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4977    作者: 日期:2019/2/15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11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九、其他公开信息(含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芒市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芒市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委宣传部是市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是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机构。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委宣传部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新闻传播管理股、文明办、理念宣传教育股、文化与版权股、网信办),实有所属事业单位1个(芒市广播电视台)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芒市委宣传部重点工作概述:


(一)深入实施“思想理论”建设工程,不断筑牢思想基石。一是按照“理论学习抓深入、理论宣传抓普及、理论研究抓重点、理论引导抓热点”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芒市七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德宏州基层示范点”建设,辐射带动建设一批市级示范点,扎实推进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德宏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五统五抓”规定》,进一步创新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三是面向干部群众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开展“五用”“五化”宣讲,利用各类宣传文化阵地和资源开展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二)深入实施“文明素质”建设工程,有效提升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一是重点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五大创建活动,加大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力度,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计划、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加强管理、督促、指导、复评等工作,充分挖掘和打造亮点、示范点。二是深入持久推进“感恩思进·崇德向善”教育实践活动和“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城乡文明共建共享”活动,持续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全面提升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三是重点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培育工作,继续完善“五建三送”工程,积极营造芒市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四是重点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家风示范教育创建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建设“好家风好家教”示范点,做好省、州、市级新时代好少年的宣传报道,并一如既往地抓好校外活动中心及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五是继续完善文明创建工作的奖惩机制,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标融入到文明创建、单位考核、物质奖励、评先争优等方方面面,合力推进全市文明工作实现质的跃升,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深入实施芒市“宜居宜业生态田园城市”外宣工程,不断提升芒市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一是牢牢树立全州“一盘棋”的要求,紧紧围绕州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服务和融合国家整体外宣战略,积极整合文化、旅游、商务、统战和外事等资源,以重大节庆活动为契机,精心策划对外宣传,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地宣传芒市。二是借助《乡约》栏目到芒市录制的平台优势,借力推进芒市生态田园城市特色,打响生态田园城市品牌。三是进一步围绕食品产业园、“一核两翼”建设、三大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等中心工作开展好宣传服务工作。


(四)深入实施“文化小康”建设工程,充分保障群众文化权益。继续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积极争取人员编制,扩大文化事业人才选人用人渠道,强化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继续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按照我省“金木土石布”五位一体的民族民间工艺品产业发展体系,积极探索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整合重组一批文化资源,储备、申报和推介一批文化产业项目。三是继续抓好特色文化产业村(镇)建设,注重对农村演艺、特色文化餐饮、传统文化手工艺产业的鼓励、引导和扶持,扎实推进云南省文化产业创意产业园区(珠宝小镇)、云南省特色文化产业示范村(芒核村)的建设。四是加强对德宏后谷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德宏州晚相牙民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芒市新玩厂和钻石人间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一批新增文化企业的引导、培育和扶持。


(五)深入实施“融媒体建设”工程,努力构建“大外宣”格局。一是积极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坚持创新,加强传播能力、传播平台、传播体系建设,巩固提升传统媒体的地位和作用,建好、管好、发挥好新兴媒体的作用,努力实现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互联互通,实现两个“舆论场”的有效发挥。二是围绕即将开展的融媒体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将对媒体生产流程、采编队伍进行彻底的重构和优化,以建设“采、编、摄、传、播”于一体的内容生产平台为抓手,坚持内容为主、技术为先,统一分配、调度、管理媒体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共享和交叉互动,全力打造融媒体矩阵,切实提升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三是大力实施全面提升影响力工程,不断拓展宣传合作领域,加强与国内外媒体的交流合作,紧紧围绕“政务外宣”、“形象外宣”和“主题外宣”主线,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形成大外宣格局,打响芒市外宣品牌,发出芒市最强音、树立芒市新时代新形象。


