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新时代青年风采。三是深化表彰评优工作,五四期间共有14家团组织(获得州级4家、市级10家)、70人(获得州级25人、市级45人)被评为先进集体和个人。四是做好“1+100”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团市委机关11名专职团干、2名兼职团干,共联系青年1303人,13个乡级团委的13名兼职团干,共计联系青年148人,通过定期同青年开展分享交流,组建微信群加强同青年的联系,积极组织所联系青年参加团的活动等方式使团干与青年紧密联系在一起,同时组织团干部经常性的深入社区、农村开展志愿服务,让团组织成为青年看得见、找得到的好伙伴。

2.持续推动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团市委于2018425日和517日经市委办下发了《共青团芒市委改革实施方案》《芒市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芒市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并建立督导机制,确保2018年度各项改革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全面配齐团市委挂兼职干部,书记班子设兼职副书记2人,工作力量得到充实。二是更加突出基层导向,进一步夯实团的基层基础,为每个乡镇(街道、农场)团(工)委配备一名志愿者专职从事共青团工作,确保乡镇(街道、农场)团(工)委有人干事、有人负责。三是统筹中学共青团、少先队改革向纵深推进,推动共青团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联系党联系青少年的桥梁纽带作用,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坚定不移跟党走。

3.全面落实全团带队。一是召开中国少年先锋队芒市第二次代表大会,总结了芒市少先队过去五年的工作,对未来三年的少先队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进一步凝聚思想,达成共识。二是全市各级少先队组织充分利用“六一”“建队节”等节日,创新创造地开展了以“你好,新时代”“争做新时代好队员—集结在星星火炬旗帜下”为主题的大中主题队会、体验教育、实践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增强少先队的荣誉感,激发少年儿童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少先队组织的朴素情怀。三是落实分级全员培训要求,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一年来,全市参加省、州、市、乡各级各类辅导员培训200余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共青团芒市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共青团芒市委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共青团芒市委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共青团芒市委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芒市委2018年度收入合计56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9.5万元,占总收入的98.6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6万元,占总收入的1.34%2018年收入合计567.1万元与2017年收入合计518.65万元增加48.45万元,增加9.34%,主要原因为2018年召开少代会、基本支出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芒市委2018年度支出57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6.78万元,占总支出的99.66%;项目支出1.98万元,占总支出的0.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8年支出578.76万元与2017年支出565.41万元增加13.35万元,增加2.36%。其中:2018年基本支出576.78万元与2017年基本支出495.75万元增加81.03万元,增加16.34%,主要原因为2018年召开少代会,2018年项目支出1.98万元与2017年项目支出15.07万元对比减少了13.09万元,减少86.86%,主要原因为减少固定资产购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共青团芒市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9.50万元。与2017年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5.75万元增加63.75万元,增加12.86%,主要原因为会议和劳务、差旅费的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559.5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9.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3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22.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99万元(生活补助30.75万元、医疗费0.99 万元、奖励金5.2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00.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68%,其中:办公费2.53 万元、印刷费7.22 万元、邮电费0.07万元、差旅费4.19 万元、租赁费0.68 万元、会议费14.52、培训费0.3 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劳务费259.53 万元、工会经费1.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19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6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共青团芒市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8万元。与2017年项目支出15.07万元对比减少了13.09万元,减少86.86%,主要原因为:固定资产购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共青团芒市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5.41万元减少5.91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为2018年减少印刷费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1.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6%。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4.住房保障支出8.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共青团芒市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27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的44.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的44.4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履行节约原则。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122017年决算数0.22减少0.1万元,减少45.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减少45.4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履行节约原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为共青团上海市青浦区代表团交流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共青团芒市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34万元,与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33万元增加268.01万元,增加828.9%,主要原因2018年劳务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共青团芒市委资产总额84.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93万元,固定资产34.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2017年资产总额96.77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21万元,下降12.62%,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4.56

49.93

 

 

 

 

34.6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71201111

 [附件: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芒市委员会.XLS20191022040635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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