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芒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对外方针政策和各项涉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对我市外事工作的指示、部署,并根据授权协调有关部门的外事活动。
2、办理市委、市人大、政府和市政协的对外事务。
3、根据授权归口管理和协调全市有关涉外事务和审查办理因公出国(境)事宜。
4、调查研究邻国政治、经济、对外方针、政策,了解国际周边重大经济信息和对外法律、法规,为我市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5、负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缅边境潞西段的界务和来访外宾、外国记者的有关事务。
6、根据授权负责有关国家的社团党团的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
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州外办交办的其它事务。
8、指导边境乡(镇)的外事工作。
9、根据授权,负责有关国家在我市常住专家、学者的管理。
10、负责全市外事干部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
一是完善因公出国审批制度。认真执行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实行因公出国团组计划预报制,并对任务严格把关,坚决制止一般性因公出国考察。
二是实行因公出国手续专办员制度,于9月21-23日派员赴昆明参加全省因公出国(境)专办员业务培训。
三是2015年,我市审批、审核、审查、办理因公出国人员共计2批12人次。
2、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圆满完成各项外事活动
一是圆满完成2015年第三届中国德宏国际泼水节的各项外事接待工作。4月11日—14日,协助州外事办接待来自泰国、缅甸的外宾共60人。
二是完成2015中国-南亚博览会暨中缅瑞丽—木姐跨境经济合作区研讨会的各项外事任务。2015年6月10—15日,我办根据上级的安排, 派员赴昆明参与2015中国-南亚博览会暨中缅瑞丽—木姐跨境经济合作区研讨会外事组的各项筹备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为巩固和发展芒市—缅甸曼德勒市间的友好交流城市的成果,7月30日—8月3日,我办派员前往缅甸曼德勒市开展对外交流工作,与曼德勒市政厅及德宏商会驻曼德勒办事处进行沟通交流,为增进双方的友谊、宣传我市旅游文化、扩大我市对外交流搭建了平台。
四是参与完成了中国首届跨喜马拉雅发展论坛外事组的各项工作。8月23日—26日,首届跨喜马拉雅发展论坛在芒市举行。来自缅甸、印度、巴基斯坦、尼泊尔、孟加拉国、阿富汗、斯里兰卡等七个国家的20名专家学者出席了论坛。我办派员参与完成了外事组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是圆满完成云南省援缅救援活动。当缅甸今年大范围遭受50年不遇的洪灾后,受上级的委派,我办尹振祥同志于8月6—10日、13—16日先后两次参与了负责运送云南省援缅物资前往缅甸灾区,第一时间把中国人民的问候带给缅甸人民,体现了天灾无情、人间有情、中缅两国人民胞波友谊的深厚感情。受到了缅甸各族各界的一致好评,增进了两国人民的友谊。
六是积极参加第十七届中日韩友好城市交流会。10月12—16日,我办派员前往浙江省义乌市参加第十七届中日韩友好城市交流会,为我市开展对外交流,巩固和发展与韩国的友好往来奠定了基础。
3、服务社会稳定,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理涉外突发事件
一年来,我办受理涉外事件8起,均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上报、答复、处置。
4、加强界务管理,提升管边、控边、用边能力
2015年初,省外办、省发改委和水利厅对我办上报的中缅边界芒市段S93(1)、S99(1)、S100(1)、S102号4棵界碑的防护工程实施方案予以了批复,芒市外事办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和界碑防护工程实施方案,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来实施该项目。经开标、评标,中标企业为德宏州芒市江东建筑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于2015年5月7日发出,施工方于5月10日进场施工,工程项目预算投资238800.00元,中标价为235000.00元,目前工程已全部完工,并通过了检查验收,工程款已全部拨付。
二是前往勐戛镇、中山乡、芒海镇、遮放镇等边境乡镇开展边情巡查,全年共开展巡查10多次,通过巡查,全办干部能及时掌握一线的边境情况,了解界务变化、界河改道情况,为提升管边、控边、用边能力及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提前退休1人。
第二部分 芒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芒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芒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决算总收入9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5万元,占总收入的92.35%;其他收入7万元,占总收入的7.6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62万元,占总支出的74%;项目支出23.88万元,占总支出的26%。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62万元。与上年51.43万元对比增加31.5%,增加原因为财政困难去年资金拨付不到位,今年拨付所以各项支出增加,还有今年增加了7万元的其他收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9.3%。
1.本年收入91.5万元与上年51.43万元相比,比上年增77.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5万元,比上年增64.3%。原因为今年政策性增资所以收入增加,年内我办开展了芒市段界碑防护工程,工程项目款为23.88万元,其他收入7万元。
2.本年支出91.5万元与上年51.43万元相比,比上年增77.91%其中:①基本支出60.62万元,比上年增17.87%。工资福利支出19.16万元,比上年增29.63%;增长原因为今年政策性增资所以人员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18.75万元,比上年增96.74%,增加原因为财政困难去年资金拨不到位,今年拨付所以各项支出增加,还有今年增加了7万元的其他收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57万元,比上年增12.13%;增长原因为今年政策性增资所以退休工资增加,加大基层群众的支持补助等;基本建设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0.14万元,比上年减81.33%,减少原因为今年购置办公设备减少所以经费比去年减少;②项目支出23.88万元比上年增100%,今年内我办开展了芒市段界碑防护工程所以项目款增加。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本年收入91.5万元,本年支出91.5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4.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2.35%;工资福利支出19.1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0.94%;商品和服务支出18.7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0.4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5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2.32%;基本建设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0.1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15%;项目支出23.8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6.1%。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目支出23.88万元比上年增100%,今年内我办开展了芒市段界碑防护工程所以项目款增加。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2.35%。与上年对比增长64.3%,增长原因一是今年政策性增资所以人员支出增加;二是财政困难去年资金拨付不到位,今年拨付所以各项支出增加;三是实施了芒市段界碑防护工程。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2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开展日常工作、对外交往等的油费、租车费、接待费、办公费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工资退休费;
(三)农林水支出23.88万元,主要用于芒市段界碑防护工程;
(四)住房保障支出2.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9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0.5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年内实施芒市段界碑防护项目,加之境外局势不稳定,我办多次到边境一线踏勘、巡查、宣传外事法规政策,所以油费、租车费用偏高,外事接待费用增高。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芒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4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0.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因年内实施芒市段界碑防护项目,加之境外局势不稳定,我办多次到边境一线踏勘、巡查、宣传外事法规政策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芒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77人,接待费开支1.59万元; 外事接待20批次,177人,接待费开支1.59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增加0.1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今年因我边境地区发生涌入等突发事件,致使外事接待费用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芒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5年12月3日
[附件: 芒市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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