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批复事故调查报告后一年内,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的有关规定,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供电局等部门人员组成评估组,对芒市****有限公司风平**库“10·12”致一人死亡事故(以下简称“10·12”事故)的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有关情况如下:
总体看,“10·12”事故发生以来,风平镇芒市****有限公司风平**库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企业干部员工风险意识和安全储粮理念明显转变,防范化解粮食仓储重大安全风险责任逐步压实,粮食仓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机制不断健全,粮库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高,基层粮食仓储安全治理能力有效提升,粮食仓储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好转。
(一)评估工作组成立与部署。评估工作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统筹协调,市人力资源管理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评估重点为责任追究落实、企业整改措施有效性及部门监管履职情况,划分资料审查、现场核查两组推进工作。
(二)资料收集与梳理。评估工作组依据《芒市****有限公司风平**库“10·12”致一人死亡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追究情况、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同类企业落实防范和整改举措等方面情况,仔细查阅收集整理各类原始档案和文件资料,做到全面反映有关调查处理落实情况。
(三)现场核查与验证。评估工作组前往芒市**有限公司风平**库致一人死亡事故现场及办公室,通过现场查看设备运行情况、抽查作业记录、访谈从业人员等方式,核实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四)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制度落实。督促指导企业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安全意识。
芒市****有限公司在“10·12”致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高度重视,深刻反思事故背后暴露出的安全生产短板与漏洞,严格对照《芒市****有限公司风平**库“10·12”致一人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切实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方位落实。
(一)进一步深化生产安全隐患排查与闭环管控。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组建专项事故调查组,对风平**库及下属各库区的生产作业现场、仓储设施、用电设备、消防系统等进行拉网式、无死角的全面检查。针对排查出的每一项隐患和问题,逐一建立详细的整改台账,明确具体的整改标准和技术要求,确定责任到人的整改负责人,同时设定清晰可追溯的整改时限,确保隐患整改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筑牢安全防护屏障。公司以此次事故为契机,在全公司范围内启动常态化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重点聚焦粮食收储、搬运作业、设备运维等高危环节,加大对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与维护力度,对老旧的防护设备进行更新换代,对存在漏洞的防护措施进行优化升级。检查过程中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严格按照“整改到位、复查合格”的标准进行闭环管理,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风险。
(三)深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公司专门组织召开“10·12”事故专题反思会,组织全体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共同复盘事故全过程,深刻剖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与深层次根源,让每一位员工都能从事故中汲取惨痛教训。同时,会上集中学习了近年来国内粮食仓储行业的典型事故案例,细致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并通报了本次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深入分析隐患产生的主观原因与客观因素,明确后续整改的具体要求,切实引导员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观念。
(四)强化培训教育与人文关怀,保障员工身心健康。公司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作业安全规范、应急处置技能等专项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操作能力与应急避险水平。与此同时,公司高度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状况,建立常态化的员工心理疏导机制,通过组织心理健康讲座、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等方式,及时了解员工的心理动态,帮助员工缓解工作压力、疏导负面情绪,给予必要的精神慰藉,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心理健康,从源头上杜绝因心理问题引发安全事故的可能,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评估工作组通过对照梳理,认为相关单位均能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但评估过程中仍发现以下三方面问题:
(一)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不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仅简单罗列培训主题,未结合岗位实际风险点进行针对性讲解,培训记录仅记录参训人员签到信息,缺少培训内容、培训时长、考核结果等关键要素,且部分记录存在事后补填、代签等情况,无法真实反映员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实际情况,难以保障培训效果。
(二)企业负责人带队安全检查落实不到位。企业负责人未严格按照规定频次开展带队安全检查,检查计划制定流于形式,实际检查过程中存在走过场、看表面的情况,未深入生产作业现场排查潜在风险,检查记录简单,未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
(三)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单位隐患排查工作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仅针对表面可见的问题进行排查,未对设备设施老化、作业环境缺陷、人员操作不规范等深层次隐患进行深入排查,且未建立规范的安全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未进行分类登记、分级管控,也未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导致隐患整改工作无据可查。
(一)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仓储作业、粮情监测、设备运维等岗位员工的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照粮食仓储行业安全规范及国家相关标准,细化完善粮食出入库、粮堆通风熏蒸、仓房设备运维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流程,实现安全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进一步加大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对发现的粮堆温度异常、电气线路老化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标准,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二)深入研究仓储设施改扩建、烘干设备安装等工艺等特点,结合粮食仓储作业交叉风险,制定针对性强的专项管理方案和防护措施。进一步强化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职能,建立施工单位与仓储作业班组的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安全管理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与粮食出入库、粮情监测等交叉作业、工序衔接等环节的安全问题。
(三)系统规划并全面加强培训教育工作,构建涵盖岗前安全培训、定期仓储安全复训、熏蒸作业等专项培训的全员安全教育体系。针对仓储管理员、熏蒸操作员、设备维修工等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编制个性化的培训教材,确保从业人员清楚了解本职工作中粮堆坍塌、药剂中毒、机械伤害等危险源类型、风险程度、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常识。创新培训方式方法,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仓储事故案例教学、熏蒸应急模拟演练等形式,增强培训的实用性和趣味性,切实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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