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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教育局(部门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草拟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发展的目标、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3.管理市(本级)教育经费;检查区、县级市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指导学校基本建设;指导协调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配置;指导和监督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4.负责本市教育工作;管理本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管理本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5.规划、指导和协调本市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组织和指导区、县级市教研机构和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组织协调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的工作。
6.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7.指导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国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指导学校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本市教师工作;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9.领导局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本市教育系统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
10.赋予市教育局党委负责本系统事业单位的党建和干部管理工作职能。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至2019学年度,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65所,其中幼儿园61所(公办36所,民办25所);小学85所,其中完小70所,教学点15个;九年制学校2所;普通中学14所,其中高级中学1所,完全中学1所,初级中学12所;职业高中1所;教师进修学校(挂牌在教育科研中心)1所;独立建制成人文化技术学校1所;青少年活动中心1个。教育局机关33人,其中公务员20人。全市在职教职工4669人,专任教师4323人。全市在校生71615人,其中学前13330人(含民办7904人、学前班1057人),小学37092人,初中13465人,普通高中3628人,职业高中4100人。学前一年毛入园率98.17%,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1.21%;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91%,小学辍学率0.003%;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6.43%,初中辍学率0.8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5.5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78.61%;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97.62%。
1.抓党建促教学,组织建设达到新水平
(1)加强党的建设。坚持“立足教学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工作思路,制定《芒市教育党工委基层党组织设置方案》,创方式,强组织,提素质,党建工作成效显著。2018年,建立党建书屋,规范党组织建设,探索党员教师轮岗制度等有效措施,逐步消除党员“空白校”,新增党总支15个、党支部59个,其中民办幼儿园新增党支部3个、新增老干党支部11个;学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申报创建的41个党组织,已通过市委组织部考核验收;“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党员政治生日等制度全面落实;深入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教育培训工作,2018年共开展培训3期共1700余人次;紧扣“立德树人”任务,全面开展“云岭红烛·育人先锋”创建活动,创建“五强五好”党组织,充分运用云岭先锋APP等载体,开展经常性教育培训,实现了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干部云岭先锋APP全覆盖;采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措施,成功打造9所党建示范校,2018年再打造10所党建示范校,拟申报德宏州教育系统基层党建示范点3个,逐步形成“一校一品”党建文化。
(2)加强廉政建设。健全系统内纪检工作格局,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驻”的优势,探索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水平。2018年,与各基层党组织签订《2018年中共芒市教育局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5份,做到与教育目标管理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思想关、欲望关、权力关、小节关、约束关”的 “五关”教育活动,提高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和拒腐防变的能力,确保干部安全、校长安全、教育安全。2018年,共上廉政党课2次,与股室、分管学校校长、书记进行谈话16人次。
(3)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等方面的情况,使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挂钩点三挂四联制度常态化,大力实施“送领导到基层、送校长进课堂、送专家上讲台、送培训给教师、送服务到学校”“五送”举措,进一步拓宽党群干群关系和沟通渠道,与各级各类学校签订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拒绝不接受会员卡等相关内容承诺书34份,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2.抓建设夯基础,办学条件得到新改善
(1)奋力推进学校基础项目建设。实施续建、开工新建及开展前期工作项目112个,建筑面积13.5623万平方米,总投资18564万元。其中,续建项目21个,面积3.8167万平方米;开工新建52个,面积4.788万平方米;开展前期项目39个,面积4.9576万平方米。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项目37个,竣工面积4.259万平方米;在建项目63个,建筑面积8.1557万平方米;正在开展前期项目12个,面积1.1476万平方米。
