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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72-65)整改情况的公示

浏览量:10950   作者:  日期:2024/9/18

芒市人民政府已完成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72-65)的整改工作。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芒市财政局检查复核,拟进行销号工作。按照州、市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问题描述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德宏州环境治理投入少,挪用上级环保资金现象普遍存在。芒市秸秆焚烧视频监控信息系统118.10万元未拨付到位。

二、整改时限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整改时限为20246月底前。

三、整改措施

多渠道筹措资金,盘活国有闲置资产资源,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确保芒市秸秆焚烧视频监控信息系统118.10万元资金拨付到位。

四、整改完成情况

芒市秸秆焚烧视频监控系统118.10万元已于20231027日整改完成。

如对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918日至2024924日,共5个工作日)向芒市财政局反映。

受理部门:芒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692-2125907

联系地址:德宏州芒市勐焕街道斑色路26

 

 芒市人民政府

2024918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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