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现就《芒市城市道路挖掘施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芒市城市化进程加快,电力、通信、燃气、供水等管网改造需求增多,道路挖掘频次增高。由于缺乏系统的统筹管理,部分路段存在重复开挖、施工不规范、修复质量差等问题,既影响城市形象,也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为从源头上治理“拉链路”现象,保障城市道路功能和市容整洁,维护城市道路安全,急需出台一部符合芒市实际的道路挖掘施工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一)《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第三次修正)。
(二)《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2018年11月29日第二次修正)。
三、起草过程
2026年3月1日前由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结合实际进行撰写,形成《芒市城市道路挖掘施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6年3月5日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多个市直单位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初步修改《芒市城市道路挖掘施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6年3月20日在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将《芒市城市道路挖掘施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主要内容
《芒市城市道路挖掘施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五章十五条,主要包括: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芒市建成区范围内,因敷设、维修地下管线或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桥梁、公共绿地等城市道路的行为。
(二)审批管理。明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等审批部门职责。对申请材料、不予审批情形、紧急抢修情形进行明确表述。
(三)规范施工行为。对围挡、公示、扬尘治理、管线保护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强化修复责任。明确了修复标准和保修期限,确保道路恢复质量。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0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