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风险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安排,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制度,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芒市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情况予以公布。
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担起防范化解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领导责任,认真落实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全市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稳定。
特此通告。
附件:1.2024年芒市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公告表
芒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