(2)狠抓教育重点项目建设。芒市民族小学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风雨球场、学生宿舍正在实施基础建设,二期工程进入造价阶段。风平中心小学建设项目正在实施第二标段教学楼、学生宿舍基础已完成,第三标段综合楼、教师周转房、厕所进入造价阶段,食堂及阶梯教室进入招投标阶段。轩岗和谐小学新建项目实施主体工程一层。芒市第六小学建设项目进入封修阶段,预计11月底竣工投入使用。芒市职业教育中心新建项目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和PPP模式“一方案、两报告”市级专家评审工作,现正开展州规划委员会评审,林勘报告编制、地勘招标等前期工作。
(3)全力做好保学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教育资源投入,有力缓解教育供需矛盾。启动法帕中学、轩岗芒棒小学扩建项目征地工作;遮放幼儿园、大湾幼儿园于9月正式招生办学;芒市镇信通小学改扩建项目食堂、教师周转宿舍已竣工交付使用,教学综合楼项目已完成二层柱子混凝土浇筑工作;启动芒市第一中学三期改扩建工程建设;完成芒市第七小学修缮改造工程,并于9月份顺利招生办学。
(4)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云南省义务教育网络建设网络计划,建成芒市义务段学校 “云+网+端”一体化全覆盖、全高速、全应用、全管控,有专用通道、有校园网络的“云网端融合,四全两有”教育网络,实现万兆主干道、千兆到校、百兆到班的“宽带网络校校通”。积极探索“互联网+教育”,以州初级中学北校区、芒市四小为试点,推动实施“小蚂蚁”移动教学平台在课堂教学的有效运用,通过与广东、河南、成都等发达地区开展“空中课堂”、“实景课堂”,有效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实现优质教育资源最大范围共享。
(5)做好C、D级危房改造工作。全力拆除D级危房98个单体,20242平方米,新建过渡性用房10380.9平方米,累计投资约1100万元,D级危房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排除。全市锁定C级危房校舍103幢57294平方米,其中规划加固改造63幢40582平方米,拆除不建40幢16712平方米。目前,加固改造已全部开工,其中完工2幢,需拆除的40幢已全部拆除完成,累计完成投资1593.93万元。
3.抓师资保根本,队伍建设实现新跨越
一是规范教师补充和流动机制。通过选优和普岗招聘义务段教师82人,其中选优招聘紧缺学科教师8人,普岗招聘教师41人。制定《2018年芒市教职工调动考试方案》,年内选调教师61人;制定《2018年芒市第七小学向市外公开考试选聘教师方案》,选聘教师8人;制定《2018年芒市中学向市外公开考试选聘部分紧缺学科在职高中教师方案》,招聘教师4人。二是创新教师培养方式。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和《云南公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精神,上报芒市2019年公费师范生需求计划10名。三是深入实施素质提升工程。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教师培训,着力打造一批想干事、会干事、懂管理的优秀校长,一批业务精湛、能引领教学改革的骨干教师。2018年,启动实施网络与校本研修整合全员培训项目,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全覆盖;完成校本研修并通过考核学校共20所,参训教师2667人;举办芒市“十百千”工程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初中语文学科教师培训3期,参训教师681人;选派学校骨干教师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8期,参训教师171人;选派132名乡村教师、104名音体美教师和124名中小学班主任参加州级薄弱学科教师和班主任培训,组织芒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519人参加德宏州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举办芒市民办幼儿园教师通识培训,参训教师100人;借助上海沪江教育资源,组织592名教师参加沪江教育暑期教师培训,组织100名3年内新入职教师参加沪江教育“青椒计划”培训;选派校长及学校领导干部332人参加各类管理培训。四是深入开展城乡教师交流。落实《芒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芒市薄弱学校走教工作实施方案》“三区人才”实施方案,春季学期校长交流15人,教师交流205人,走教70人,支教教师16人,专业教师紧缺和不均衡现象得到一定缓解。五是稳定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在职称评聘、工资待遇、培训培优等方面向农村倾斜;评选市级优秀获表彰280人,其中,农村突出贡献奖50人,十佳班主任10人,十佳教师10人,师德标兵30人,先进教师工作者43人,优秀教师57人,优秀教育教研工作者30人。
4.抓素质提质量,教育教学呈现新亮点
一是以课堂教学改革为主阵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江东中学、遮放民族中学、芒市三小、芒市四小4所州级教改试点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采取听课调研、专题研训、课例研讨等方式,总结提炼试点学校优秀课改经验,努力打造一批试点校精品课堂教学范例,助力全市课改工作开展。二是以特色课程建设为主抓手,不断提升学生综合素养。严格落实《芒市学校校本活动课程开发设置实施方案》和《芒市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校本课程开发与设置,每周集中安排2-4个课时,让学生全员参与兴趣学习,同时,为学校搭建体育艺术联赛和各种竞技比赛平台,让每个学生在不同的学段内掌握至少两项技能和一项特长,鼓励学校打造各自办学特色,提升学校外显文化和内涵品质,赋予学校办学特色、民族特色的时代内涵,精心打造一校一品或一校多品学校特色品牌文化,部分学校已形成独具特色的校本课程模式,学生素养得到大幅提升。2018年,芒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与风平中学共同开发了《民族文化传承剪纸艺术教程》。三是以教育教学科研为主引擎,不断增强教育发展动力。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科研在教育教学改革、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课程建设、学生成长中的主引擎作用,着力规范立项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和管理,将教学、教研、科研有机结合,将学校校本课程建设、校本课题研究、校园文化建设融合渗透,解决学校管理和教学困难,突破瓶颈,注重经验总结和成果提炼,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有力推动教育改革发展。2018年,全市共申请立项课题32个,其中市级立项课题21个、州级立项课题11个,市级结题26个,州级结题10个。四是以学区联盟为主推手,不断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学区建设,充分发挥联盟学区资源共享、以强带弱作用,借鉴芒市第四小学和芒市第五小学、芒市第三小学和芒市第六小学的联盟办学成功经验,建立芒市第四小学和芒市第七小学,德宏州初级中学北校区和法帕中学2个学区联盟,切实提升芒市整体教育水平,促进联盟内教育均衡发展。
2018年,全市中考总分及格率43.47%,比上年增加2.3个百分点;全科合格率20.97%,比上年增加3.07个百分点;优秀人数(满分的80%为优秀)达808人,比上年增加188人;高分段人数大幅提升,500分以上达92人。高考不断创佳绩,芒市第一中学参加高考830人,600分以上达4人,本专科线上线率达100%;本科上线356人,上线率达43%,其中一本上线23人(理科16人,较去年增加7人,文科7人);特长生上线215人,上线率达100%。
5.抓统筹促协调,各类教育迈向新高度
