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47201000
芒市招商合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芒市招商合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招商合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编制全市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的中、长期规划;拟定年度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指导性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
2.全市招商引资和经济社会合作工作;协调组织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及区域经济合作等活动;负责重大引资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
3.编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对内对外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设及对外发布工作;负责督促落实统计签约内外资项目的注册、开工建设和资金到位情况。
4.协调有关部门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行政措施改善投资环境;配合做好外来投资企业、外商投诉工作。
5.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工作体系的建设。
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招商引资到位资金
2018年,紧紧围绕省、州、市“三张牌”的发展规划,把握住实现跨越式发展这一主题,着眼新时代新形势,全局积极工作,招商引资成效明显。全年在统项目共147个,预计投资总额510.33亿元(新增项目65个,预计投资总额207.63亿元 )。引进内资实际到位资金总额83.47亿元,完成州政府下达任务77亿元的108.7%,较2017年同期增长28.7%,占全州总额的25.3%;引进省外到位资金79.54亿元,完成州政府下达任务73亿元的109%,较2017年同期增长30.1%,占全州总额的25%。
2.新签约项目情况。2018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每月有一签约,每月有一推进”的招商目标,牢牢抓住外出精准招商推介、“2018中国·德宏景颇族国际目瑙纵歌节”、“2018芒市地区傣族德昂族泼水狂欢节”、“南博会”等契机开展招商推介、集中签约仪式。截至目前,芒市新签约项目29项(文旅、养生项目12个、绿色食品加工项目6个、绿色能源项目3个、其他项目8个),协议投资547.3亿元(其中目瑙纵歌节签约4个项目,协议投资7.7亿元,泼水节集中签约10个项目,协议投资180亿元,第5届南博会签约2个项目,协议投资36亿元),较2017年同期增长54.14%,完成州政府下达目标任务150亿元的364.87%。
3.新签约项目落地情况。2018年新签约项目29个,含同质化项目2个(退出),截至目前,27个新签约项目落地11个,落地率为40.7%。分别是投资80亿元的芒市航空小镇项目、投资50亿元的芒市咖啡小镇项目的锦绣家园项目、投资21亿元的芒市傣族文化旅游古镇综合开发项目、投资6亿元的芒市仙佛洞国际旅游养生温泉小镇项目、投资5亿元的江苏业勤德宏芒市服装产业园项目投、资1亿元的德宏石斛加工交易中心产业园项目、投资1亿元的芒市万吨坚果精深加工项目、投资0.5亿元的芒市精准产业扶贫生猪养殖及加工项目、投资0.3亿元的蚕桑种植项目,云南省建投第十七建设有限公司成功迁驻芒市、3家平台公司和1家合作公司的134家总部经济企业入驻芒市。特别是江苏业勤服装纺织项目的签约落地,为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链拓展带来了巨大突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投资促进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招商合作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招商合作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72.36万元。(不含年初结转结余)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3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21.68万元,减少幅度11.17 %,减少主要原因:为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市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要求,本年度市财政安排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预算比上年有所压减。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16.68万元;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招商合作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7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95万元,占总支出的97.60%;项目支出4.29万元,占总支出的2.4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21.4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本年度市财政安排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预算比上年有所压减,致使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10.74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0.7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招商合作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0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6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一是今年市委、市政府派驻昆明驻昆小组的工作经费支出不在我部门列支。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和减少一般性支出。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6.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劳务费、会员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3.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招商合作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7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我部门今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预算指标比上年减少。项目开支情况:一是年初预算的业务费“招商项目推介宣传费”芒财预【2018】003号y159为在招商项目推介宣传中产生的相关费用支出2.78万元,二是市就业服务中心拨付给我部门支付给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6个月的工资和社保补助金1.5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招商合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与上年对比减少16.6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本年度市级核定给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比上年压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5.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34%。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业务经费及人员工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为 11.15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6%,主要用于我局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的工资及社保;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为5.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主要用于支付全局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补助部资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招商合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10.5万元,支出决算为11.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4.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预算的64.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14万元,完成预算的120.2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接待费增加。随着我市区位投资优势凸显和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今年以来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央企、民企、异地商会及国外、国内知名企业,和受我市、我局邀请前来考察投资项目的企业和客商大幅增加,致使我局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3.37万元,下降75.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比上年决算减少1.64万元,下降4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决算减少31.73万元,下降77.6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费支出的大幅减少,因今年驻昆招商小组在昆开展招商工作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中产生的业务经费(含公务接待费)不并入我局支出中,致使我局公务接待支出大为减少,二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公务接待要求执行。三是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有效压减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8万元,占17.06%;公务接待费支出9.14万元,占82.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招商引资工作,驻村脱贫攻坚工作及其他需要开展的相关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一是上级部门组织的央企、民企、各级异地商会及国外、国内知名企业,和受我市、我局邀请前来考察投资项目的企业和客商。二是按照规定接待的各级部门检查,验收等各项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三是驻点招商小组在驻地开展招商引资、产业宣传推介、主动联络拜访异地客商等相关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关于2018年度支出大于收入原因的说明:2018年初我部门基本支出资金结转结余12.34万元。(该笔资金为州招商局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拨付给我局的工作经费,存在我局专户中)按财务核算方法计为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未算入2018年收入合计中,在本年度我部门用上年结转资金支出5.88万元,因此,支出大于收入。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招商合作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55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三公”经费支出中的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大幅减少。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71.85万元。资本性支出中办公设备购置支出0.5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芒市招商合作局资产总额44.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51万元(银行存款),固定资产37.9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比上年减少5.8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3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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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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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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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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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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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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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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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4.47 |
6.51 |
37.96 |
0 |
21.98 |
0 |
15.98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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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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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芒市招商局采购支出总额0.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无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47201111
[附件: 芒市招商合作局预算公开附表20190213101636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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