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接待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浏览量:4998    作者: 日期:2016/12/5
 

第一部分  芒市接待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接待到芒市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国家机关、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领导;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州纪委领导和因工作关系到芒市视察指导工作的省直部、委、办、局、厅(处)级以上领导;州直部、委、办、局处级以上领导同志;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邀请来芒市考察指导工作的国内外投资商、新闻媒体、国际友人和专家学者;芒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有关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公务接待;省内外州市级、县市级组织前来芒市的党政考察团及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公务接待活动;州内各县市组织前来芒市的党政考察团及各县市副处级以上的公务接待活动;州接待处及县市接待办业务往来的公务接待。

二、部门基本情况

芒市接待办共有8个编制,其中行政编4个,机关工勤编4个。2015年在册在编3人,其中行政2人,机关工勤1人。18月临聘和临时人员3人。芒市接待办公务用车在册在编实1辆,实际使用共有3辆。

第二部分  芒市接待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芒市接待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39.77万元与上年752.16万元相比,比上年减54.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9.77万元,比上年减51.41%。原因为响应国家号召,执行国家八项规定,节约开支,实现公务接待次数、人数逐年减少,公务接待经费逐年下降双控目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芒市接待办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2.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15%,减少原因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公务接待趋势呈递减;工资福利支出23.87万元,比上年减14.35%;减少原因为今年有3名临时人员转岗,去年年底有人员调出所以今年的工资比去年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334.61万元,比上年减51.82%;减少原因为响应国家号召,执行国家八项规定,节约开支,实现公务接待次数、人数逐年减少,公务接待经费逐年下降双控目标;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1万元,比上年减38%;减少原因为减少了基层群众的支持补助等;基本建设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100%;减少原因为今年没有购置办公设备所以经费比去年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无项目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上年对比减少50.28%原因为响应国家号召,执行国家八项规定,节约开支,实现公务接待次数、人数逐年减少,公务接待经费逐年下降双控目标。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9.1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务接待、其他公务运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三)住房保障支出1.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接待办公室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12.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00.62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312.94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361.87万元,下降53.62%。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54.4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12.99%,公务用车购置下降0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决算相比没有变化,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接待办公务用车在册在编1辆,实际使用共有3辆。

2015年接待办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2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2.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接待办与各级部门业务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4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8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接待办共执行公务接待327批次,7407人,接待费支出300.6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级部门调研、检查、视察、考察、督查、巡视、招商引资、新闻媒体、外国友人等各项业务工作产生的费用。与2014年决算数相比减少361.87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备注说明:2015年公务接待经费支出中包含2015年泼水节工作经费32万元,2015年由于市财政困难,预算指标未完全拨付,2015年公务接待费下欠70余万元。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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