(1)学前教育规范发展。一是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努力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2018年成功开办芒市幼儿园大湾分园,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将遮放镇邦达小学、翁角小学、西山乡毛讲明德小学、崩强小学学前班改建成幼儿园,新增航帆幼儿园、遮放镇户弄幼儿园、遮放镇戛中幼儿园3所民办幼儿园,年内实现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二是全面加强办园水平综合评价工作,努力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开展办园水平综合评价,切实加强幼儿园的建设和管理,促进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稳步提升。风平镇法帕幼儿园、风平镇风平幼儿园、遮放镇幼儿园、五岔路乡中心幼儿园等16所幼儿园达到云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二级一等标准,晨光幼儿园达到一级三等标准,芒市幼儿园通过云南省现代教育示范幼儿园督导评估。三是强化幼儿园常规管理,规范幼儿园年检评估。制定印发《芒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年度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芒教发〔2018〕62号),修订完善《芒市幼儿园年度检查评估标准(试行)》,对全市民办幼儿园、各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办园规模达到3个及以上班级的村幼儿园进行年检评估,达到优秀7所、合格21所、基本合格4所。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是坚持立德树人。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教育、贯穿办学育人全过程,丰富德育载体,通过开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学生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2018年,申报州级德育示范学校2所,市级德育示范学校9所。二是强化常规管理。严格执行课程设置方案,落实好国家、地方、校本三级课程,整合师资、课程资源,确保开齐课程,上足课时,小学按规定从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开设英语课程,不得以各种理由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杜绝以复习考试为由,停上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建立健全学校章程建设,制定出台《芒市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方案》,目前全市109所中小学自行制定的章程正式实施,“一校一章程”正式实施。三是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广泛开展平安校园、德育示范学校、文明学校、民族团结、法制学校、健康单位等创建活动,2018年申报省级“平安校园”1所,省级平安校园复评3所,州级平安校园4所,市级平安校园7所;创建市级现代教育合格学校34所;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学校86所,民族团结示范单位1个;申报创建法制学校10个,健康单位5个,市级卫生单位3个。四是强化体育和艺术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搭建学生展示艺术才华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竞技和艺术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和艺术修养。2018年成功举办芒市第四届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暨第三届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节集中展演活动、第十二届园丁杯运动会和第五届中小学生运动会,承办德宏州2018年青少年校园足球、篮球、气排球、啦啦操联赛暨省级选拔赛、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师资培训。五是丰富青少年校外活动。开设书法艺术、美术天地、舞蹈表演等10大兴趣项目培训,坚持活动范围辐射城乡。2018年开办兴趣培训活动4期,家长开放日4次,累计培训学员4659人次。在全市11个乡镇中心小学挂牌成立乡村校外教育活动站,夯实“美术、舞蹈、葫芦丝、书法、声乐”5个兴趣活动项目。
(3)普高教育特色发展。扎实推进“教研、科研一把手工程”,紧跟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的步伐,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总目标,以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和创新能力为重点,在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培养途径、培养方法等方面,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加强对高中教育教学的全程研究,引导广大教师既重视高三的冲锋突破,更重视高一、高二的基础训练,促进全程教学的融会贯通。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和特色化发展,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鼓励学校打造办学特色,提升学校外显文化和内涵品质,赋予学校办学特色、民族特色的时代内涵,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已形成了芒市第一中学“体艺见长,多元发展”、芒市国际学校的“共美教育”的办学特色。
(4)职业教育蓬勃发展。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改革职业教育培养体制和办学模式,不断创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订单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专业设置,拓宽就业渠道,2018年芒市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5%以上。积极开展中职招生宣传,共招收新生1476人,超过1300人的州级指标任务476人,是德宏州中职学校招生任务完成的最好的县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技能大赛,推动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训,稳步提升办学水平,在“2018年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中荣获一等奖3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11个,共计22个奖项。2018年州职业技能大赛于12月上旬在芒市顺利举行。
6.抓培训谋合作,试验区建设实现新突破
一是高度重视实验区建设。芒市自成立实验区以来,中国教科院主要领导、专家学者多次莅临芒市调研实验区工作。2018年3月和6月中国教科院党委书记殷长春及中国教科院院长崔保师分别带队到芒市进行调研,给予肯定的同时为芒市实验区建设目标、发展方向、合作方式提出宝贵建议,也为芒市实验区与教科院密切合作搭建了新的良好平台。二是实施领导下派工程。选派优秀干部到芒市人民政府挂职,并积极引进优质项目、专家团队实地指导。2018年引进教育部定点扶贫提升中小学生速读能力公益实验班在芒市第一小学开班,共培训学生100余人,中小学生速读能力得到质的提升;引进专家、学者、名师到芒市培训教师4次共计748人次。三是推进交流合作工程。按照“院区共建、整体推进、科研引领、创新发展”的基本模式,继续推进25所中小学与上海市嘉定区、浦东区16所中小学、四川省成都市8所中小学和山东寿光市实验区1所小学帮扶结对,为校与校之间、教师与教师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搭建交流、学习、培训、比赛等平台。2018年,芒市实验区积极参加中国教科院组织的基地学校挂职研修、联席会议、课堂教学展示、校园足球等活动10次,派出人数达116人次。
