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芒市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赋权目录》),为便于各级各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以及社会公众更好的理解文件内容,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德宏州地方性立法设立的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和统一赋予乡镇行使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的通知》(德政办发〔2023〕50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按照 “乡镇 (街道)选取、部门评估、县级确定”的程序,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的自主性,聚焦关键领域和管理迫切需要,采取市级部门“端菜”与乡镇(街道)“点菜”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考虑乡镇(街道)实际需要、承接能力、分阶段精准科学推动赋权,编制了《赋权目录》。
二、目标任务
通过《赋权目录》的公布,明确乡镇(街道)基本职权、向乡镇(街道)赋权扩能,科学界定乡镇(街道)权责边界,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加强基层治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三、主要内容
《赋权目录》共涉及市级赋权单位7个,赋权事项95项,承接乡镇(街道)12个。95项赋权事项包括行政处罚事项94项和行政许可事项1项。11个乡镇均赋权95项,因勐焕街道办事处不设置综合执法机构,故仅赋权行政许可事项1项。
四、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纳入《赋权目录》的事项共有95项,其中包含了《德宏州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中除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4项事项外的31项事项。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