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浏览量:4712    作者: 日期:2016/12/5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芒市驻昆办充分发挥 “窗口、桥梁、纽带” 作用,为到昆和外出开会、工作、学习、招商和洽谈的领导同志以及各市直单位的干部职工提供保障和最优质的接待服务,帮助沟通协调与上级部门的各种关系,配合芒市各项目到昆明的申报工作,积极宣传芒市,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代办的各种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成立于1999年,归口于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为正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决算总收入190.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7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9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7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7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1.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8.7%。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27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1.4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49.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6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0.13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247.5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2014年部分开支为用于集中结清2014年之前所欠账务,造成该年支出增加,2015年回复正常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68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44.7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73批次,1398人,接待费开支120.13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202.83万元,主要用于到昆开展公务产生的费用。

五、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附件: 驻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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