7.抓精准帮贫困,教育扶贫取得新成绩
一是“控辍保学”精准管理。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形成乡镇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社会各界齐抓共管,联控联保的有效机制。加强督查指导,2018年春季学期制定下发《2018年春季学期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督查方案》,成立5个督查组分别对全市169所学校进行学校常规管理专项督查,确保学生出勤率达标、辍学率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二是贫困学生精准资助。认真落实学前教育家庭困难幼儿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人口较少民族补助、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等教育惠民政策。2018年,共发放教育扶持资金5068.53万元,其中学前教育家庭困难幼儿助学金57.9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1337.72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补助1812.3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84.2万元、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11.4万元、职业高中国家助学金244.97万元、市级助学金253.69万元、生源地助学贷款1711人1173.49万元,发放“雨露计划”资金92.85万元。认真贯彻落实东西部教育协作行动计划,合计发放市级补助资金110万元。弘扬捐资助学善举,积极开展教育扶贫促脱贫攻坚暨捐资助学资金募捐活动,共募集资金1707.02万元,重点资助、奖励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截至目前,共奖励资助学生201人82.1万元。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43人2.75万元,云南金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助4人,狮子会蒲江服务队资助15人。三是技能教育精准实施。大力开展农村实用劳动技能培训,依托芒市教育科研中心、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职业教育中心,对有就业需求和培训意愿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开展种养殖、新型职业农民等各种培训共50期5872人次,进一步提高贫困群众实用技术水平和脱贫致富能力。开展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109名“两后生”到浙江就读中职学校,解决读书和就业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教育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4个。分别是:
1.芒市教育局(本级)
2.芒市第一小学
3.芒市民族小学
4.芒市第三小学
5.芒市第四小学
6.芒市风平镇中心校
7.芒市风平民族中学
8.芒市法帕中学
9.芒市轩岗乡中心校
10.芒市轩岗中学
11.芒市勐戛镇中心校
12.芒市勐戛中学
13.芒市江东乡中心校
14.芒市江东中学
15.芒市芒市镇中心校
16.芒市城郊中学
17.芒市遮放镇中心校
18.芒市遮放民族中学
19.芒市遮放户拉中学
20.芒市中山乡中心校
21.芒市中山中学
22.芒市西山乡中心校
23.芒市西山中学
24.芒市三台山德昂族乡九年制学校
25.芒市芒海镇九年制学校
26.芒市民族中学
27.芒市第一中学
28.芒市第二中学
29.芒市职业教育中心
30.芒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31.芒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32.芒市幼儿园
33.芒市法帕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34.芒市五岔路乡中心校
35.芒市五岔路中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教育系统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7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7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9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2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芒市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芒市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教育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80939.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167.58万元,占总收入的99.0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71.75万元,占总收入的0.95%。与2017年相比,总收入增加8021.82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分析:国家政策性增加工资及基本建设类项目拨款增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教育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8272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974.09万元,占总支出的79.75%;项目支出16747.98万元,占总支出的20.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7年相比,总支出增加10975.27万元,增长15.30%。主要原因分析:国家政策性增加工资及基本建设类项目拨款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974.09万元。与2017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15323.75万元,增长30.25%,主要原因为2018年政策性调增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项目支出16747.98万元。与2017年对比减少4348.48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等上级资金由项目支出归集到基本支出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教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202.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2017年阿昌族教育专项扶贫助学金(第二批)、拨市民中田径运动场工程款;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72336.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9%。主要用于学校正常运转及学生助学金等开支;
6.社会保障就业(类)支出6333.90万无,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主要用于退休公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的开支;
7.城乡社区支出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芒市航空小镇轩岗硫磺塘温泉片区搬迁点前期费、中央民大附中教育集团派驻芒市教师住房补贴;
8.农林水(类)支出279.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东西协作行动计划第一批补助资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帮扶计划补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1%。主要用于防艾工作经费;
10.住房保障(类)支出3129.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教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4.30万元,支出决算为43.79万元,完成预算的80.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19万元,完成预算的59.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60万元,完成预算的152.8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5.15万元,下降25.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6.65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19万元,下降40.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69万元,增长87.6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19万元,占57.52%;公务接待费支出18.60万元,占42.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1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1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学校家访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6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教育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7.66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4.47万元增加了 213.19万元,增长41.44%。主要是保安劳务费、干部培训费、社会捐赠的学生资助款比上年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芒市教育局资产总额136447.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844.57万元,固定资产72980.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51.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3.7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864平方米,账面原值76.14万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68.3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840项,账面原值154.6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将土地调为无形资产29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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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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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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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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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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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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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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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36447.95 |
41844.57 |
72980.23 |
55189.15 |
13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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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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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47.1 |
107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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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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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11.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05.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28.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7.41万元。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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