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美丽河湖评定指南(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德宏州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3年)》、《2023年德宏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德河长组发〔2023〕3号)、《德宏州美丽河湖评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德河长组发〔2020〕3号)、《德宏州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推进德宏州2023年度美丽河湖建设及评定的通知》(德河长办发〔2023〕9号)有关要求,规范推进2023年度芒市美丽河湖建设及评定工作,根据年度申报计划,芒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7月20日组织有关部门对黄莲塘水库、草坝水库、怒江、澡地河4项河湖进行评定,通过开展准入自评、公众评价、专业技术评价等程序,黄莲塘水库等4项河湖符合美丽河湖要求,评定为2023年度市级美丽河湖。
特此通告。
芒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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