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全市各级各部门理解《芒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缴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缴费,现就《方案》出台的背景、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创新举措说明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增强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努力解除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后顾之忧,根据国家、省、州医保、财政、税务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缴费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芒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制定的依据及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文件的通知》(云医保〔2024〕59号)、《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德宏州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德医保发〔2024〕36号)等文件精神,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引导困难群众及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各类资助参保对象按标资助参保并应保尽保,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需达 98%以上,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及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户100%参保,努力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筹资范围。芒市本地户籍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与中国公民存在婚姻关系的外籍人员等;非本地户籍,未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长期居住在本地的人员及其家庭未成年子女;国家和云南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允许重复参保,已在其他地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允许重复参保缴费,也不得重复享受待遇。
(二)筹资时间。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 2025年2月25日,待遇享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非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从缴费当月起3个月内为医保待遇享受固定等待期,固定等待期内参保人员不得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具体缴费标准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25日,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00元;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25日,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070元。
(三)筹资标准。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67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20元,为每人每年400元。特殊人群以缴费时的身份状态为准,缴费时身份为一般人群,缴费后身份调整为特殊人群的,不再进行退费;缴费时身份为特殊人群,缴费后身份调整为一般人群,不再进行补缴。
(四)资助参保标准。特困供养人员、200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孤儿、纳入“国家”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过渡期内未纳入“国家”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户、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的重点优抚对象和居住在边境一线行政村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边境一线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救助对象、计划生育一般救助对象
(五)筹资方式。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代征单位为云南芒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芒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分行。缴费方式主要以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农商行手机APP、农行云南分行微银行、一部手机办事通、支付宝社保费缴费、州建行各村委会裕农通服务点二维码为主渠道(详见附件2),以农商行、农行、建行各网点自助终端机、柜台缴费及惠农支付点为辅。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遮放农场社区管委会负责安排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宣传,缴费人自主、自助缴费。
新参保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市医保中心、各乡镇(街道、农场)社保中心、村(居)委会,或是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APP中“您有医疗困难吗”板块办理参保手续。待参保信息完成系统录入后,按照缴费程序完成缴费。参保人自愿缴纳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者需要到其他统筹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申请停止居民医保参保关系时同时申请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不再受理个人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