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外事和工业商务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与2015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我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级部门检查、验收等各项业务工作产生的费用。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增加4.18 万元。增加原因三家单位合并,业务工作增大,境外局势不稳定,外事协调业务增大,加之财政困难2015年工信局接待费用非财政拨款资金安排支出2万元,对外贸易、口岸、替代种植等业务增大。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我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 万元,其中:购置经费 0万元、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与各级部门业务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5年预算数增加1.87 万元。增加原因三家单位合并,车辆维修费用增大。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28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6.05 万元,增加27.5 %。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71.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 %,公务用车购置下降 0%。增加的主要增加原因三家单位合并,业务工作增大,境外局势不稳定,外事协调业务增大,加之财政困难2015年工信局接待费用非财政拨款资金安排支出,对外贸易、口岸、替代种植等业务增大,车辆维修费用增大。
[附件: 芒市外事和工业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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