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要求,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文物普查工作,现已完成野外调查工作任务并取得重要成果。2012年第三次文物普查以来至此次普查期间,共计新发现滇西抗日战争纪念碑等12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古墓葬2处、古建筑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7处,经市级专家评审会及上级文物部门认定,全部确定为芒市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云南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新发现文物名录向社会公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文物保护的要求,对新发现文物实施有效地保护和管理。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