(六)深入实施“党管意识形态”工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意见》《落实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我州实施细则工作流程》《德宏州意识形态工作“四必开五必谈”制度》,切实把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党委(党组)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二是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原则不动摇,对所有从事新闻信息服务,具有舆论动员功能的网络传播平台,都要纳入媒体管理范围,对所有新闻信息服务和相关业务从业人员都要实行管理。三是要重点加强对移动社交网络、微信等互动环节以及新闻客户端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言论观点提供传播渠道,坚决守好各类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四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用好考评问责的“杀手锏”,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成为不可忽视的铁指标、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五是加快推动成立中共芒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争取行政编制配齐配强人才队伍,对应省委、州委网信办机构设置,进一步理顺互联网管理体制,全面加强和推进芒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七)深入实施“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全力打造“五有五能”的宣传思想文化铁军。一是切实增强基层宣传文化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建设“有想法、有办法、有说法”和“思考型、研究型、学习型”的干部队伍目标,着眼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二是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宣传思想干部要不断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开拓新视野,不断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新要求,结合州委提出的“有信念、有情怀、有激情、有担当、有办法”和“提笔能写、开口能讲、问策能答、交事能办、迈腿能跑”的“五有五能”目标,加强宣传思想文化战线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上忠诚可靠、作风上务实过硬、业务上扎实精湛、党和人民放心的宣传铁军。三是严格落实《德宏州乡镇宣传干部管理七条规定》,加强基层宣传干部队伍管理,落实基层宣传干部相关待遇,改善工作条件,稳定工作队伍,明确职能职责,确保发挥作用,推动形成一支扎根基层、专兼结合的宣传思想文化队伍。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始终坚持“五用”“五化”并举,不断巩固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等宣传阵地,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四必开五必谈”制度,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五建三送”宣传模式,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继续开展“芒市好人”评选活动,形成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机制。推动文化产业蓬勃发展,整合重组一批文化资源,储备、申报和推介一批文化产业项目,创作一批充分挖掘民族文化的文学艺术精品,建设一批集约化程度高、示范带动效应好的文化产业园区。加快融媒体中心建设,打造全媒体信息服务中心,着力提升舆论引导水平,不断拓展宣传合作领域,挖掘具有地域特色的城市外宣形象产品,全方位宣传宜居宜业生态田园城市,充分展示芒市魅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8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 17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4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芒市委宣传部财务总收入 1030.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0.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芒市委宣传部财政拨款收入 1030.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30.0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0.03万元(本级财力1006.0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24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芒市委宣传部预算总支出 1030.0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0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6.03万元,项目支出32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0.6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6.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01万元,总计1030.03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工资福利支出636.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2.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48万元,资本性支出140万元,支出总计103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6.03万元,项目支出32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芒市委宣传部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芒市广播电视台的融媒体建设,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130万元,本年度共13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9年芒市委宣传部总收入1030.03万元,比2018885.24万元增加了144.79万元,增加比率16.36%


(二)2019年基本支出686.03万元,比2018年基本支出585.24万元增加100.79万元,增加比率17.2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6.59万元,比2018542.74万元增加了93.85万元,增加比率17.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48.96万元,比201842.02万元增加6.94万元,增加比率为14.1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各项工作增加。


(三)2019年项目支出320万元,比2018300万元增加20万元,增加比率6.67%,增加原因是芒市广播电视台事融媒体建设和偿还创文明城市经费。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2019年芒市委宣传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数22.1823万元相比,减少2.1823万元,下降9.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或增加0万元;下降或上升0%;公务接待费减少0.3477万元,下降3.3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魅力中国城》和市委宣传部邀请中央电视台7套主办了2期大型相亲节目《乡约》,2019年主办大型栏目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8346万元,下降15.5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3477万元,下降3.36%;公务用车购置减少或增加0万元,下降或上升0%)。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和脱贫攻坚下乡次数减少。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芒市委宣传部机关运行经费261.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1.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53万元,项目支出75万元);2018年芒市委宇部机关运行经费为194.34万元;2019年比2018年增加67.32万元,增加比率为25.7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7.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7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是201812月调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是工作需要。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芒市委宣传部始终坚持“五用”“五化”并举,不断巩固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等宣传阵地,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四必开五必谈”制度,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五建三送”宣传模式,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继续开展“芒市好人”评选活动,形成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机制。推动文化产业蓬勃发展,整合重组一批文化资源,储备、申报和推介一批文化产业项目,创作一批充分挖掘民族文化的文学艺术精品,建设一批集约化程度高、示范带动效应好的文化产业园区。加快融媒体中心建设,打造全媒体信息服务中心,着力提升舆论引导水平,不断拓展宣传合作领域,挖掘具有地域特色的城市外宣形象产品,全方位宣传宜居宜业生态田园城市,充分展示芒市魅力。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1100111

 [附件: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20190215122513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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