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春节传统习俗与公共安全、环境保护,保障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安宁、洁净的新春佳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芒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芒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春节期间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现将相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与目的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短时间内急剧上升,加重空气污染,影响市民健康。为减少节日期间的环境负担,保障空气质量,有必要对燃放行为进行规范和限制。
(二)防范火灾事故和安全风险。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若燃放不当或在重点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灼伤、爆炸等安全事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在高层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加油站、输变电设施等重点部位周边,必须严格禁止燃放。
(三)保障机场净空安全。芒市机场周边属于净空保护区,燃放升空类烟花爆竹可能干扰飞行安全,影响航班正常起降,甚至引发重大航空安全事故。因此,必须依法在净空保护区域内对烟花爆竹燃放行为进行限制。
(四)推动文明过节新风尚。通过划定燃放时间和区域,引导市民理性、文明、安全地庆祝节日,倡导减少燃放、环保过节,体现城市治理的温度与智慧。
二、禁止燃放区和净空限制燃放区划定依据
(一)禁止燃放区划定依据。禁止燃放区主要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芒市城市功能分区、人口密度、建筑结构、交通流量、重点设施分布、气象扩散条件等因素综合划定。具体包括:建成区上风向、机关单位集中、人口密度大等核心区域,如禁燃区域A、B、C、D、E5个区域,均为城市人口密集、建筑集中、交通繁忙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易引发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重点敏感场所周边:如机关办公区、学校、医院、文物保护单位、商场、加油站、输变电设施等,均为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燃放的场所或区域。其他重点区域:如山林、水库、高速公路、在建工地等,存在火灾、爆炸、交通等安全隐患的区域。
(二)净空保护限制燃放区划定依据。净空保护限制燃放区是根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芒市机场净空与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芒政规〔2023〕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芒市机场飞行安全要求划定。该区域涵盖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各20公里的范围,涉及勐焕街道、芒市镇、风平镇、轩岗乡、三台山乡等乡镇、街道。在此区域内,严禁燃放礼花弹、组合烟花、升空类等高空烟花、焰火,防止对飞行安全造成影响。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