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25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九、其他公开信息(含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9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统一管理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直各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农场机构改革方案。
3、研究拟定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分析研究事业单位发展状况和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政策建议;协调市属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建立全市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上级提出的行政编制总量分配及调整建议;贯彻执行上级拟定的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目标和调整方案。
5、审核中共芒市委、芒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中共芒市委、芒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街道、农场之间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负责各类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业管理职能的审核。
6、审核芒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芒市政协机关、芒市人民法院机关、芒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芒市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7、审核中共芒市委、芒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审核其他股所级以上机构(含事业单位)的设置与调整。
8、审核市属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9、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指导、监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
11、负责全市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2、围绕中共芒市委、芒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
,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并提出政策建议。
13、承担芒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承办中共芒市委、芒市人民政府和芒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编办设3个内设机构(股所级),分别是综合股、事业股(登记管理股)、监督检查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扎实做好控编减编工作
2、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进一步加强
3、全力做好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4、扎实做好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5、深化简政放权,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
(2).市直各单位重新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3).继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6、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7、开展清理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工作
8、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1).引导编办干部更加清醒认识自己、严守底线。
(2).推进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
(3).强化信息报送工作。
(4).加强党风廉政和机关效能建设。
(5).认真做好“挂包帮、转走访”脱贫攻坚工作。我办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后盾作用,全力支持驻村扶贫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0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09.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9.9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97万元(本级财力109.9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9.9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97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99.79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93.3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59万元;10万元项目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1.3万元,机关商品服务支出3.2万元,资本性支出设备购置1.5万元,资本性支出大型修缮1.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3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4.6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5万元、资本性支出1.5万元。
五、市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99.97万元,比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85.06万元增加14.9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及机构改革任务加重。
(二)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比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13万元减少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的实名制机房的硬件设施已在2018年配备,2019年主要是保运转资金。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2019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0.48万元,上升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18-2019年均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48万元,上升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本单位未产生接待费,但2019年本单位机构改革任务加重,将会进行工作交流活动,所以将会产生交流活动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0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0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增加0万元,下降100%。无增减)。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9.46万元(其中行政人员支出工资72.8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59万元),比2018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5.54万元增13.92万元,主要原因为政策性增资及机构改革任务加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既定了业务费-“放管服”工作经费、减编控编工作经费、完成各种考核工作经费、监督检查工作经费等各项工作经费,2019年的各项工作将在既定经费的保障下,按期完成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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