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财政扶贫资金交叉复查公告

浏览量:1033    作者: 日期:2017/6/10

  

                          

   

财政扶贫资金交叉复查纪律公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交叉复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复查组自2017610日起,对你市2015年、2016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期间,复查组和复查人员将严格遵守以下检查纪律:

一、不准由被复查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

二、不准使用被复查单位的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复查工作无关的事项。

三、不准参加被复查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

四、不准接受被复查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

五、不准在被复查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六、不准向被复查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利用复查职权或知晓的被复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八、不准向被复查单位提出任何与复查工作无关的要求。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红梅    联系电话:13759315658

罗亚妮    联系电话:13988371100

                                      

           财政扶贫资金交叉复查临沧市复查小组

               2017年6月10

关于开展2015年、2016年度中央财政

扶贫资金交叉复查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云财监【201730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交叉复检工作的通知》(云财监【201760号)要求,临沧市财政局、临沧市扶贫办联合组成复查组从2017610日至2017625日在德宏州芒市开展2015年、2016年度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交叉复查。

复查期间,复查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对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问题线索向复查组进行举报,复查期将对举报内容、线索纳入重点检查,并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红梅    联系电话:13759315658

罗亚妮    联系电话:13988371100

电子邮箱:lcs_jdjcj@126.com

                          

          财政扶贫资金交叉复查临沧市复查小组

                     2017年6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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