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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芒市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的通告》

浏览量:19515   作者:  日期:2024/5/9

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制度〉》(云安2022〕20对非煤地下矿山实行乡街道以上政府领导包保非煤地下矿山安全责任其中生产和基建含技改非煤地下矿山由县政府领导包保停产停建非煤地下矿山由乡街道政府领导包保每座非煤地下矿山要明确1名政府领导干部作为包保责任人。”以及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实施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制度的通知》(云应急〔2020〕30实行乡街道以上政府领导包保尾矿库安全责任其中一等二等尾矿库由州政府领导包保三等四等尾矿库由县政府领导包保五等尾矿库由乡街道政府领导包保每座尾矿库要明确一名政府领导干部作为包保责任人工作岗位调整的应及时变更防止挂空。”之规定芒市人民政府明确了芒市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予以公示


关联文件:《芒政告〔2024〕5号 关于2024年度芒市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的通告》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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