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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城市道路挖掘施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浏览量:153   作者:  日期:2026/3/26

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现就芒市城市道路挖掘施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芒市城市化进程加快,电力、通信、燃气、供水等管网改造需求增多,道路挖掘频次增高。由于缺乏系统的统筹管理,部分路段存在重复开挖、施工不规范、修复质量差等问题,既影响城市形象,也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为从源头上治理“拉链路”现象,保障城市道路功能和市容整洁,维护城市道路安全,需出台一部符合芒市实际的道路挖掘施工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一)《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19年324日第三次修正)。

(二)《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20181129日第二次修正)。

三、起草过程

202631日前由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结合实际进行撰写,形成芒市城市道路挖掘施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635日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多个市直单位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初步修改《芒市城市道路挖掘施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6320日在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将《芒市城市道路挖掘施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主要内容

芒市城市道路挖掘施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十五条,主要包括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芒市建成区范围内,因敷设、维修地下管线或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桥梁、公共绿地等城市道路的行为

(二)审批管理。明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等审批部门职责。对申请材料、不予审批情形紧急抢修情形进行明确表述

(三)规范施工行为。对围挡、公示、扬尘治理、管线保护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强化修复责任。明确了修复标准和保修期限,确保道路恢复质量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320

文章来源: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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