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
策、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对侨务工作的指示、决定;研究拟定我市侨务法规、政策并负责监督检查贯彻执行;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我市侨务工作情况,向上级部门提供侨务信息;制定我市侨务工作发展规划;指导乡、镇、原芒市华侨农场侨务工作。(2)审核有关部门和地方制订的涉及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的有关政策法规;对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华侨、华人工作进行必要的统筹、协调。(3)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了解和反映侨情民意,加强团结、广泛沟通、化解矛盾。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4)研究提出引进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建议;促进海外侨胞与我市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兴办企业服务;归口管理我市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的捐赠工作。(5)统筹、协调我市侨务宣传工作;联系华侨、华人传播媒体、海外教育行政部门、文化社团和海外华文学校;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文化交流及华文教育工作。(6)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投资者在我市的合法权益。(7)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及香港、澳门同胞到我市定居的工作。(8)研究制定出我市侨联的工作方针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市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指导我市乡、镇侨联工作。(9)研究侨联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特点,根据我市实际加强侨联基层组织建设和侨联干部队伍建设。(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侨办与侨联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属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无下属机构。2015年实有在职在编人员6人(参公管理5人,机关工人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芒市侨办侨联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芒市侨办侨联决算总收入209.5497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54974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09.549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54974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侨办侨联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9.5497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51.002018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增长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无项目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5497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上年对比增长51.002018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增长等。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93810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和行政日常运行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26733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工资福利等。
(三)住房保障支出11.344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等。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芒市侨办侨联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78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0.4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和汽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费相较2014年的2.38万元增加0.01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加强了对华侨社区项目申报和工作落实的指导和检查。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相较2014年的1.33万元增加0.45万元,增加原因一是华侨农场改制办和危房改造的后续工作集中到侨办,省、州侨办到芒市检查督导的接待工作主要由我办负责;二是加强与各国侨商的联系和沟通。
注:芒市武装部人员工资和住房公积金等并入侨办决算数。
[附件: 市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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