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2201000
中国共产党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芒市纪委)由芒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芒市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监委)由芒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芒市纪委与市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
芒市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本行政区域内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市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 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市纪委与新组建的市监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州纪委州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州纪委七届三次全会部署,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以强烈政治责任、政治担当,有力、有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芒市纪委监委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有几下八个方面:
1.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市纪委常委班子采取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专题学习 11次;扎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环保督察交办转办问题线索的调查核实、督查整改工作,问责干部17人;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回复党风廉政建设意见2537人次。
2.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成监察体制的改革,如期完成干部转隶,顺利组建市监察委员会,使监察对象从2200余人增加到16400余人,实现了对公权力监督的全覆盖。
3.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全面推进巡察工作。按照“州县一体化巡察”模式,对风平镇、中山乡、遮放农场等8个乡镇(农场)开展了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165个,提出意见建议38条,移交问题线索36件。
4.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在减少存量、遏制增量上积极作为。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原则,精准有序惩治腐败,持续营造不敢腐的氛围。多方合作联动反腐,不断完善预防机制、联动机制,落实追逃追赃“三库三防”联动机制,成功将 “4.29”专案涉案人员陈某某从澳大利亚劝返回国,将“10.8”专案涉案人员排某某从北京抓获归案。
5.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06人次;全力打造新媒体宣传平台,全年共上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信息492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4件。勐焕街道三棵树社区和市地税局2家单位成功申报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
6.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大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力度,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专项监督检查6轮次,发现和处置问题290个,通报典型问题2个;认真落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7.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大力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年共录入诉求961条,已办结958条;将举报网络向乡、村延伸,受理和办结群众诉求1291件;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排查上报涉嫌“村霸”行为8人。
8.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开展“每周一学”“每月一考”,深入推进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市、乡、村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220余人;组织32名干部参加省、州、市各类培训,拓宽干部思维方式和视野。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度,纳入芒市纪委监委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编报单位全称为:中国共产党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纪委监委2018年度人员编制为83人,均为行政编制(其中:公务员编制80人,工勤编制3人),无事业编制人员。年末在职在编实有人员74人(公务员编制70人,工勤编制4人),无事业人员。
离退休人员1人,属于司勤离岗退养人员。
我单位车辆编制6辆,年末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总额1446.94万元。属于全额财政拨款收入,无其他收入。本年决算收入与2017年的1135.95万元相比,增加310.99万元,增长27.38%,主要原因是:今年调整工资和工资制度改革,将养老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划归单位账户后由单位自行缴纳。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纪委监委2018年度支出合计144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7.22万元,占总支出的99.3%;项目支出10.17万元,占总支出的7%;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费用。
与2017年度对比,本年度的支出合计数1447.39万元较上年的1135.95万元,增加31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311.27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0.17万元。基本支出增加原因:一是监察体制改革,纪委与监委合署办公,人员编制增加,用于保障检察院转隶人员、遴选人员、选调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因工资调整,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职务晋升及级别晋升增资、新调入人员工资支出、省级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奖支出、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划归单位自行缴纳、一次性年终奖等人员经费支出大幅增加。项目支出较上年没有太大的明显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共计1437.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75.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81%;商品和服务支出260.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1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1.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8%;与上年支出总额1125.95万元相比,增加311.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39.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00.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0.1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28.57万元。
主要原因分析: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是由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职务晋升及级别晋升增资、新调入人员工资支出、省级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奖支出、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划归单位自行缴纳、一次性年终奖、住房公积金调整等人员经费支出大幅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是监察体制改革,纪委与监委合署办公,人员编制增加,用于保障检察院转隶人员、遴选人员、选调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是虽然离退休人员工资增加,但是由于决算编制口径调整,将住房公积金调整列入工资福利支出,所以此项费用总额相对减少。
4.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是因为本年度未进行大宗办公设备采购。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监察体制改革、惩治腐败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项目支出共计10.17万元。与上年的10万元对比,项目支出增加0.17万元。
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监察委筹备建设,市财政拨入筹备建设经费6.8万元,用于监察委建设专项经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纪委监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6.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310.9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同支出决算说明与上文相同。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0.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1%。主要用于:2011101行政运行1106.66万元,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53万元,2011103机关服务0.71万元,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7.4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42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36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万元,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77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67.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67.2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纪委监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22.94万元,完成预算的60.3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7万元,完成预算的55.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4万元,完成预算的78%,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和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9.87万元,增长75.5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增加11.3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单位经费紧张,无法按时结算车辆维修保养费用2.6万元,在2018年度决算;二是单位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三是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办案用车频率高,固车辆燃油费相应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1.49万元,下降19.27%。
总体来看,芒市纪委监委本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认真执行财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总体要求,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的标准和规模,极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虽然较上年度略有增长,主要是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一些刚性的工作和经费支出相应也随之增加,而公务接待等能压缩和削减的支出则大幅下降。公务接待方面,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文件精神,芒市纪委监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守接待标准、陪餐人数,对超标接待部分一律要求自行承担,大力压缩了接待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方面,2018年末,单位实有公务用车6辆。市监委成立后,芒市监察对象从2200余人增加到16400余人,单位承担的日常工作量明显增加,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用车日常运行支出和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用车支出明显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7万元,占72.8%;公务接待费支出6.24万元,占27.2%。具体情况如下:
1.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查办案件日常运行用车,保障巡察组开展巡察相关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2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24万元,无外事接待费,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693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机关、友邻县市纪检系统业务交流访问,或因工作需要,应上级纪检系统、同级党委安排的相关接待工作任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纪委监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88万元,与上年的159.98对比增加99.9万元,增幅62.44%。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对象范围扩大而增加工作任务,原检察院的反贪局、反渎局、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人员,市级各单位、各部门选调人员共23人安排到市监委,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新增人员及其工作所产生的差旅费、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活动开支,所以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芒市纪委监委资产总额473.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1万元,固定资产46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3.59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8.13万元。流动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户没有其他收入;固定资产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因工作需要新购置办公设备8.4万元,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划转到监察委固定资产19.73万元,本年度无资产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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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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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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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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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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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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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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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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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73.21 |
5.01 |
468.2 |
183.97 |
9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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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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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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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7万元(本年政府采购服务主要于建设芒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与监督网络平台服务项目)。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两个责任”的落实与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依拖互联网进行责任清单审核、责任落实汇报、落实效果考评、纪律作风监督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推进芒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我单位通过招投标委托上海国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与监督网络平台》服务项目,成交金额为31.7万元,该平台于2018年通过政府采购进行审批,由于本年度资金不到位,无法支付相关费用,未列入单位当年新增资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察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涉及政治权利、政治体制、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党的十九大对此作出战略部署,要求将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通过改革,实现国家监察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各级监察委员会与同级纪委合署办公,根据监察法的规定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2201111
[附件: 中国共产党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20191012094223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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