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中共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5347    作者: 日期: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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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政法委作为党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协调政法各部门,全力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政法委重点工作不予公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委政法委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收入合计494.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7.70万元,占总收入的96.5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7.02万元,占总收入的3.44%。与上年对比增加81.1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政策性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支出合计48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16万元,占总支出的98.26%;项目支出8.45万元,占总支出的1.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0.8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年内政策性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委政法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6.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1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年内政策性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1.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8.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委政法委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2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年内项目设施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购买办公设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7.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6%。与上年对比增加65.7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年内政策性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4.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86.8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2.31万元;项目支出5.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公用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10万元,支出决算为4.29万元,完成预算的30.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完成预算的26.8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八项规定。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59万元,下降45.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15万元,下降55.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8万元,增长146.6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八项规定。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5万元,占78.09%;公务接待费支出0.94万元,占21.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开展政法委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县市对口部门相互学习、接访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委政法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5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支付往年欠印刷费、因工作需要宣传费用增加所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74万元;印刷费45.98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0.10万元;邮电费7.71万元;差旅费5.35万元;会议费4.11万元;培训费4.97万元;公务接待费0.94万元;劳务费24.04万元;委托业务费0.08万元;工会经费2.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芒市委政法委资产总额196.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8.63万元,固定资产68.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6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75项,账面原值11.7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6.95   

 

128.63

  68.32   

  37.97   

   0    

30.35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1601111

 [附件: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XLS2019101603214152620191016040153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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