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随着芒市人口老龄化加剧,高龄、失能老年人专业医养结合服务需求持续增长。芒市人民医院养老敬老中心是我市综合性医院运营的医养结合机构,一期核定运营面积1717平方米,设置养老床位57张,配备医护理人员27名,主要提供养老照料、康复护理、生活保障等服务。为规范收费行为、合理补偿运营成本、保障入住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机构健康可持续运营,亟需制定统一规范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二、起草依据
本次方案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云南省定价目录》(云发改价格〔2021〕676号)、《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云价收费〔2015〕13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24〕40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芒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芒市人民医院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成本测算报告》(芒发成监〔2026〕8号)起草制定。
三、起草过程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依法对该中心2025—2026年度基本服务定价成本开展监审测算,全面核定床位费、护理费等运营成本;统筹考虑本地居民收入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养老市场供求状况及公益属性;遵循成本补偿、非营利、分级分类、公开透明原则拟定收费标准;形成方案初稿后,结合行业管理要求与群众可负担性进一步完善,确保合法合规、科学合理、公开可行。
四、主要内容
(一)明确收费项目与标准。分为床位费和护理费两类。床位费按房型定价:单人间89元/床/日、双人间23元/床/日、三人间22元/床/日。护理费按失能等级分五级,每日24元—163元,按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二)规范收费规则。按日计费结算。床位费含基础水电、保洁、公共能耗及设施维保等成本;护理费含人员薪酬、耗材、器械折旧等成本。
(三)明确试行与保障要求。标准试行期三年;伙食费、医疗费、特需服务等另行收取,不捆绑强制;对“三无”人员、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按政策落实补贴减免;实行明码标价,接受部门与社会监督。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5月7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