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21〕26号)要求,现将督察反馈的“全省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存不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问题整改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反馈意见指出:“全省104座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中有40座将在3年内满库容,其中24个将在2021年年底满库容。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应于2021年4月底前完成的13个项目中,还有6个没有完成”。
二、整改实施主体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芒市发展和改革局、芒市财政局、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三、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1:2021年9月底前,建成芒市、瑞丽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并投产运营,海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盈江县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正常运行。
整改情况:芒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于2002年12月开工建设,2005年5月投入使用。设计总库容为91.6万立方米(一期库容38万立方米,二期库容53.6万立方米)。截至目前,已用库容80万立方米,剩余库容11.6万立方米。2021年3月,芒市城区生活垃圾全部转场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置。剩余库容作为应急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飞灰填埋使用。
2019年2月,芒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过招商引资,芒市人民政府与芜湖海螺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特许经营协议。并相继取得了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地质灾害评估、社会稳评、节能评估、安全评价、职业卫生评价、水资源论证、水保批复、环保批复、项目核准等相关报批手续。该项目选址位于云南省德宏州芒市轩岗乡芒广村委会,占地约80亩,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一期投资20000万元。项目总规模建设2×300吨/日生活垃圾炉排炉焚烧锅炉+2×N6MW汽轮发电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一次性规划,分两期实施。运营周期30年。一期建设1×300吨/日生活垃圾炉排炉焚烧锅炉+1×N6MW汽轮发电机组,二期根据垃圾量增长情况,后续再考虑扩建或新建。其中配套建设办公楼、污水处理、炉渣处理等附属公用设施同一期建设。该项目一期工程于2019年9月30日正式开工,2021年3月21日完工并投入运行。于2021年8月取得芒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整改措施2: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确保生活垃圾有序高效安全处置。
整改情况:芒市正在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工作,现已完成80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选址工作。预计2024年在芒市城区建设垃圾分类房80座,投放垃圾分类桶320只,购置密闭式桶装垃圾车1辆。采取以桶换桶的方式,定时、定人、定车将分类收集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确保生活垃圾有序高效安全处置。
四、验收情况
2023年11月29日,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全省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存不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反馈问题整改验收,一致同意该问题通过验收。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692-3089945
联系地址:芒市五云路37号
芒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8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