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芒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认真处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及时交办领导批示件,做好信访局信息的综合分析,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并负责向有关部门交办。做好领导批示件落实情况的督查和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督办工作;负责集体访、越级访和突出信访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市直各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农场信访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和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活动;认真履行市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职责,综合各方面力量,协调突出性及群体性事件;承办市政府及上级机关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芒市信访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芒市信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芒市信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芒市信访局决算总收入122.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7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2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7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信访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78万元。与上年支出141.3万元相比减少了18.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11%,原因分析原因为财政困难去年资金拨不到位,今年支出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1.4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8.56%。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1%原因分析因为财政困难去年资金拨不到位,今年支出经费减少。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0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87.9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08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福利;
(三)住房保障支出6.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信访局201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03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6.9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原因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芒市信访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芒市信访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95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5.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芒市信访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337人,接待费开支3.03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2.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信访部门到本级检查督查工作及接待各县市信访部门产生的费用。
芒市信访局
2016年8月19日
[附件: 芒市信访局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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