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芒市镇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芒市镇机设设置八个办公室、四个中心、两站、一所。“八办”即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武装部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重大项目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四中心”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两站”即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林业站;“一所”即财政所。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其中:行政单位1个。单位共有人员编制数84名,其中:行政编制数 39 个,事业编制数42个,工勤编制数 3 个,年末实有人数151人,其中:在职人员 119人,退休人员32人,实有车辆23辆。
二部分 芒市镇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芒市镇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芒市镇决算总收入2,488.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7.05万元,占总收入的91.92%;其他收入201.03万元,占总收入的8.0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50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7.08万元,占总支出的59.72%;项目支出1,009.61万元,占总支出的40.28%。
(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芒市镇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7.08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84.77万元,原因增加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4.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1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92.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84%。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9.61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479.61万元,增加原因,项目增加。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4.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2.34%。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475.34万元, 增加原因:项目增加、工资增加。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0.7万元,主要用于维护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维护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三)科学技术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维护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三)文化体育支出77.04万元,主要用于维护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8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五)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3.71万元,主要用于维护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五)节能环保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维护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47.67万元,主要用于维护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923.01万元,主要用于维护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八)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维护机构正常运转的公用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54.7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镇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6.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4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4.27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芒市镇年末公务用车2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45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32.45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0.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芒市镇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60批次,4757人,接待费开支14.27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0.85万元,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及业务指导产生的费用。
[附件: 芒市芒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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