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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芒市重金属超标农产品处置预案》

浏览量:7764   作者:  日期:2025/9/30

近日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芒市重金属超标农产品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便于社会公众及时了解《预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加强对重金属超标农产品的管控、防止重金属超标农产品流入市场,推进重金属超标农产品处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云南省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芒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依据

预案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云南省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有七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重金属超标农产品界定对预案中所称重金属超标农产品的界定判定标准等进行了明确。重金属超标农产品指重金属镉(Cd)、铬(Cr)、汞(Hg)、铅(Pb)、砷(As)含量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要求的蔬菜、水果、粮食等初级农产品。重金属超标农产品判定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2)为依据,由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负责检测确认

第二部分是预案适用范围。对预案的适用范围进行了界定。本预案适用于芒市辖区内重金属超标农产品的收购、储存、检验、销售、转化处置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部分是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根据相关单位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明确了市发展改革局、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在处置重金属超标农产品工作中的职责分工。

第四部分是处置流程。重金属超标农产品处置流程主要有6个方面:一是发现和报告;二是分类专仓储存;三是调查核实;四是分类处置;五是信息公布;六是建立健全处置档案。

第五部分是重金属超标农产品处置费用。明确了重金属超标农产品处置费用(含收购费用、价差亏损、保管费、监管费、出库费、检验费、集中无害化处置费等)由人民政府承担,并及时拨补到位。处置费用可从财政预算中列支。对农产品经营者违反国家规定质量标准收购、保管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农产品质量超标的,由此产生的处置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第六部分是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市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定期对检验机构、农产品收储企业及处置企业开展重金属超标农产品处置活动的监督检查或联合抽查,对违反重金属超标农产品处置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第七部分是责任追究。在重金属超标农产品收购储存、销售转化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照预案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和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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