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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政办发〔2026〕5号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

浏览量:4586   作者:  日期:2026/2/2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要求,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文物普查工作,现已完成野外调查工作任务并取得重要成果。2012年第三次文物普查以来至此次普查期间,共计新发现滇西抗日战争纪念碑等12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古墓葬2处、古建筑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7处,经市级专家评审会及上级文物部门认定,全部确定为芒市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云南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新发现文物名录向社会公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文物保护的要求,对新发现文物实施有效地保护和管理。


附件:芒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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